【1983年鄧小平的嚴打】

來源: 偃月劃戟 2020-10-06 19:22:1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082 bytes)

 

1983年也是大案交錯的一年。當年2月,“東北二王”王宗坊和王宗瑋兄弟,持槍亡命,舉國震驚。5月,卓長仁劫持民航客機飛逃韓國。此前的北海公園事件、上海控江路事件等,也都造成了廣泛的負麵影響。

真正讓中央下了“嚴打”決心的是“六一六”事件。

1983年6月16日,在內蒙古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8名十幾歲的社會閑散青年無事生非,酒後滋事,殘忍殺死了27名無辜者,其中包括75歲的老人和2歲的幼兒,並有多名女青年被輪奸。這幫犯罪分子同時還犯有搶劫罪、爆炸罪。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一起極為罕見的特大凶殺案,震驚了全國,震驚了司法界,也震驚了中央高層領導。

此時,劉複之新任公安部長。他在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嚴打回憶錄中披露,因為“六一六”案,鄧小平綜合了各方麵的意見,於1983年7月17日作出了必須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指示。

據說,據說啊,促成鄧小平專門批示的嚴打決策,除了上述事件外,還有一個特殊案件。

是一位姑娘,夜裏上廁所,被一個色狼在廁所內強奸了,而且,這家夥變態,把姑娘的雙乳頭都咬爛(或是咬掉)了,姑娘痛不欲生,實名給鄧小平寫信告狀。鄧大人,當然也十分氣憤,所以鄧的批示裏,從嚴,從重,從快!

至於 可抓可不抓,可殺可不殺,抓,殺 的話,則是 別人另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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