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難擋的誘惑:刑前脫命一

來源: 塵境心影錄 2018-07-08 18:10: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215 bytes)

作者:史遇春

(一)

緣起

人生,會麵臨各種各樣的“誘惑”。今天,跟大家講一個關於“誘惑”的事。這事源於“吳門四才子”(即通常所稱的“江南四大才子”祝允明、唐寅、文徵明、徐禎卿)之一祝允明所著《前聞記》中《歐陽都尉》一篇。

引言

事情發生在明太祖朱元璋在位的洪武年間(洪武元年至洪武三十一年),至於具體是洪武哪一年,原文的作者祝允明並未明確指出。祝允明是明朝人,他出生的那年(明英宗天順四年,公元1460年),距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62年。算來,祝允明生活的年代,距離洪武年代,時間也不算久遠。按照大家對文人習性的了解,洪武年間發生的重大事件,祝允明應該是知之甚詳的。這裏所講的事,祝允明隻說是在洪武年間,一來呢,說明這個事情並不是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二來呢,說明這個事情大概並不是大人先生們正襟危坐、直筆正書的信史。所以呢,這個故事,很可能就是街談巷議的花邊,很可能就是飯後茶餘的談資,大家也不需要板著臉孔閱讀,放鬆精神,笑笑地讀去就好。

閑話休提,且看這是怎麽樣一個讓皇帝都無法抵擋的誘惑呢?

朱元璋總共有十六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嫁給了歐陽家。究竟有沒有這回事,我有點不確定。於是,我查找了一下資料,發現祝允明說的還是有根有據的。資料顯示,朱元璋的女兒安慶公主,在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嫁給了歐陽倫。究竟這個歐陽駙馬是不是祝允明記載中的那個“駙馬都尉”,已無從驗明正身,隻能說,可能就是同一個人。為了避免引起爭議,我們還是以“歐陽駙馬”來稱呼故事中的這一人物為宜。閑話又說多了。

正文

話說朱元璋把一個女兒嫁到了歐陽家,那麽,這個公主的女婿自然就是歐陽駙馬了。可能是年輕人的不羈、也可能是受社會風習的浸染,這個歐陽駙馬偶爾會跟妓女有染。那個時候,有官方背景的人,在沒有正當程序下、偷偷地和妓女幽會是要受到懲處的。駙馬這個身份的官方背景非常明顯,他既是皇家的女婿,同時一定會有相當的職位和品級。所以,駙馬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攜妓飲酒是十分不當的行為,更是不為當時的法令製度所容許的。這種舉動一旦被發現,妓女可能會受到嚴重的刑罰處置。

有一次,歐陽駙馬招了四個妓女一起喝酒。他自己以為這事做得很嚴實、很隱蔽,不會被發現。但是,不知道是哪裏疏忽,或是哪裏走漏了風聲,和妓女們一起喝酒的事還是東窗事發,被揭露了出來。朱元璋的時候,一來法令比較嚴苛,二來法令的執行也很到位,既然事情已經被擺上了台麵,朝廷就不能不動用追捕程序。

按理說,駙馬攜妓飲酒的事,不一定是妓女的錯誤,但是,國家總不能將駙馬砍頭,讓公主守寡吧。那麽,不能管製一方,隻能從另一方下手了。那些陪著歐陽駙馬飲酒作樂的妓女們這下遭了大禍。官家很快就對當日陪酒的妓女們進行了抓捕。這些妓女對官方的規定很清楚,她們想著,這下完了,按照朝廷的法令,私下陪官家作樂,肯定是死罪無疑。

正常人,在麵對死亡時,一般都不會坐以待斃的。妓女們麵對死罪,求生的欲望和常人沒有二致。

這要想個什麽法子,才能逃過一劫、免卻一死呢?千思萬想,妓女們沒有理出個頭緒來。最後,她們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自毀容貌,用這樣帶著自我懲罰、以後再也無法接客的手段,或許會撈得一線生機。想想在死亡的關頭,活命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女人最珍惜的容顏、即使是以後謀生的資本也隻能退居其次了。這一刻,能活下來,才是第一位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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