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和朋友團購了龍蝦尾,喜歡美食的兒子小試牛刀,做了一道漂亮的烤龍蝦。於是這次又團了5隻,交由他做。
倒也不難。他洗、剪、翻,把蝦肉搭在蝦殼上,灑喜馬拉雅鹽和韓國辣椒麵,烤箱400度預熱烤12分鍾。“老媽,你看著啊。時間到了叫我。” 說完飛跑到電腦室玩遊戲去了。到時間後叫他,查看後,他說“再烤2分鍾”,轉身又要跑。
這下我不想忍了,問他,今天這餐是你的責任,要善始善終,2分鍾都不能安心守住嗎?他不管,腳步沒停。我說,如果2分鍾到了你自己不上來,今天這龍蝦你不要吃了。記住了?我盡量用平靜低沉的口氣告知。
他好像並不在意,依然走掉了。
果然他沒聽到烤箱結束的鳴聲。
於是我和先生把5隻全吞了。其實我們都不算是多麽喜歡龍蝦尾,隻是覺得這次必須吃掉。
龍蝦尾做的甚至比上次還要成功,非常漂亮。
後來先生說,兒子以為至少給他留了一隻(原計劃給他吃三隻),挺失望的,但倒也平靜。
先生有一點愧疚(畢竟我強迫他吃了仨,哈哈。),我安慰他,我們這樣做是對的。
確實我打心底認同自己的行為。
我算狠心老媽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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