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思想.信仰

來源: 駱駝123456 2018-05-11 18:58: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3924 bytes)

愛情.思想.信仰

 

一  記憶裏的美

幾年前我在上海探親,碰巧得知中學時代的好朋友在無錫,於是立即坐高鐵去看他。我們闊別了幾十年,一直沒有音訊,所以暢談了一天一夜。令我驚訝的是,在簡單交換各自的經曆後,他開始詳細講述中學時代自己和其他好朋友暗戀女生的事。他講得如曆曆在目,談及的人和大背景,我都非常熟悉,但大部分事件,我以前完全不知道。被他的真誠和信任感染,我也第一次講出自己高一時暗戀我們同班同學的事。他聽完後,費了很大力氣才回想起我講到的女生,然後說,“是她呀!她蠻好看的,但當時比她漂亮的還有好幾個。”

過了一段時間,我回到吉林。我們十幾位同學聚會,其中也包括我曾經暗戀的女生。她言行和裝束都很得體,神采奕奕。雖然沒有人告訴我,我還是看得出來,她已經聽說了我當年暗戀她的事。我們每個人輪流介紹自己的情況。從她的敘述,我得知她人生平順、幸福,很為她高興。我們愉快地交談,保持著恰當而友好的距離,相敬如賓。與她麵對麵,勾起我回憶當年為她的癡狂。但同時我也實在地覺得,往事都已經過去了。當年對她的感情,已經沒了蹤影。平心靜氣地看著她,我覺得她依然漂亮,但也理解了為什麽其他男同學認為,她和另外幾位漂亮的女生也差不多。

人們常說,“女生美,所以男生愛她”。但我認真地審視自己的內心經曆,發現這種說法其實不對。實際是“因為愛她,所以才覺得她美”。美,永遠取決於看的人。也許每個女孩都有漂亮的一麵,但大多數少年,包括我,不懂欣賞,經常對她們視而不見。我當年覺得這個女生美,和對她的暗戀,是同時產生的。我愛慕她,就覺得她美若天仙、天下第一。當時學校非常敵視學生戀愛,而我內心也很厭煩自己的這種感情,覺得它害得我寢食不安,是不必要的累贅。我內心羞愧難當,但又情不自禁,因為它不受我的控製。暗戀來時,我擋也擋不住。它駐在心裏,我甩也甩不掉。最後,它離去時,我喚也喚不回。多年以來,這段經曆一直是我心中深藏的記憶。這個女生,在我印象裏一直完美。但這次重逢,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我不再愛她了,再見到她,就覺得她的漂亮程度和別人也差不多,正如當年沒有愛上她的男同學,那時就覺得她和別人類似。

二  扭曲的現實

我們這代人成長的時代,社會環境沒有給愛情留下多少生存空間。初中的時候,班上有兩個女生,情竇初開,與隔壁一所學校的兩個男同學結伴到山上玩。其實什麽出格的事也沒有發生,但被老師知道,於是學校如臨大敵,嚴厲批評她們,同時通知家長,並對其他同學掩蓋消息。不久,兩個女孩都被強製轉學,從重點學校轉到非重點學校。她們的前途,很可能因此就被毀掉了。當時我所在的學校,把學生的任何愛情萌芽,都直截了當地看作壞事,與做賊類似,比打架罵人還要更壞一級。學校把戀愛的學生看作是品行不端,發現後一般要求他們轉學、“勸退”、甚至開除,毫不憐惜。我在交大一年級時,也有一位很優秀的同學,因為談戀愛時有兩廂情願的性行為,被學校發現,認定為道德敗壞,召開校級大會,在全體同學麵前宣布開除令。當時上大學,競爭極端激烈,大家都是經過十年寒窗。而那位同學的大學夢,就這樣被斬斷了。現在回頭看,真是不公正,不合理!這樣的學校,是多麽偏執和荒唐!

那個年代的學校小環境與社會大環境,都強烈壓製學生戀愛,所以身邊真正“談戀愛”的例子並不多,而單相思、暗戀的同學,卻非常多。男女同學,幾乎人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曆。其實,如果兩個人正常談戀愛,他們的思想會被很多關於相處的現實問題占據。而單戀,反而是更純粹的精神戀愛,為觀察愛情的特點提供了更好的素材。“愛情”是個常用詞,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場合,會解讀成不同的意思。比如,它有時讓人聯想到戀人相處時的浪漫情節。這篇文章講的“愛情”,特指個人的內心情感。

我對身邊的男生了解得更多一些。他們的暗戀有一些共同的特點。第一,當事人經常深陷之中而不能自拔。他們的這種感情,不受本人控製。第二,他們都覺得自己的愛慕對象是天下第一美女。相比之下,其他女生都黯然失色。沒有哪個男生暗戀自己認為是第二漂亮的女生。其實,不同的男生暗戀不同的女生。而這些被暗戀的女生,在別人眼裏,大多屬於比較好看的,但並不美麗絕倫。第三,暗戀一般沒有現實界限或功利目的。比如有男生暗戀女老師,來自城市的同學暗戀來自農村的同學,上海同學暗戀外地同學,甚至有男同學暗戀別人都不覺得漂亮的女生。我高中時暗戀女生,卻完全不知道她的背景,包括她家庭情況,父母做什麽,住在哪裏等。那時的考試,每次都是全校排榜,榜單貼在走廊裏,但我甚至從來沒有注意過她的成績或名次。第四,在一個時間點,一個男生隻暗戀一個女生。我從未看到過一個男生同時暗戀兩個女生的。第五,暗戀的男生,經常做出平時不敢做的事。愛情使平常人變得勇敢。第六,愛情讓人有奉獻精神。暗戀的男生常有強烈的願望,為對方奮鬥和犧牲。

可惜的是,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少年時炙熱的愛情,後來很少結成正果。絕大部分人就像高中時的我一樣,把暗戀埋在心中,不敢公開,不敢向愛慕的人袒露心聲,甚至不敢正視這種感情,而讓它慢慢消亡。到了結婚年紀,大多數人順從父母和社會的要求,在別人設計的框架下,找一位符合各種條件的配偶。例如,頂尖大學的畢業生,經常被大眾看作是社會裏最浪漫、最重視愛情、和最遠離市儈的一群人。但具體看交大同學們的真實婚戀,無論男女,也是主要強調出國、戶口、工作好壞、事業前途、對方學曆、家庭背景等物質指標。可想而知,社會上一般人的婚姻就更物質了。總之,現實的婚姻有那麽多預製條件,能遇到一個符合這些要求的人,都很困難。在這樣狹隘和嚴苛的條條框框下,愛情還能生存嗎?我沒有親曆的經驗,但很懷疑。

三  思想的求索

像很多知識分子一樣,我年輕時有一段時間,苦苦探求自己的思想根基和人生目標,其中也包括試圖理解愛情。我經曆過自然和強烈的愛情,也麵對過周邊環境對我的愛情的擠壓。開始時我覺得,社會裏的人對愛情的想法和行為,簡直是瘋狂而愚蠢,但認真觀察後發現,他們其實有深刻的思想根源。這個源頭就是中國傳統思想和中國版的唯物主義。

古代中國文學和藝術對愛情有生動的描寫,尤其是遠古的《詩經》,浸透著思想自由奔放的先人對愛情天然的向往和崇敬。但是最近數百年裏占主流的、直接影響當代中國的傳統思想,包括儒家哲學和道德、家族和宗法製度、政治和社會製度等,總體上漠視愛情。隱含的意思就是,愛情不重要,甚至不值得被談及。這套思想認為,兩性關係的最高目的是傳宗接代,所謂“合兩性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把男女關係終極物化,決定了其中的任何部分,都要依附於這個現實目的。所以婚姻要從父母之命,而父母的目的就是延續香火。自主和浪漫的愛情,被認為是“男女私情”,雖然大量出現在章回體小說和戲曲裏,但是屬於俗文化,僅供人消遣,不登大雅之堂,在主流社會裏沒有地位,在現實生活中也不被他人尊重。

這樣的傳統思想,既不反映我的情感經曆,也沒有回答我的內心問題。當暗戀或愛著某個女生的時候,我會強烈地希望得到對方的愛,並且自然地想知道,這種感情是哪裏來的?我為什麽這麽愛她?但我那時從來沒有渴求過生兒育女,也沒有計劃過婚姻。婚姻和生兒育女,離我如此遙遠,不可能是我愛情的原因,也不是我心裏的目的。

讀書時,我們一直被灌輸唯物主義思想。當時同學們把它當作笑話。但我發現,成年以後大部分人還是信奉這個主義,倒不是因為他們被折服,而是因為他們隻知道這套思想,所以不由自主地遵照它來想問題和做事情。唯物主義愛情觀認為,愛情就是性欲與人的政治經濟地位結合後的產物。但這套理論明顯不符合我看到的現實。一個男人可以對任何女人有欲望,但當愛情來的時候,他隻愛一個女人、而不是所有女人。性是一對萬的,但愛情是一對一的,所以性不決定愛。回顧我個人的經曆,幾次暗戀和愛情,都發生在我完全不知道對方背景的情況下。我根本不知道她們的政治或經濟地位,這些東西怎麽就決定了我的愛情!?我熟悉的朋友的愛情,也經常跨越這些人造的社會界線。所以這套唯物主義理論,不符合我經曆和觀察到的事實。

在中國傳統文化和唯物主義裏都找不到答案,我把眼光轉向了基督教。耶穌的精神,為我理解社會和人生的方方麵麵,都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也回答了我關於愛情的關鍵問題。《聖經》說,“愛是從神來的”,所以愛產生於物質之外。男女間的愛情也是愛,它的源頭和基礎是神,所以不從屬於性、生兒育女、政治經濟地位等物質因素。神是基督徒的最高原則。人要崇拜神,跟隨神,用自己的一切,包括身、心、內在的努力、和外在的財物等去服務神。《聖經》說,“神就是愛”,所以有愛的人,應該在心裏把愛高高舉起,讓自己的行為追隨它,而不應該用利益的算計來擠壓、貶低、或褻瀆它。在認識神之前,我就從自己的內心經曆中逐漸悟到,愛情是如此美好和偉大。相比之下,世上的物質享受、社會地位等,都很渺小。所以為愛情而放棄物質利益,理所當然。但是中國文化和唯物主義,都認為物質的地位高過愛,本末倒置了這個根本的關係。強調物質、並用物質貶抑愛,人也可以生存,但愛,作為人最重要、最美好、和最偉大的特點和能力,就會被漠視和壓製。人相信這樣的理論,生活就會黯然失色。社會奉行這樣的主義,就會萬馬齊喑。耶穌把愛與物的關係擺正了。不是愛依附於物,而是物服務於愛。崇尚愛,讓人生和世界都生機勃勃、充滿希望。所以我接受了基督教。

四  耶穌幫助人理解愛情

1    愛情永存

社會變化大,生活節奏快,很多人感到孤獨,覺得愛情難尋。於是,常有人說,“大家都很忙,哪有時間戀愛?”或者“人人隻想賺錢,誰還在乎愛情?”。耶穌告訴我們,愛是亙古永續的。當今的世界,也沒有那麽特別。回想高中時,社會、學校、和家長,都用極端手段防範和壓製學生戀愛,身邊的同學都不敢談及愛情,甚至我自己理智上也非常排斥暗戀,但是愛情還是闖入我的心,讓我震撼和折服。不但我這樣,我身邊多個非常熟悉的朋友,也是被單戀折磨得食不甘味。在那種扭曲的年代,愛情都能頑強地發芽和生長,何況今天!人隻是愛的載體,愛的源頭不是軟弱和不可靠的人。如果你已經信基督教,你就會知道,愛來自神。如果你還沒有接受耶穌,你也可以把愛理解為“大自然的饋贈”,而自然也是永存的。所以愛永遠不會消亡,不需要悲觀。如果期待愛情、但還沒有得到,就應該努力尋找和耐心等待。如果已有了愛情,就應該對愛情的未來抱有信心。

2    尋找和嗬護愛情

從婚姻和家庭的角度看,愛情有一個“缺點”,就是它有可能凋謝。愛情如同一個小生命,有它內在的頑強。但它需要不斷的養分與嗬護。如果斷了,它就會幹枯、消亡。在中國傳統文化和唯物主義思想的熏陶下,很多人自覺、或不自覺地相信,愛基於物質、物質可以換愛。所以他們滋養愛情的辦法就是靠外在的東西。比如女人希望靠打扮、整容、廚藝、生兒子等,來拴住丈夫的心。而男人則希望靠大房子、汽車、昂貴的首飾、和直截了當的給錢,來保持女人對自己的愛。

基督教文化倡導用心換心,而非用物換愛。最好的保持對方愛自己的辦法,就是自己真心愛對方。愛情就像一團篝火,兩人一起拾柴,火焰才會旺。基督徒也打扮、增進廚藝、生孩子、買房子、買首飾等。不同的是,基督教引導人們重視這些物質所承載的、相愛雙方的真心。比如互贈禮物,基督徒認為,重要的不是禮物的價錢,而是禮物向對方傳達的、自己的情誼和用心。

我一直有個隱約的感覺,好像每一個渴求愛情、準備為愛奮鬥的人,內心都有個小“雷達”,幫助他在人群中探尋和自己相配的,也渴求愛情、準備為愛付出的異性。這樣的兩個人相遇,愛情就容易產生。外人以為,他們被對方的外在容貌吸引,所以一見鍾情。甚至很多當事人自己也這樣認為。實際上,他們更可能是內心產生了共鳴,各自的“雷達”探測到了對方心裏埋藏的熱情。這種尋愛的“雷達”不可能是萬能的,但經常有強大的穿透力,能夠透過外表、探到對方的內心。

我去看望高中時暗戀的女生,帶著一個隱藏的小問題。當年我曾對她有很多美好的期許,覺得她“最好”、從內心到外表都完美。我想知道那時對她的想象和信心,是否被後來的生活證實。結果發現她真的長成了一位對愛忠誠、盡職盡責的賢妻良母。我當時是個懵懂的少年,當然毫無經驗,但我對她的直覺竟然是對的,或者至少在大方向上是對的。也許人的心裏真的有這樣一部“探愛雷達”!

總之,愛是神奇的,不是用物質堆砌出來的。用愛才能換來愛。

3    愛情與婚姻

婚姻和家庭承載著巨大的社會責任。而愛情則遠沒有那麽多社會功能。所以一般宗教、哲學、和政治社會思想體係,都更加重視婚姻和家庭,而較少論及愛情。但是從個人的角度,尤其是從男性的角度,婚姻和愛情的輕重程度,經常倒過來。愛情是天然的,是自己的;而婚姻是社會的,是強加在自己身上的。在我眼裏,沒有愛情的婚姻,與枷鎖無異。我年輕時從來沒有向往過婚姻,也從沒有計劃過與結婚相關的事項,例如定居於一地、賺錢、買房子、養家糊口等。可能大部分男人和我類似。我愛上後來的太太,發現她向往和需要婚姻,所以我就結婚,因為我願意為愛的人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後來又發現家庭需要房子和錢,就去努力賺錢。愛情經常是人內心的巨大動力,促使相愛的兩個人創造家庭,生養孩子,勤奮工作等。

我們年輕時,社會上流行把房子、工作、戶口等當作婚戀的先決條件。沒有這些東西,就不能談戀愛或結婚。人到中年再回頭看,相對於愛情,這些物質條件是多麽微不足道。把物質看得高過愛情,在現實中被一次次證明是短視。尤其在我熟悉的交大同學圈子裏,隻要正常努力,在畢業後不久,幾乎人人都有漂亮的房子和體麵的工作,也都能定居在自己喜歡的城市。很多人甚至移民到自己選擇的國家。而當年在這樣的群體裏,也有很多人為房子、工作、戶口等和心愛的人分手。他們自以為很精明,而實際上,他們為了稀鬆平常的小利益而放棄了非常難能可貴的愛情,如同用黃金換泥土,吃虧得讓人覺得痛心、可憐,真是直截了當的愚蠢。

4    愛情麵對外界壓力

我遇到過太多的人,少年時心中有真實和強烈的愛情,卻從來沒有理解這種感情的深義。他們也許受過良好的教育,學到了很多知識。他們也許為自己的高智商和頭腦裏的思想而驕傲,但那些思想都是社會和父母灌輸給他們的,並不能解釋他們的生活和感情。自己麵對的真實和自己的思想相互矛盾,他們卻不自知。明明自己就有愛,他們卻不知所措、不懂得珍惜。這麽多年以來,我聽到過很多似是而非的借口,包括“我那時很幼稚,什麽都不懂”、“小時候的感情不算數”、“早戀不好”、“我的感情可能不是‘愛’,電影、小說裏講的那種,才算是愛”,“戀愛可以偏重精神,但結婚就應該物質”、“愛情太高大上了,一般老百姓,談不上愛或不愛”、“和初戀睡一回就釋懷了”等等。他們的說辭五花八門,但本質都一樣,就是要貶低和放棄自己的愛。

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他們馴服地聽從父母的想法、或社會的期待,隨大流地相親,依據物質條件選擇結婚對象,同時也接受別人這樣篩選自己。然後他們結婚、生子。他們這樣做,也許成功地避免了與父母和社會的衝突,繞開了可能的世事艱難和內心掙紮,人生過得順風順水,但是他們泯滅了自己心中美好而偉大的愛情。

大多數情況下,父母和社會的期望,本質就是“愛情要為物質利益讓步”。比如中學時,家長和學校都極端敵視學生戀愛,最大的理由就是“戀愛影響考大學”。上大學後,同學們麵對的社會壓力變得更真切和實在。他們放棄愛情,經常是為了避免幹擾出國、戶口、工作等世俗目標。無論一個人堅信、還是不信愛情,他麵對的現實都是一樣的。但他對愛情的態度,卻預示著不一樣的未來。如果他堅信愛情,愛就可能激發他的內在意誌和力量,把他變得更強大和有創造力,使他改變周圍的環境和自己的人生,而不隻是被環境驅使。

那些輕易放棄愛情的人,也許永遠不會知道,如果當初堅守愛情,自己可能過得更充實和幸福,人生可能放出意料之外的異彩。

5    一夫一妻製度

講到耶穌、或講到愛情至上,可能很多人不敢認同,但如果說要取消“一夫一妻製”,可能絕大部分人,尤其是中年以後、中產以上的女人,會堅決反對。人們也許沒有認清,一夫一妻製的思想基礎,就是基督教和崇尚愛情的原則。基於物質的男女關係,無論它是基於什麽物質,內部的邏輯都是排斥一夫一妻製的。道理很簡單。在信奉物質條件決定婚戀的社會裏,缺乏物質的男人,比如無權無勢的窮人,就會被剝奪婚戀的機會,因為總有人不具備最起碼的物質條件。而有權有錢的男人,就會一夫多妻,或一個男人配多位女伴。一旦社會要求女人,或女人自己,把物質條件置於愛情之上,她就被物化了,就有了一個價碼。一個擁有雙倍於此價碼的男人,就有條件找兩位這樣的女人。而隻有崇尚愛情高過物質利益的男女,才會依據愛情,與一人相守。當社會中這樣的人足夠多,廣泛和長久的一夫一妻製才能存在。《聖經》明確而強烈地要求夫妻相愛。比如《聖經》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她舍己”。基於這樣推崇愛情的婚姻觀,基督教文化才能長久維持一夫一妻的製度。而當今世界的其他主要文明,比如伊斯蘭、儒教、佛教、印度教等,都沒有一夫一妻製的傳統。

我見過一些中年人,當然支持一夫一妻製,因為切身體會到它對自己的重要性。但他們堅稱不信基督教,因為那是“洋教”。這些人有點像一群測量工程師,每天的工作都離不開有關直線、平麵、三角等知識,卻聲稱自己不相信“歐幾裏得幾何學”,因為歐幾裏得是外國人。測量原理是基於歐幾裏得幾何學。同樣的,一夫一妻製度是基於基督教。

6    女人的美

大多數女人都強烈地、從心底裏希望自己很美。但很多人沒有清晰地認識到,隻有當一個女人被真正地愛著的時侯,她才最美,美得出類拔萃,美得獨一無二。而如果她委身於一個並不熱愛自己的人,即使她眼睛、鼻子、身材都很好,裝扮和化妝都精致,她也隻是成千上萬的,眼睛、鼻子、身材都好,裝扮和化妝都精心的女人中的一位。按照大眾標準,算得上漂亮的女人很多,不足為奇。

我有體會,尤其在年輕時,覺得一位女生美,與喜歡她,經常是同一件事。如果不喜歡她,就根本不注意她,也不在乎她。即使看到了她的長相和打扮,也是視而不見,既不覺得她好看,也不覺得她醜,隻是覺得她就是另外一個人而已。但是如果喜歡她,就會覺得她好看,無論她素麵朝天,還是濃妝豔抹。可能很多男人都有這樣的體會。

每個女人都可能成為被人珍視的美玉,但如果專注於世俗利益、無視真心愛情,她就把自己降格成了亂石堆中的一塊平淡無奇的石頭。在得到物質好處的時候,她也許覺得自己很聰明,卻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為之賠上了一世的美。

7    中年人炫耀濫性

校友的微信群裏、或者同學聚會時,經常有人半開玩笑地吹噓濫性。我們這代人的成長期,正好是中國曆史上極端的壓抑時代,所以絕大多數人年輕時都很青澀,對性知之甚少,經曆更少。人到中年,本是知天命、沉穩內斂的年歲,卻開始視濫性為榮,有些讓人意外。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愛的潛力,但有些精明的人,看到社會對愛情的壓製,以及實踐愛情的艱辛,於是主動選擇無視自己內心對愛情的向往,接受、而不再抵抗不合理的現實。他們或許跳不出世俗思想的禁錮,所以不覺得愛值得自己去追求,或許沒有勇氣直麵逆境,所以不敢堅守愛情。總之,他們在扭曲的環境裏,內心放棄愛,轉而布局自己的欲望和利益最大化。他們希望自己不動真情,而靠權、錢、相貌、和技巧來吸引異性,以最大程度地滿足自己的欲望和獲得最多利益。

這樣的人,本質上怯懦自私。如果有人真心愛他們,他們將無以回報,會傷害到對方。他們放棄愛、追求性,所以把濫性當作光榮。愛的本質是專一的,而性是不專一的。他們花很多時間和精力,與自己不愛的人糾纏,即使成功,也很難獲得真正的心靈滿足。因為到頭來,與不愛的人廝守,本質是累贅,不是幸福。性是身體的欲望,如同吃飯。饑餓是壞事,暴飲暴食也是壞事。炫耀濫性,如同炫耀自己吃的特別多,本身就沒有什麽意義。從旁人的角度看,至少是無聊。

五  總結:耶穌與我們

我信耶穌,因為他的言行表明,他真心為我這樣的人著想,理解我們的內心願望和衝突,並為我們指明方向。基督教的理論,準確地描述了我的內心體驗,包括愛情的曆程。我在基督徒的群體裏,找到了心靈的同路人。耶穌的偉大,在於他體恤天下所有的人,並且他思想真實,覆蓋全麵。耶穌的信念,讓我看到社會和人生的本質。隨著年紀的增長,我對自己和社會的理解越來越多,發現“條條大路,最後都通向耶穌”,愛情也不例外。

我們這代人,受教育的影響,經常先入為主地以為,宗教都是“迷信”和“神秘”的,以為基督教裏的“神”,是像古代神話裏的白骨精和玉皇大帝一樣的鬼神。《聖經》說,“無人曾經看到過神”,因為 “神是靈”,靈就是精神,所以基督教的神,就是一種精神,不是“神仙”。《聖經》又說,“神就是愛”。誰又沒有經曆過愛呢?所以基督教的“神”一點都不神秘。“迷信”指“信而不懂”。自從公元16世紀以來,基督教的教義就向所有人公開,接受任何人的質疑、挑戰、和討論,所以它成為世界主要文化中,最開放和最理性的思想體係,它並不迷信。基督教把“愛”尊為“神”,代表愛是神聖的,就是要人在自己的心目中,把“愛”高高舉起,堅信他,聽從他,跟隨他。

很多朋友問我,你為什麽信耶穌,做基督徒到底有什麽意義?其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一樣的平常人,都有缺點,也都有軟弱的時候。基督徒麵對的現實,與非基督徒麵對的現實,也是完全一樣的,都有很多威脅和挑戰。他們的根本區別在於,基督徒麵對困難時,用耶穌和《聖經》提醒自己,神所代表的“愛”最重要。他們堅信,這種愛最後一定能夠戰勝任何困難。通俗地講,基督徒把未來賭在看不見、摸不著的“愛”上麵。相對而言,非基督徒更傾向於把未來賭在看得見、摸得著的偶像、權力、或物質利益上。

出生在1950和1960年代的人,曾經集體性地信仰共產主義,但後來破滅了。於是很多人不再有信仰,甚至矯枉過正地以為,任何信仰都是騙人的。這種想法是荒謬的。信仰就是人做事和想問題時遵循的根本原則。每個人都有這樣的“信仰”,雖然很多人沒有意識到。比如當年不惜一切代價出國的人,他們的信仰,就是出國。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的人,孩子就是他們的信仰。一心一意當官或賺錢的人,功利就是他們的信仰。追求吃喝玩樂、萬事都要“舒服”的人,享樂就是他們的信仰。隻不過這些人把利益、物質或別人當作信仰,經常會被引向歧途。這些經不起推敲的信仰,不能給人帶來內心的和平與幸福,更不可能把人類引向長久的生存和繁榮。而跟隨耶穌,能夠為個人帶來心靈的平安,為人類帶來希望。

關於兩性關係,現代社會崇尚愛情和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實施一夫一妻製和男女平等。其實這些觀念都生長在基督教文化裏,而且都是在最近一百年裏才傳入中國的。我們自然地接受了這些新觀念,摒棄了中國社會原有的相應傳統,比如納妾製、男尊女卑、婚姻要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因為我們覺得前者比後者更文明,更符合自己的自然喜好。但深究起來,這些外來的觀念,其實與當前中國的主流思想格格不入,也不能在中國的世俗社會裏真正紮根。這種宏觀的文化矛盾,也反映在每個中國人的心裏。比如那麽多青年男女,內心天然地向往轟轟烈烈的愛情,但真正麵對婚戀時,他們接受的傳統和思想,卻使他們把世俗的考慮放在愛情之上,按嚴格的物質要求篩選對象。這種行為和願望的自相矛盾,經常造成他們內心的分裂和折磨,也讓很多人一生的努力成為緣木求魚,讓旁觀者扼腕。

中國和中國人需要基督教的信仰,但基督教還在被排斥和拒絕。大部分中國人甚至不知道,那麽多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文明觀念,是來自耶穌的精神和信仰。在婚戀問題上,要真正讓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成為社會的主流,或在更廣泛層次上,實現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民主自由,都需要接受基督的信仰才更有可能。

二〇一八年四月於美國家中

後序

兩個原因促使我寫這篇文章,如果其中任何一個缺失,我都不會提筆,因為寫愛情,讓我有些不自在。我是一個木訥、甚至羞澀的人,既不是戀愛高手、也不是愛情專家。無論年輕時還是現在,與大多數同學和朋友相比,我都算是拘謹的。即使平時和朋友閑談時,我都較少參與男女關係的話題。但是這兩個原因在我心目裏都很重要。它們疊加起來,把我推過了心裏的門檻,使我決定說出自己的話。

第一個原因,我的前一篇文章《雪梅和我》發表後,引來很多讀者討論。有的評語直截了當,觸及了深層問題。比如有讀者說,“女人喜歡男人,歸根到底是因為男人有實力。而實力包括經濟實力、性能力、未來前途等”。還有人說,“男人喜歡女人是因為女人美,而女人的美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等等。究其本質,這些人相信愛情是基於物質的,不相信有超越世俗利益的愛。看到我講述的愛情故事,發生在他們熟悉的環境裏,又不顧及他們熟悉的利益考慮,他們感到難以相信。而我也被這些讀者和同學驚訝到了。我一直明確地以為,所有的愛,包括愛情,都是超越物質的,即使有時愛與物質有相關性。比如母親經常更喜歡聰明健康的孩子,但母親對孩子的愛,並不基於孩子的聰明或健康。很多媽媽深愛自己愚笨和孱弱的孩子。我本以為這個道理不言自明,人人接受,卻發現這麽多同齡人竟然不認同,反而鮮明地相信愛情依附於物質。於是我有了責任感,要把“愛超越物”的道理講出來。

更重要的是第二個原因,我希望借機幫助朋友們理解基督教。我在交大讀書時接受了耶穌。幾十年來,和身邊的朋友們多次討論我的信仰,但一直沒有談透徹。大家對基督教很好奇,而且隨著年歲和對社會了解的增加,興趣越來越濃,但是大多數人還不能體會耶穌對自己的意義。思想層麵的討論,不能使他們理解耶穌,因為他們頭腦中的關鍵想法,早已被灌輸成無神論的觀點。這樣的人要理解神,必須跳出現有的思想框架,重新認識自己對愛、自身、和環境的第一手感覺和領悟,然後再對照耶穌的信念和被灌輸的思想,才容易看清楚哪個理論符合真實、哪個不符合。在經曆社會和人生的大變故時,人容易獲得這樣的感悟。我曾經試圖用我生活裏的大事、和我的感悟作例子,向朋友們解釋耶穌。但是每個人的思想曆程不同,他們很難感同身受我的體會,所以效果有限。《雪梅和我》發表後,朋友們交流各自的愛情故事,原來很多人都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情。我意識到,愛情是人獲得對愛和世界第一手感悟的大事,並且在討論愛情的過程中,我與讀者已經有了共鳴。所以我要用愛情作例子,講解為什麽耶穌的信念是對的。

文章初稿發出後的這幾天,多位讀者私下聯係我,分享他們的理解和感想。這讓我非常高興。我並不期望改變誰,隻要有讀者覺得我的文章觸動了他們的內心,我就心滿意足了。還有幾位讀者說,我的文章讓他們對耶穌有了更深的認識,我因此覺得收獲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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