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可可的說法,股市裏商量好了哄抬股價,

互相托底,屬於犯法行為。不過也是最近這些年才明確的。早些年,國營大公司互相之間也經常這麽幫忙,那時候股市還不規範吧。

主要是牽扯到,是否割普通股民韭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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