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做事的樂趣

 

兩周前跟一位姐妹聊天,她問我有什麽可以為我禱告的,我說,“為我做事能真的感受到樂趣禱告吧,我常常被任務感所壓迫”。姐妹聽了很心疼我,並為我禱告。

 

這兩周,上帝應允了姐妹的禱告,至少在兩件事上,我感受到了單純的快樂——跑步和彈鋼琴。在這一周,做這兩件事的時候都有一種抑製不住的喜悅,原來覺得辛苦的跑步反而給我賦能,每次跑完都更加精力充沛;而在彈鋼琴上也終於做到了多位老師多年來一直強調的——“放鬆,放鬆!”

 

出於任務感做事和享受樂趣做事,是兩種不同的力量。前者來自於意誌力,就是要自己很使勁兒地去做;後者是來自於感性的熱情,是被熱情推著去做。出於任務感做事的時候,往往有很多想法,比如說“這個事情今天必須做了才行”、“不跑步又該長胖了”、“不練琴怎麽能給孩子們做榜樣呢?”“不是說好了要考級嗎?趕快練琴吧!”而被熱情推著去做事的時候,腦子裏基本沒什麽想法,很輕鬆,心裏卻充滿期待,“又要去跑步了,好開心!”“停電了,幹不了別的,但是還能彈鋼琴,太好了!”

 

回想小時候,很多事情都能讓我感到熱情——下雨天去踩水坑、拿網抄子捉蜻蜓和蝴蝶、唱歌、畫畫、讀書……這些熱情後來是怎麽消失的呢?有一些是被大人製止了,比如踩水坑;有一些是上學以後太忙沒時間做了,比如捉蜻蜓蝴蝶;還有一些是長大後太在意別人的評價反而變得無趣了,比如唱歌、畫畫。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高考帶來的極強的目標感的影響——不論學什麽,如果是對考大學有好處的就學,沒好處的就放棄。在日複一日的應試訓練中,我的目光從學習的內容轉移到了分數上。考上大學以後,目標所帶來的任務感依然是我的思維定式——學什麽專業能找到好工作?做什麽工作能顯得更高級?怎樣養育孩子能顯得我是個好媽媽?這種思維模式很像猶太教的律法主義——“怎樣遵守律法能凸顯我們是上帝的選民?”說白了,一切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我、我、我”,當把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聚焦在自己所要達成的目的上,“我”就從所做的事情中抽離出來了,也就無法享受沉浸在其中的樂趣了。

 

上帝把我從任務感的捆綁中救出來。

 

就在姐妹替我禱告後不久,一天,我在跑步時,忽然覺得非常感恩。我在頭腦中把跑步時自己的軀幹、四肢、骨骼、肌肉需要如何配合想象了一遍,覺得太感恩了!——脊柱需要有足夠剛強的支撐又需要有恰到好處的彈性,髖關節的結構剛好完美地連結大腿骨,而那些肌肉、跟腱和骨骼、皮膚的配合簡直天衣無縫!在那樣的感恩中,每一次邁步向前我都能體會到頸部肌肉的踴躍,而我的心也更著歌唱——哈利路亞!那一刻,我的目光完全離開了“我的計劃”、“我的任務”、“我的配速”,在感恩裏有極大的喜樂!

 

而享受彈鋼琴的過程也是相似,以前我總是過分在意彈到的琴鍵是不是正確、節奏是不是整齊、小心提防著千萬別彈錯了。而現在,一首可愛的曲子讓我放鬆下來,真正地享受音樂。這首曲子是《快樂的農夫》(Happy Farmer)。每次彈到這首曲子,我就會想起我的公公婆婆,他們是非常優秀的農民,特別擅長種菜,幾年前他們在我家樓頂小菜園裏種的胡蘿卜比桃子還好吃!雖然婆婆已經回了天家,而我們的小菜園也荒蕪了,但是彈起這首曲子,就會回想起那和他們在一起的快樂時光,不知不覺中,那些活潑的音符們也有了胡蘿卜脆甜的味道。

 

寫到這裏,眼淚不知不覺流了下來。是的,感性就是這麽不可預測,歡喜或是悲傷的情緒都可能在不經意間不請自來,這讓追求理性的人覺得失控,覺得尷尬。但是如果消滅掉感性,也就消滅掉熱情,單純依靠任務感和責任心去做事是多麽的辛苦,也是多麽地無趣。所以,我不要消滅我的感性,而是要把它交給最愛我的上帝,由祂帶領我做一個會努力也有趣的有靈的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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