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學路上往保溫杯裏倒VC泡騰片,結果泡騰片滑進去好多片,激發的滾熱水把孩子左手背燙傷起了大水泡,去了KP醫院被要求去看專門的燒傷科急症,診斷結果是燙傷2級,醫生要求必須留院觀察才給處理傷口,我希望不要住院,因為我的保險計劃自付額$7500,12月底了,保險公司不管,全部要自付,而且聽診了孩內部心髒等器官正常,但醫生不同意必須ICU否則不處理傷口。無奈,隻好同意。結果孩子投訴在醫院一晚上沒睡著,各種奇詭的喊叫聲此起彼伏,出院後每天自己笨手笨腳給孩子換藥,好在一周後就長出新皮膚。在國內直接去醫院護士照顧的妥妥滴
新年一過收到賬單,EM一晚住院費$5100+, 2種止痛藥$580,上藥包裹材料$200+(還不夠用),醫生費用$1000,幾分鍾而已。總金額接近要$7600。我要求醫院寄詳細賬單,準備研究討價還價,心痛ing。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