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廣東省高院的主審法官文建平的言論:zt

“裁定書是我出的”、“不講法沒問題的”、“邏輯錯誤沒問題的”、“你也可以認為我水平不高,沒問題的”、“法製的問題說起來路也比較遙遠”。
  

這是廣東省高院的主審法官文建平對其所做裁定的直言不諱的表白。

我一直天真地認為,法律是守護社會正義的終極屏障,而法院是講理的地方,級別越高的法院對案件的態度應該越慎重。
  但是,文法官的一席話,如當頭棒喝,顛覆了我的認識,讓我意識到自己好傻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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