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之亂因他而起 5天後他要出獄

來源: 一點即通 2019-10-17 19:22:3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590 bytes)

觸發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的“陳同佳案”發生於去年2月。港媒報道稱,被關押在香港監獄的案件嫌疑人陳同佳預計在23日獲釋。台“法務部”17日對此聲稱,要求香港方麵對其繼續關押,追訴其殺人罪,還說台方可迅速提供案件在台相關證據。

針對台當局為何在此時間點談及此案,有學者向環球網記者分析,此案可能成為“斷頭案”,他們這是在推卸責任給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台灣民眾交代。

陳同佳因“洗黑錢”相關罪名在香港被判刑(港媒截圖)

陳同佳因“洗黑錢”相關罪名在香港被判刑(港媒截圖)

香港暴徒數月以來的暴力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危害治安,特區政府推動的《逃犯條例》曾被激進分子當成所謂“抗爭對象”,而觸發條例修訂的案件就是涉港台兩地遣送問題的“陳同佳案”(又被稱為“潘曉穎命案”“台灣殺人案”等)。

該案發生於台灣,在偵辦和審理案件時,雖然台灣士林檢方曾對嫌疑人陳同佳發布有效期長達37年的通緝令,但據台灣“中央社”10月17日報道,因香港、台灣沒有“引渡協議”,香港方麵隻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到台灣接受殺人嫌疑的調查.

報道提到,台“法務部”17日發布新聞稿談及此次案件,稱陳所涉嫌的殺人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還正式呼籲香港方麵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陳刑滿釋放前積極繼續關押、追訴,“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台方則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

台媒報道截圖

台媒報道截圖

隨後,台陸委會也提及類似說法。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聲稱,呼籲港府應在陳嫌未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還說隻要港府提出請求,台當局將在平等、尊嚴、互惠原則下盡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讓正義得以伸張,早日還給受害家屬公道。”截至17日晚上20時,香港特區政府未公開回應台當局的相關說法。

就台當局為什麽再次時機主動談及“陳同佳案”的問題,環球網記者詢問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他認為台當局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不動聲色、故作姿態。

他說,殺人案的證據大部分都在台灣,而陳同佳人在香港,在沒有《逃犯條例》的情況下,案件可能成為“無頭案”,但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出現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的情況,隻能搶先把責任推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他說,畢竟冤有頭、債有主,但大家卻眼睜睜看著本來能夠解決的事件被搞砸,期間有巨大的法律責任無法得到追究,還有政治人物借機“抽水”(占便宜),推波助瀾、落井下石。就香港、台灣兩方而言,案件都“卡在這了”。

此次案件死者潘曉穎係陳同佳的女友,二人同為香港籍。陳去年2月涉嫌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後獨自返回香港,於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今年四月,陳承認4項被俗稱為“洗黑錢”的“處理犯罪得益罪”,並被判監禁29個月。

陳同佳涉嫌殺害潘曉穎並用行李箱藏屍(圖片來源:港媒)

陳同佳涉嫌殺害潘曉穎並用行李箱藏屍(圖片來源:港媒)

香港“東網”日前引述消息稱,經扣減刑期,陳同佳將於今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滿出獄。在報道此消息時,“東網”也就案件審理中出現的台港兩地遣返問題提到,鑒於台灣與香港並無移交逃犯的協議,香港方麵未能就陳同佳涉嫌的殺人罪行將他移交給對台灣方麵。

除此之外,報道還提及,此次案件觸發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加上陳同佳自去年3月已被關押,最快今年10月即可出獄,所以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認為修例有迫切性”。然而,香港激進分子近4個月來卻針對《逃犯條例》修訂一事進行暴力活動。今年9月,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撤回條例修訂。

對此情況,港澳辦發言人曾在9月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楊光表示,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是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製”名存實亡。

《環球時報》也曾發表社評表示,對《逃犯條例》正常的修訂已被嚴重政治化、標簽化了。“這本是一項正常的特區立法活動,卻被反對派和國際上支持他們的力量進行了嚴重的政治化炒作。”

如今陳同佳有可能被釋放,就連台“法務部”都要求追訴陳同佳殺人罪嫌疑,島內網友表示,“這就是為什麽要支持修例,把這些逃犯抓到牢裏給人民公道”。↓

香港之亂因他而起 5天後他要出獄

然而,由於台當局曾經拿香港《逃犯條例》修訂風波炒作所謂“反送中”。有島內網友諷刺稱,台“法務部”的上司正在搞“反送中”不亦樂乎。

香港之亂因他而起 5天後他要出獄

還有人批評稱,蔡英文曾經與香港黑衣暴徒“合作”。

香港之亂因他而起 5天後他要出獄

還有網友說,沒有法源是沒辦法把陳同佳押送台灣追訴殺人嫌疑的,並且這位網友還批評民進黨當局可恥。

香港之亂因他而起 5天後他要出獄

更有網友調侃,支持所謂“反送中”結果就是縱容殺人犯。“這殺人犯真爽,隻被法辦盜領死者錢財(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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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香港法製 -飛鴻雪泥- 給 飛鴻雪泥 發送悄悄話 飛鴻雪泥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8/2019 postreply 0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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