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苑尋芳:唯利是圖,心上缺一點

來源: waterloocorn 2018-09-03 14:21:2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196 bytes)

俗話說“錢多不壓手”,然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做生意必須遵循經商之道,公平競爭,以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否則不僅不能賺得長久,還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為人所不齒。
    
然而,總有一些見利忘義的人,他們不守正道,走邪門歪道,走私漏稅,售“黑心棉”,造“毒大米”、毒奶粉、假疫苗…...見利忘義,喪盡天良。這種不守正道的人,被孔子稱為“小人”。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裏仁》)意思是說:  “君子明白大義,小人隻知道小利。”又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論語•裏仁》)意思是說:“為追求利益而行動,就會招致更多的怨恨。”孔子認為,無論到什麽時候,利要服從義。他反對“放於利而行”,反對將追求“利”的程度無限擴大化,一味追求個人利益而不顧大義,就會破壞人間的正道,擾亂社會的秩序,還會招致來自各方的怨恨和指責,最終害國害民,最終害了自己。在物欲橫流的商品經濟社會,孔子的這種“義利觀”,無疑是一副清醒劑。
    
柳宗元的《鞭賈》,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出售馬鞭的人,頗有心機,他所出售的馬鞭質量並不好,但裝飾卻頗為華麗。本來就值四五十錢的鞭子,別人問價,他必定要價四五萬。如果來人還價五十,他就裝作笑彎了腰;如果還價五百,他就假裝生氣;還價五千,他就裝作大發雷霆;反正必須要以五萬的價錢才行。
    
有一次,一個糊塗的富家子弟,聽信鞭商的花言巧語,花五萬錢買了一條,逢人便拿鞭子炫耀。可當馬不聽使喚時,他揮鞭使勁抽打,鞭子斷裂開來,才知道美麗的外表裏麵,卻是空空的,無所依附。  
    
清代乾隆年間,南昌城有一點心店主李沙賡,以貨真價實而聞名市井,但他賺錢後,便摻假使假,對顧客也怠慢起來,導致生意越來越不好。
    
有一天,書畫名家鄭板橋,來該店吃飯,李沙賡認出是鄭板橋,驚喜萬分,便請鄭板橋為他的店題字。鄭板橋大筆一揮,題寫“李沙賡點心店”。墨寶蒼勁有力,引來了不少人前來觀看,但還是沒有人進餐,原來是“心”字少寫了“一點”。李沙賡再三請求補上“一點”。但是,鄭板橋卻說: “我寫的沒有錯啊,你以前生意興隆,是因為‘心’有了這‘一點’,而現在生意清淡,正是因為‘心’少了‘一點’。你應該在自己的心上,加‘一點’!”李沙賡聽後,猛醒,感悟,才重新秉正商道,恢複良心!從此以後,李沙賡痛改前非,以真“心”待客,生意再次紅火起來。

想賺錢,就要贏得人心,堂堂正正地賺錢,不要想著欺客、坑害顧客。如果你不遵循正道,唯利是圖,鼠目寸光,便無法在市場大潮中站穩腳跟,並且會跌跤、陷坑,甚至不得善終。

請看下文:

http://mrw.so/4TpbZA

 

加跟帖:

  • 標題:
  • 內容(可選項): [所見即所得|預覽模式] [HTML源代碼] [如何上傳圖片] [怎樣發視頻] [如何貼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