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宋江的“反詩”說文字獄

來源: 老鷹捉小雞 2017-12-12 20:24:1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778 bytes)


  宋江在殺閻婆惜後,通過運動官司已經被從輕發落,刺配江州。他最終被判處斬首而被晁蓋等人劫了法場,上了梁山的根本原因是潯陽江頭題寫反詩。蔡九知府等人判處其斬首並未涉及到前罪,——殺閻已被處罰,看來一事不二理之原則當時似乎也有。那麽單就題寫反詩這一情節,宋江是因言獲罪,他遭遇到典型的“文字獄”。曆史上宋江因為“文字獄”而上梁山的到底是否為事實,今已難以考證,宋代的《宣和遺事》已有《宋江殺閻婆惜題詩於壁》,那麽宋江獲罪是因為“殺閻”還是“題詩”呢?而《水滸》中已經把兩個情節完全分開,曆史上讀書人因言獲罪的事例舉不勝舉,因此施公將此情節作為宋江最終落草的直接原因,是很有典型性的。

  我們今天將宋江的一首《西江月》,一首七絕來做文本分析,這無非是一個有抱負的能吏,遭遇人生的打擊,發泄滿腹牢騷和怨恨,表示了對社會不滿,對他曾效忠的大宋王朝不滿,但罪不致死。這要是在西方國家,完完全全是個言論自由的問題。

  “自幼曾攻經史,長成亦有權謀。恰如猛虎臥荒丘,潛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報冤仇,血染潯陽江口。

  心在山東身在吳,飄蓬江海謾嗟籲。
  他時若逐淩雲誌,敢笑黃巢不丈夫。”

  這兩首詩詞還不如黃巢“他年我若為青帝,報與桃花一起開”那樣直白。《西江月》前六句敘述自己空有權謀、壯誌不酬而虎落平陽的境遇。後兩句是在發泄不滿,可是“報怨仇”和“血染”沒有特指,不是說要殺掉大宋皇帝取而代之,也不是說要殺死江州的官員。他說的“血染”無非是對自己流配所表達的憤怒之情,就像某些妄人受了欺負,不服氣地說:“老子將來發達了,將你們全部殺掉”一樣。宋江沒有“血染潯陽江口”的任何行動,包括糾集團夥、準備武器等等,完全是酒後思想的流露,但思想怎能有罪?“敢笑黃巢不丈夫”也是一種藝術手法,用典。也許可以說宋江佩服犯賊黃巢,有學習黃巢的意願,但也僅僅是意願而已,據此就判定宋江要推翻現政權,要行凶殺人完全是憑判案官員的主觀意誌的陷害。

  宋代的文字獄不若明代殘酷,因此蔡九當初並不當回事,“量這個配軍,做得甚麽!”當黃文炳將宋江和童謠聯係起來,昏庸的蔡九才警覺起來。立功心切的他管宋江有沒有犯罪的事實,本知府說你犯罪你就是犯罪。那個時代,王朝鼓勵這種“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的司法慣例。這種慣例促使大小官吏為了立功為了升遷,千方百計地找百姓謀反的種種跡象,然後將一切不穩定因素扼殺在萌芽狀態,而“扼殺”的手法是否合法是否人道就不重要了。這種“陷民於罪”的做法往往結果是“驅民為寇”。因而我們看到在將宋江打入死牢前,不需要官方舉證,用刑訊逼供,讓其承認自己寫反詩就夠了。在這場官司裏麵,蔡九既是法官,也是公訴人,宋江沒有任何可以申辯的機會。在將宋江斬首的犯由牌上寫道:“江州犯人一名,宋江,故吟反詩,妄連妖言,結連梁山泊強寇,律斬。”吟反詩獲罪是文字獄,妄連妖言是主觀臆斷,京城的小孩唱歌謠說一個叫宋江的人“縱橫三十六,播亂在山東”,關我鳥事?你又沒有證據證明是我故意散布的。如果照這個邏輯,我編一個歌謠,說什麽“草下大祭祀,身居在東京;門徒遍天下,要扛趙家鼎。”裏麵暗含著蔡京篡位的意思,讓孩子們傳唱,是不是得將蔡京砍頭?這種“妄連”不是宋江本人,正是蔡九等人。至於和梁山強寇結連,是戴宗傳假信事發後的事情,可在此之前,宋江已進了死囚牢。

  中國2000餘年的帝製社會中,言論的禁錮是越來越緊,文字獄也越來越嚴酷。而且在一個越是開放越是強大越是自信的王朝,言論越是自由。漢代的史馬遷因給李陵說情被割掉睾丸,將性欲轉變為創作欲望,憤而做《史記》,裏麵有許多對漢高祖和漢武帝不恭敬的言語,而且對高祖的死對頭項羽評價很高;李隆基爬灰,搞了自己的兒媳婦楊太真,這可是大唐王朝的A級國家機密,可白居易那廝竟將這段臭事編成歌謠,傳唱宇內,說什麽:“漢皇重色思傾國,禦宇多年求不得。”說什麽“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禮部不但沒有發文天下,禁止傳播這首詩歌,而且當時的皇帝看了後,還很欣賞白居易的才華,白居易悠哉遊哉享盡富貴。要是擱在明清,太史公和白香山肯定被殺頭,說不定還要株連九族。

  宋代重文治,宋太祖曾立誓碑不殺一個文人,並讓後代子孫即位前必須來這碑前發毒誓。但宋代比起漢唐,言論的口還是收緊了。宋代麵對著強大的遼國和悍勇的西夏,沒有漢唐的大氣魄,於是更要強調中央集權,強調地方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調有一個利於穩定的輿論環境。因此出現一些“文字獄”,最有名的當屬蘇東坡的“烏台詩案”。

  元豐二年,蘇軾因對王安石新法不滿,被貶至湖州,按當時的規矩向皇帝上表稱謝,裏麵有:“知其生不逢時,難以追陪新進;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養小民”等句。朝中章惇、蔡確等人指責蘇軾以“謝表”為名行譏諷朝廷之實,發泄對“新法”的不滿,請求對他加以嚴辦。——這章惇原是蘇軾的同年兼朋友,大概因為嫉妒蘇的才氣,變成了陸虞侯那樣的人。

  禦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黃文炳”,舉東坡的《杭州紀事詩》作為證據,攻擊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還從他的其他詩文斷章取義來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自謙讀書很多但對治國的“律”不熟悉,無法輔佐皇帝成為像堯、舜那樣的聖人,這種用法已有成例,杜甫就說過:“致君堯舜上”。“黃文炳”們指控蘇軾諷刺皇帝沒能力教導、監督官吏;又如“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說他是指責興修水利的這項措施不對。於是朝廷便將蘇軾免職逮捕下獄,押送京城交禦史台審訊。此時,寫《夢溪筆談》的沈括又出來告密,說蘇軾詩作有譏諷朝政之意,章惇等人便以蘇軾歌詠檜樹的兩句:“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蜇龍知。”“黃文炳”們攻擊說:“皇帝如飛龍在天,蘇軾卻要向九泉之下尋蜇龍,不臣莫過於此!”這指控幾乎要了蘇軾的命,“烏台詩案”牽連蘇軾三十多位親友,涉及他一百多首詩詞。

  蘇東坡在獄中飽受淩辱與體罰,和他同時下獄的官員後來回憶,蘇東坡被毆打時的哀號整個監獄都能聽到。豁達的東坡以為這次死定了,寫下了兩首絕命詩給弟弟蘇轍,實為托孤: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

  “柏台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應在浙江西。”

  殘酷的文字獄讓學通儒釋道的大才東坡也有“心似鹿”、“命如雞”的恐懼感。詩寫罷,獄吏按慣例,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不禁為他的不世出的才華折服。加上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被東坡攻擊過的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憑王安石這種胸襟,千年後都值得後人崇敬。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這發誓不再胡說八道的老小子到了黃州,又難改積習,在詩中冷嘲熱諷。他在《初到黃州》中寫道:

  “自笑平生為口忙,老來事業轉荒唐。長江繞郭知魚美,好竹連山覺筍香。逐客不妨員外置,詩人例做水曹郎。隻慚無補絲毫事,尚費官家壓酒囊。”

  東坡貶黃州,朝廷規定他“不得簽書公事”,即沒有簽字權,是個虛職。宋代的官員俸祿分兩種,一是給現錢,二是給實物來折算。東坡得了許多官家賣酒退回的酒袋子,好比現在一些皮鞋廠年底用皮鞋折算工資發給工人一樣。東坡對這兩項有些不滿。他保住了一條命,而且享受這軍分區副司令員的待遇,該知足了,讓他生活在“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時代試一試,不被“打翻在地,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才怪呢,哪還會有閑情逸致去發明“東坡肉”,寫《前後赤壁賦》。

  宋江沒有東坡的名氣,也沒有功名,他的生死一個小小的知府就能決定了,所以他也就沒有東坡的好運氣了,隻等待他的晁蓋哥哥來救命。

  《水滸》成書時的明初,朱元璋那個流浪漢做了皇帝,出身低微的他克服不了那種自卑情結,把文字獄搞得“前無古人”,——當然老朱再牛,他也沒想到自己在“文字獄”方麵並未做到“後無來者”。

  被“文字獄”搞死的吳晗在《朱元璋傳》中說到:“雖然大明律上並沒有這一條,說是對皇帝文字有許多禁忌,違犯了就得殺頭,但是,在明初,百無是處的文人,卻為了幾個方塊字,不知道被屠殺了多少人,被毀滅了多少家族。”這種法外之“法”最可怕,因為他沒給大家一個標準,什麽能說什麽不能說,完全靠製造一種恐怖讓人們自我審查,可自我審查也有把握不住的時候,一不小心就犯了“誹謗君上”這個口袋罪,等待的就是殺頭抄家。人們隻能噤若寒蟬,天下文人萬馬齊喑,思想文化空前倒退,民族的創新能力受到毀滅性打擊。官員謝表中有“作則垂憲”、“聖德作則”之類的馬屁話,因為被朱元璋懷疑諷刺他“做賊”,一律處死。翰林高啟詩中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因為被懷疑泄漏了宮禁中宮女偷情的機密,也被找個理由殺了頭。

  中國人讀《水滸》,對題反詩而被判處死刑往往並沒有更多的驚奇,因為對於這種文字的禁忌,對於因言獲罪,中國的百姓越來越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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