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彈自盡,就一定死得成?

來源: 都是國貨 2017-05-02 14:29:1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5315 bytes)

飲彈自盡,就一定死得成?

 

一片焦土的戰場之上,一顆炮彈飛來,主角眼疾手快,在以運動員般的優美姿態進行完跳躍、匍匐、翻滾等一係列高難動作後,身後炸起一團巨大的火雲,而我們的英雄背對火雲奮勇一跳,接著站起來繼續奔跑;

叱吒風雲的主角在戲樓被人暗算,敵眾我寡的拚殺之下,右胳膊中彈受傷,但他毫無懼色、就地一滾,左手撿起槍來,立刻被聖鬥士星矢附體般滿血複活,突突突掃清全部敵人;

身手敏捷的獨狼特工,在打鬥中挨了一槍,卻為了隱瞞身份而無法去醫院,於是若無其事般強撐回家,拿起用火燙過的鉗子,咬住毛巾自己將彈頭取出;

可是到了大反派走投無路,絕望之下把槍管對準腦袋,瞬間就一擊斃命……

有人挨一槍就死,有人怎麽打都死不了、吐血三升還能手撕鬼子,難道真是路人和主角之間跨不過去的鴻溝?

 

會死嗎?

死,還是不死,這是一個……要看中槍部位的問題。根據常識也能想象得出,心髒、大腦這些關鍵部位中槍,肯定比小腳趾中槍要嚴重的多。

一般來說,若是腦顱中槍,人基本上就玩完了:隻有不到10%的人最終能活下來。全美國每年有20000人死於腦部中槍,存活率僅有5%,而腦部中槍後不僅存活、並且還能維持一定生活質量的,隻有3%。

還有研究還發現同樣是大腦中槍,迎麵開槍的存活率比從側麵開槍的存活率要高,主要原因是子彈從前往後穿過大腦,通常隻會傷害一個半腦(左腦或右腦),留下另一個完好無損。

一個人的右腦受損,左半邊肢體可能受到影響,但是認知、記憶、語言這些功能是左右腦共同控製,所以不管哪邊受傷,都會保留一部分功能——這比左右腦同時受傷要強得多。當然,最幸運的情況是隻有一個半腦的一個腦葉受傷(每個半腦分為四個腦葉),這樣可以將功能損傷降到最低。

(題外話:數據顯示,自殺的成功率隻有4%——美國每年有75萬人試圖自殺,隻有3萬人死成了。如果知道成功的概率這麽低,不知道自殺者們會不會因此而改變主意,做點更有希望的事?)

當然,除了指向腦袋,還有一個連續劇和電影中最喜歡用的自殺方式:把槍管伸進嘴裏飲彈自盡。因為槍管受到限製、不易移動,伸進嘴裏比頂在腦袋上的自殺方式要更靠譜些——在開槍的那一刻,人的求生本能往往會讓自己產生輕微的手抖或者轉頭,原本該爆頭的槍子隻好用來打臉了。

但是伸進嘴裏開槍也有自己的弊病:若想成功爆掉自己的大腦,槍管必須垂直朝上。橫著伸進嘴裏隻會對準脖子/腦下部,很容易落得一個半死不死的痛苦狀態。可是要將槍管頂在上膛、下巴下壓、與地麵呈90度角,不僅手腕別扭、不方便扣動扳機,而且要在臨死前的一刻還保持這樣的嚴謹精確,實在要求太高。

錯誤示範

至於圍繞著心髒和肋骨的胸腔中彈,死亡率則分歧更大:動物實驗的結果顯示,穿透性的胸部槍傷死亡率高達85%,而實際槍傷案例中,如果能讓心髒堅持跳動到送至醫院,死亡率則會降到20%。

心髒中彈當然是最嚴重的傷,而即使子彈沒有擊中心髒和大動脈,肺部中彈也是一種十分致命的傷:正常情況下,空氣隻能從氣管有控製地、徐徐進入肺部,而一旦胸腔被打穿,大量空氣就會迅速地湧進胸膜腔,擠壓肺部,導致肺部爆掉。

——爆掉這個詞過於直觀粗暴,醫學上將這種空氣進入胸壁、擠壓肺部的現象成為“氣胸”。當然,一旦胸部中彈,灌進肺部往往不僅是空氣、還有血液(稱為“血胸”),但不論哪種,都會造成肺部被擠、塌陷、爆掉,從而導致人體迅速缺氧而亡。

左邊是正常的肺,右邊是被空氣擠壓而塌陷的肺

如果不是心髒、腦顱這樣的關鍵部位呢?

軀幹、腹部、髒器受傷和組織撕裂都可能因為失血過多而導致休克和死亡,而脆弱的呼吸係統受傷也會迅速引發致命的缺氧(試想如果所有能呼吸的管道都被血液灌滿了……),子彈在射入人體之後的軌跡千差萬別,時間和空間上的毫厘之差,都可能產生生與死的千裏之別。

向前倒,向後倒

戰爭片裏,一片機槍掃射過去,群演炮灰們應該做何反應?是直挺挺地定住、痙攣然後倒下?還是向後跳起來,被子彈擊飛?

這就要看子彈殺傷的方式了:大多數現代戰爭所用的子彈,最主要的傷人方式,是穿透人體的那一道軌跡。這條軌跡上可能撕裂組織、劃破器官,造成失血而導致死亡。別看一個子彈的個頭不大,因為速度巨大,同時還在高速旋轉,子彈在穿過身體的時候會引發周圍空氣的迅速膨脹,形成一個空腔,空腔會擠壓周邊的組織和器官,所以往往打進人去時一個小孔,打出去時就會擴大成好幾倍的大洞。

在吉列丁方磚內模擬的子彈穿過人體組織的一瞬

而炸彈爆炸時產生的彈片的擴張力度就更大,有人做了圖,將子彈穿過人體和炸彈彈片穿過人體的一瞬進行對比:

左圖為子彈傷,右圖為炮彈的彈片傷

所以戰爭中所用的子彈,通常不會留在被擊中的身體,而是直接穿過。這就意味著,子彈所攜帶的動能,並不會轉移太多給中彈的人——所以中彈者不會被擊倒、反而應該一抖,然後本能地向前倒下。

「神探夏洛克」裏的卷福的被瑪麗擊中,反應十分接近真實

那有沒有中彈之後會向後倒的?

有。一種是子彈被留在身體裏,另一種則是目標穿了防彈衣。話說子彈和防彈衣這一對矛與盾,長久以來都在你追我趕、相愛相殺:

穿了防彈衣,是不是就能擋住子彈、毫發無傷、出入槍林彈雨如入無人之境?

呃……看情況。防彈衣不是完全無用,但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魔法保護罩。

首先,子彈的威力有大小,防彈衣的防禦功效也有自己的限度。不是所有子彈在所有距離都能被防彈衣攔住。離射擊者太近或者對方射擊槍的威力太大,防彈衣就將無能為力。譬如著名的FN 5.7mm手槍,就因為多次打死過穿著防彈背心的警察,被各國警局命名為“警察殺手”。

與此同時,就算防彈衣攔住了子彈,沒有讓子彈射入人體,也未必能保人安全——子彈雖小,卻攜帶著巨大的動能。高中物理課告訴我們,物體的動能是與速度的平方成正比的,也就是說,子彈的速度翻一倍,那麽它的動能就會翻四倍。

而子彈擊中防彈背心卻沒有洞穿,就會把它全部的動能都轉移到被擊中的目標身上,形成一股巨大的衝擊。

實際戰爭中,也有許多穿著防彈衣的士兵,不是被子彈打死,而是被震死。子彈擊中防彈衣、或者附近炸彈爆炸的那一刻產生巨大的衝擊波,可以震斷肋骨,肋骨骨折插入胸腔、心髒,一切就結束了。

一句話總結:不要自己穿著防彈衣、讓朋友對自己開槍。不要試圖親自測試防彈衣防爆頭盔的質量。

反麵案例

死得疼嗎?

如果必死無疑,是快點死好呢,還是慢點死好?

當然是快死。一秒當場斃命,總好過幾個小時受盡折磨再咽氣。即使不是致命傷,被打中胳膊、大腿所帶來的排山倒海般巨額的疼痛、灼燒感和鮮血噴湧,就會讓大多數人在幾分鍾內陷入休克。

如果是心髒中彈,血壓將極速下降,導致大腦因缺氧而休克,隻需要10到15秒。在這期間你可以選擇在痛苦中掙紮抽搐、留下幾句遺言或者讓人生片段在眼前飛一場。

而有沒有一種死法能讓人死得足夠快,完全感覺不到痛苦?

大腦中槍作為最迅捷的死法,如果中得合適,是可以達到這個標準的。原因是這樣:我們並不是活在“當下”,而是活在自己所感知到的“過去”裏。外事外物和我們自身的一舉一動,要被聽到看到觸摸到、再由大腦處理成信號被理解,都需要時間。有研究汽車安全的專家指出,人接受刺激、感知刺激的過程,需要0.3秒至1秒不等,這個速度其實是很慢的——汽車的氣囊從撞車到完全脹開,隻需要0.03秒,是人類感知時間的十分之一。

現代步槍,以最廣為人知的AK-47為例,發射的子彈速度可以達到700m/s,而子彈在500米外穿過一個基本製式的美國鋼盔之後,還能保持350m/s以上的速度。

和子彈的速度相比,人類神經係統傳輸信息的速度就遜多了:速度最快的A-alpha神經纖維,通訊速度也隻有120m/s,而主管痛覺和冷覺的A-delta神經纖維就更慢,最高不會超過30m/s。

這就意味著,當一發子彈以500m/s的高速橫著擊穿腦顱,從額葉、顳葉、再到頂葉、枕葉,疼痛的信號還沒來得及傳遞、甚至感覺都來不及產生,與疼痛有關的神經就已被切成了碎片。

真是不幸中的萬幸!這倒不失為一種比較坦然的死法——當死亡訊號來臨的時候,你已經死的死死的了。

* 作為世界上極少數不禁槍的國家之一,美帝給世界提供了獨一無二的、珍貴的槍傷數據。

參考資料:

1. Vincent J.M. DiMaio M.D. (1998), Gunshot Wounds: Practical Aspects of Firearms, Ballistics, and Forensic Techniques, CRC Press

2. 安書傑(2002),犬穿透性胸部槍彈傷對心肺功能的影響,醫學爭鳴2002年23卷8期

3. Mandal A.K., Oparah S.S. (1989), Unusually low mortality of penetrating wounds of the chest: Twelve years' experience, J Thorac Cardiovasc Surg. 1989 Jan 97(1):119-25.

4. Green M. (2000), How Long Does It Take To Stop? Methodological Analysis of Driver Perception-Brake Times, Transportation Human Factors, 2000. 2 pp 19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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