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鬼子好歹還知道通過個聯合國的決議。當然,你可能會說中共政府當時沒有聯合國會員國的資格。那不妨假設一下(對不起,這是俺的強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聯合國會員國的資格,而且是像現在這樣有常任理事國的一票否決權,那麽你能肯定中國在出兵朝鮮的問題上會得到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的支持嗎?那時,二戰剛結束,“雅爾塔體係”剛確立,北朝鮮就首先發動大規模入侵韓國的軍事行動(畢竟南北朝鮮是兩個合法的國家,而不是法理上的一個國家兩個政府,也就談不上是“內戰”。還是應該先把概念捋清楚了,否則沒法討論下去)。你能夠肯定當時一定會有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會支持北朝鮮再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戰”嗎?你知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句諺語吧?根據你的理解,你認為所謂“正義”是在“得道多助”的一方,還是在“失道寡助”的一方呢?
如果要是俺有權出兵的話,俺絕不會用“誌願軍”這個名義,這容易讓人認為是偷偷摸摸,談何“正義”?而且也名不正言不順。俺會就以“中國軍隊”或“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名義參戰,堂堂正正地打敗聯合國軍野心狼。
如果你有出兵的決策權的話,你會給派出的中國軍隊起個什麽名字呢?“誌願軍”被俘人員能夠享受“日內瓦戰俘公約”的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