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能推翻嗎?“文革”中我們班一個同學,被活活打死;我寫過幾篇博文,揭露打人凶手的罪惡,為什麽不能碰?

來源: 宜城漁翁 2019-08-23 19:28:2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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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以決議代替法律並進而借以揭露凶手。揭露凶手是公檢法依法要做的事兒。 -多哥- 給 多哥 發送悄悄話 多哥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3/2019 postreply 22:14:43

漏網的大有人在,殘害嚴鳳英的那位軍代表,至今逍遙法外。打死我們班同學的四位凶手,至今逍遙法外。 -宜城漁翁- 給 宜城漁翁 發送悄悄話 宜城漁翁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4/2019 postreply 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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