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爾的哲學體係,重點在於批判的理性主義,這即與經典的經驗主義及其觀測-歸納法涇渭分明。波普爾尤其反對觀測-歸納法,他認為科學理論不適用於普世,隻能作間接評測。他也認為,科學理論和人類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識,都不過是推測和假想,人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摻入了想象力和創造性,好讓問題能在一定的曆史、文化框架中得到解答。人們隻能依靠僅有的數據來樹立這一科學理論,然而,此外又不可能有足夠多的實驗數據,能證明一條科學理論絕對無誤。(例如,人們在檢測100萬頭綿羊後得出“綿羊是白色的”這一理論,然而檢測之外,隻要有一隻黑色的綿羊存在,即可證明前麵的理論錯誤。誰又能無窮無止地檢測綿羊,以證明“綿羊是白色的”理論的絕對無誤呢?)這一“可錯性”原則所推演出的“真偽不對稱性”(真不能被證明,隻有偽可以被證明),是波普爾哲學思想的核心。
波普爾高度評價了休謨對歸納法的批判,雖然他對休謨和歸納邏輯主義的批判是牽強的,但他對基礎論的批判是相當有力的。基礎論是指人們普遍相信,知識需要一個堅實的基礎,經驗科學的基礎是感覺基礎。這也正是歸納法的根源所在。他指出經驗基礎論將科學分為兩部分,一是觀察和實踐所得到的基礎。二是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理論。而人們普遍忽略了,觀察和理論不是獨立的兩種理論,任何觀察都受理論傾向的影響。這裏可以發現測不準定理對他的啟發。波普爾認為尋求知識基礎是一種錯誤,但不是偶然的失誤。這是一種基於人本性中尋求安全感的需要。
波普爾常被認為是科學主義者,但他並不是一個“科學至上論”或“唯科學主義”的鼓吹者。在波普爾看來,科學知識並不是人類唯一有意義的智性事業,科學理論都隻是暫時的、尚未被證偽的假設、是具有階段性的,他在自傳《無盡的探索》中評價達爾文的進化論不是一種可檢驗的科學理論,而是一種形而上學的行動綱領——可檢驗的科學理論的一種可能的框架;在《科學知識進化論》中說“我所想到的科學知識的增長並不是指觀察的積累,而是指不斷推翻一種科學理論,由另一種更好的或者更合乎要求的理論取而代之。”,否定將科學等同於真理。[2][3]
證偽原則[編輯]
波普爾同意對偶然真理的界定,但他強調這樣的經驗科學應該服從一種證偽主義。證偽主義至少存在兩個優點。第一,科學理論的表達一般為全稱判斷,而經驗的對象是個別的。所以,經驗如果用來證實理論,那麽它將是無法窮盡一般的理論的。比如,再多的白羊也不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 而隻要一隻黑羊就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這個理論是錯誤的。所以,經驗的真正意義在於可以證偽科學理論。第二,證偽主義可以避免對錯誤理論的辯護和教條。如果堅持實證主義,那麽一旦出現與理論相悖的經驗,人們便會做出特例假設或特殊的限製以使得理論能滿足經驗。但實際上這樣的設定往往是極不科學的。證偽主義使人們相信所有的科學都隻是一種猜測和假說,它們不會被最終證實,但卻會被隨時證偽。
證偽主義應采用試錯法。這是指人們應該大膽地提出假說和猜測,然後去尋找和這一假說不符合的事例。根據事例對假說進行修正,不斷重複這一過程,乃至將最初的假說全盤否定。試錯法對理論的修改和完善是沒有止境的,試錯法的結果隻能是一個較好的假說,但不是最好的假說。最好的假說是終極真理的代名詞,和科學精神相悖。
波普爾同樣想整合唯理論和經驗論的衝突,但他同時批判唯理論和經驗論。唯理論和經驗論都承認,知識起源於一個不變的基礎。唯理論認為這個基礎是普遍必然的原則,而經驗論認為它是人的經驗感覺。波普爾的科學哲學核心在於,一切理論和原則都可以被證偽,而經驗雖然不是知識的來源和基礎,卻是檢驗知識的標準。他將這種觀點稱作理性批判主義。
於是科學和非科學的劃分在波普爾這裏得到了明確的界定:科學的表述在於其是可證偽的。與邏輯實證論和「休謨的叉子」不同,科學不是有無意義的判準,而是是否為客觀知識屬於世界三。於是數學和邏輯學便被劃分為非科學的,同樣,精神分析學說,占星說,骨相學,馬克思之後的「馬克思主義」也都是非科學的,因為它們都不可被證偽。數學和邏輯學之所以被劃分到了非科學的原因在於他們並不需要經驗去檢驗它們,他們被休謨稱為必然真理。數學和邏輯學基於其體係起始的公理,如果選擇不同的公理係統,就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例如歐式幾何與非歐幾何。而公理本身是否為真往往是不可證偽的,因而也是非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