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丁陳集團”的丁玲你們都熟悉了,陳企霞又是誰?

來源: jianadaren 2019-01-25 21:55: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3930 bytes)

原載於《鍾山》2009年第3期,作者李潔非,原題《屈服——陳企霞事件始末》。

陳企霞(1913-1988),浙江鄞縣人,作家、文學家。1927年離開家鄉外出流浪,因為愛好文學,1931年始發表小說、散文,1933年加入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主要從事革命活動。1940年到延安,先後在中央青委宣傳部、協助丁玲編《解放日報》副刊,參加延安文藝工作座談會。1949年後曆任全國文聯副秘書長、文協秘書長,不久又於丁玲、蕭殷一同編《文藝報》,任《文藝報》副主編、主編。圖為1987年時的陳企霞。

 

 

拘禁

 

1955年8月19日,一個星期五。雖然是工作日,那天陳企霞全家卻都在家。孩子們正放著暑假。夫人鄭重在家是因為小女兒陳幼京尚未滿月,她正在休產假。至於陳企霞本人,連日來一直不停地開會,這天剛好是個空隙,可以喘口氣,他給自己的安排,是洗一個澡。

 

下午,他關上衛生間的門,在裏麵洗澡。就在這時,家中闖進來一個人。所謂“闖”,並非指來人破門而入。事實上,他是敲門後,由家人開門,然後進來的。不過,他來勢不善,讓陳家普遍感到不安和緊張。從這種突如其來的意義上說,他像是“闖”進來的。

 

來人是康濯。他的小說《我的兩家房東》曾得到茅盾好評,目為解放區小說成就的代表之一。他原來是丁玲領導的文講所的副秘書長,不久前剛剛進入中國作協“肅反”領導小組。這個小組一共五名成員,分別是劉白羽(作協黨組副書記)、嚴文井(作協秘書長)、張僖(作協副秘書長)、阮章競(作協機關黨總支書記),以及康濯,組長劉白羽。在接連發生高饒、潘漢年、胡風三大案件之後,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關於展開鬥爭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由此開始了“肅反”運動。

 

康濯登門,本來談不上什麽異常之處。他和陳企霞是老同事,過去經常來談工作或聊天。但是,今天他卻帶來無形的寒意。陳家孩子們當時正在聽收音機,學唱一首歌唱中蒙友誼的《北京——烏蘭巴托》。康濯進來後,孩子們被他的嚴肅所震懾,關了收音機,紛紛躲避到隔壁房間裏。鄭重上前搭訕,對方態度冷淡。她提高聲音,告訴正在洗澡的陳企霞:康濯來了!不明就裏的陳企霞,如往常一樣隨口答道:“你請他稍等一下,我馬上就好。”

 

過一會兒,陳企霞從衛生間出來。他腳踩拖鞋,身上穿著睡衣睡褲。“我去換下衣服。”他對康濯說。盡管很熟,這樣相見也並不合適。可康濯卻攔住他,說不用了,請他到門外說幾句話,意思是事情很簡單,不用多耽擱。我們不知道陳企霞有無多想。那個時候,工作上許多事情雖然未必有什麽值得保密的,但也講究內外有別。所以,我們的主人公也就穿著拖鞋和睡衣,隨康濯出去,並且把門關上。他的妻子和孩子們無論如何料不到,他這一出去,就不能再回來了。

 

一會兒,門外響起主人公激動的喊聲:“你們這樣做是完全錯誤的,我要向中央控告你們……”奇怪的是,聲音由大變小、由強變弱,顯然正在遠去。當它消逝不見之後,又過了一會兒,再次響起敲門聲。鄭重打開門,康濯一個人站在那裏。他走進來,把鄭重拉到一邊,嘀咕了幾句,孩子們看見母親的臉刷地一下變白了。

 

然後,鄭重去給丈夫取衣服(他還穿著睡衣),康濯則開始搜查陳企霞的抽屜。他手上有一把鑰匙,那原來是屬於桌子主人的。康濯走後,鄭重對孩子們說,他們的父親被“隔離審查”了。“是組織上的決定,我是共產黨員,隻能服從。”

 

陳企霞本人見到的,卻是一張逮捕證,由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自簽發。後來他對家人回憶說,那天他被帶下樓,剛下到樓梯拐角處,又見到兩個人,早等在那裏。一個他認識,是作協副秘書長、“肅反”小組成員張僖,另一個是陌生人。這個陌生人出示了逮捕證,並且要他簽名。

 

究竟是“隔離審查”還是“逮捕”,後來成為爭論焦點。陳企霞1957年寫的《陳述書》,始終使用“逮捕”字眼。其子陳恭懷所著《悲愴人生——陳企霞傳》,至今堅持當時出示的是逮捕證。而執行本次行動的當事人之一張僖,則在其2002年出版的《隻言片語——中國作協前秘書長的回憶》中這樣寫道:

 

大約在8月初的一次對丁陳的批判會後,馮雪峰揭發說:陳企霞曾經說過,他有一支手槍和兩顆子彈,一顆子彈要打死他最恨的人,另一顆要留給他自己……

 

因為前麵已經發生過田間“自殺未遂事件”,此事他在會上這樣一提,就是個很嚴重、很危險的問題了。於是由我和劉白羽、嚴文井三個人到公安部作了匯報,當時六局的局長陳中又向公安部長羅瑞卿作了匯報。羅瑞卿有了批複,於是公安部就派人來到陳企霞家搜查,康濯和我陪著一起去的。搜查的結果是一無所獲,既沒有槍也沒有子彈。記得那是1955年8月中旬的事情,當時公安部向陳企霞出示了搜查證,而不是逮捕證。

 

張僖的意思是,那天他們一行人到陳家,其實同時辦了兩件事。一是康濯和他代表作協來宣布對陳企霞隔離審查,二是羅瑞卿派公安部的人來搜查那支手槍,所出示的是搜查證。

 

有可能當時陳企霞過於緊張,不能分辨所出示的實際上是搜查證,而非逮捕證;康、張二人大概也沒有交代特別清楚。總之,他實際的感受是逮捕。

 

關於那支手槍,前麵講康濯獨自返回來找過,沒有找到。他走後,作協人事科長又上門找了一次,也沒有找到。最後,是鄭重從家中另一個地方找到了它們,共計手槍一把、子彈六發、持槍證一份,她把這些東西包好,吩咐兒子送到樓下的作協人事室。

 

沒有人說明陳企霞被帶往何處,直到第二天早上,家人才知道他的下落。原來,他就被關押在作協大院裏麵。當時的中國作協,在北京東總布胡同22號。這裏,既是機關,也有宿舍。陳企霞一家就住在大院裏。在大院門口西邊有兩間屋子,很偏僻,輕易不被發現。陳企霞就關在這兒。那天早上,看守者來陳家通知給陳企霞準備早飯。這樣,大家才知道他還沒有離開這個院子。飯做好後,長子陳延安(他後來改名陳恭懷)跟著一道送過去;他很詫異地發現,在自己平素到處亂鑽亂竄的大院裏,還有這麽一個壓根兒不知道的角落。

 

從關押地點和關押方式看,似乎驗證了陳企霞並非正式被捕的說法。負責看守他的,是作協的兩個工作人員。而且,他的飯食也由家人提供,這跟真正的犯人不同。不過,在最主要的方麵,陳企霞的待遇跟犯人完全一樣,頭四個月中“不許看書看報,我給老婆寫信都被扣留”,徹底失去人身自由。不單本人被拘禁在一個狹小空間內,還完全禁止親屬探望。那天長子陳延安所以被允許跟去,是因為還有洗漱用品等許多其他物品,看守者自己拿不了;同時,畢竟陳延安隻是個孩子。鄭重一直在爭取探望的權利,但很長時間內都遭到拒絕。後來,陳企霞提出抗議:“即使是在國民黨的監獄,家屬也可以探監送飯,現在我的問題還沒有審查清楚,就連老婆也不能來看望了,簡直太過分了!”這個質疑,似乎頗為有力,作協於是允許家屬探望。

 

不過,種種跡象表明,那並非是陳企霞的質疑迫使作協讓步,而是一段時間後,案件本身態勢發生了變化。有關方麵的自信心看來趨於減弱,立場措施都如強弩之末。他們不僅不再阻撓家屬探望,整個監管都漸形廢弛,後來,鄭重索性帶著孩子們在關押陳企霞的屋子裏燒火做飯,一家人在那裏過起了日子。

 

1956年5月22日,中國作協宣布解除隔離審查,陳企霞恢複自由。

 

盡管不同於真正的鐵窗生涯,陳企霞在拘禁狀態下也總共度過了277天。這是他此生第三次失去自由,前兩次分別是1934、1935年在上海被國民黨逮捕。順便說一下,277天這個數目,由筆者根據日曆逐日統計得來,是準確的。

 

起因

 

事情最初由李凖小說《不能走那條路》引起。先是於黑丁發表了一篇充分讚揚李凖小說的文章,《文藝報》“分工閱讀中南的刊物”的編輯侯民澤(即敏澤)在編輯部匯報會上談了自己對小說和於黑丁文章的看法,認為小說有明顯缺點,而於黑丁文章對小說有過火捧場,是“拔苗助長”。陳企霞就布置侯民澤寫一篇文章,再經他親自修改以後,以“李琮”名義發表。

 

實際上,問題並不出在對於黑丁文章的批評。《不能走那條路》發表後不久,1954年1月26日《人民日報》即予以全文轉載,並在編者按中說:

 

小說《不能走那條路》,原發表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河南日報》上。這篇小說,真實、生動地描寫了幾個不同的農民形象,表現了農村中社會主義思想對農民自發傾向進行鬥爭的勝利。這是近年來表現農村生活的比較好的短篇小說之一。

 

《文藝報》刊登李琮的批評文章,很容易被解讀為跟《人民日報》的評價唱對台戲。當周揚出麵,表示了否定李琮文章的態度後,這個對台戲是衝著誰唱的,便一目了然。

 

周揚召集作協黨組會,“黨組會決定組織文章來反對李琮”,指定康濯撰稿,即《評〈不能走那條路〉及其批評》,文章寫出後,“經過周揚、林默涵等同誌修改”,發表在1954年第7期《文藝報》上。

 

——假使過程僅僅如此,恐怕暫時也就是一次小小的齟齬。可是,在討論對李琮文章的處理時,陳企霞卻與周揚發生了激烈衝突。

 

周揚發言中,陳企霞不時插話,打斷並頂撞他。例如,周揚說到“地方文聯的主席(指於黑丁)文藝報不能隨便批評,說這是紀律性問題。我當時提出,過去並無此種規定。他說過去既無規定,那麽以後注意就是”(《陳述書》)。頂得周揚無話可說。確實,先前《文藝報》發揚戰鬥性,是無所顧忌的,1951年因為《我們夫婦之間》《關連長》等作品,對於文協(作協前身)主席茅盾主編的《人民文學》都毫不客氣點名斥責,又何況某位地方文聯的主席呢?

 

接著,周揚果然提到《人民日報》轉載李凖小說並加按語一事,“文藝報卻說這小說有缺點,豈不是故意同黨報搗蛋,反對黨報”。陳企霞“當即插言”,提醒周揚注意,《文藝報》李琮文章的發稿時間,早於《人民日報》的轉載,“這恐怕並不能說是有意反對黨報吧”。這番搶白終於令周揚大為憤怒,“他當即拍了桌子,並不許我發言”(《陳述書》)。周揚的怒不可遏,表明他認定對方純屬強詞奪理。他馬上舉出有力證據予以反駁,質問為什麽《文藝報》在以後的通報中發表讀者來信,“專挑擁護李琮文章的”,這不是“利用群眾意見來威脅黨”又是什麽?

 

縱是如此,陳企霞並無退縮之意。康濯的稿子出來了,在明知此稿業已經過周揚、林默涵審閱和修改的情況下,陳企霞仍然發表他的議論:“這文章打擊文藝報過火,保護於黑丁的文章不必要。”此時的他,使人不禁想到《後漢書》記載的洛陽令董宣。董宣主持正義,得罪湖陽公主,光武帝劉秀命他磕頭謝罪,董宣堅不從,劉秀命太監“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於是得了一個綽號“強項令”。陳企霞對於自己意見的堅持,姑不論是非究竟如何,單就脖子硬度而言,可比董宣。

 

在陳企霞,這是性格使然。而在周揚眼中,卻未必隻與性格有關。

 

說起那時文壇,正處在兩個板塊的過渡期。從1949年7月第一次文代會到1953年9月第二次文代會之間,這段時間,總的來說是丁玲主導文壇。她當時身任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副主席、黨組組長,實際就是中國作協第一任黨組書記(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1953年第二次文代會時改為中國作家協會);同時也是《文藝報》主編、中宣部文藝處處長(文藝處處長就是文藝局局長,當時設處未設局),以及中央文學研究所(後改名文學講習所)所長。她的老對手周揚,任中宣部副部長、文化部副部長兼黨組書記、文聯副主席。從職務上說,她比周揚低,但是,形勢並不取決於這個。身為文協主要領導人,丁玲當時對文壇的影響會比周揚更直接。掌握著《文藝報》和文講所這兩個陣地,作用則非常實際;前者使丁玲在文壇握有話語權,後者使她在培養人才方麵占據先機。

 

以上,隻是表麵情形,還有一些看不見但是可以感覺出來的關係。“丁玲晚年最後一任秘書”王增如女士,在她和丈夫李向東先生合著的《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這本書裏,敘述了五十年代初丁玲、周揚之間消長的狀況:

 

那時的中宣部,周揚是主管文藝的副部長,胡喬木是常務副部長,部長由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副主任×××兼任。本來解放以後中宣部部長一直是陸定一,但是在1952到1954年的一段時間內,陸定一降為副部長,內中緣由不得而知。×××對中宣部工作中途接手,不願多管,所以很多事情是常務副部長胡喬木說了算。曾有文章說,胡喬木和周揚有矛盾,郭小川說過:“在胡喬木掌管宣傳部的時代,周揚根本吃不開。”

 

……

 

我們在采訪中聽到好幾位20世紀50年代的老同誌說,在丁玲的冤案裏,摻雜著周揚和胡喬木的矛盾、陸定一和胡喬木的矛盾,丁玲是這些矛盾的受害者。

 

1951年,丁玲到中宣部任文藝處處長,正是“由常務副部長胡喬木調來”“接替周揚”,也就是說,這個職務原來是屬於周揚的。

 

周揚失勢,跟《武訓傳》事件有很大關係。他參與了影片公映前的審查,但是沒有看出“錯誤”而予以放行,“結果毛主席就看出來了”。以《武訓傳》事件為背景,1951年底,文藝界開始大規模思想改造運動,胡喬木領導了這一運動,他在動員報告中批評說:“還有一些共產黨員文藝工作者,其中甚至也包括少數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表示過擁護毛澤東同誌的文藝方針的共產黨員。這些同誌在和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文藝家接觸以後,失去了對於他們的批判能力,而跟他們無條件地‘團結’起來了。在這些同誌看來,文藝界內部可以沒有鬥爭,受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教育的文藝家可以不經過改造而‘為人民服務’。就在這兩部分人的影響下,我們兩年來的文學藝術工作的進展受了重大的限製。”這個批評不一定直接針對周揚,可是作為主管文藝的副部長,在胡喬木報告後,他卻離開了文藝工作,被派到湖南去參加土改。

 

同樣是《武訓傳》事件,丁玲卻受益於此。她所領導的《文藝報》,早在1951年4月就組織了對《武訓傳》的批判,比毛澤東為《人民日報》寫社論《應當重視電影〈武訓傳〉的討論》,早一個月。跟周揚審片看不出問題相比,她的鬥爭敏銳性就非常突出了。有了這一點,再加上胡喬木的支持,一時間丁玲上升趨勢格外明顯——“權”雖不及周揚重,“勢”則實已蓋過了他。在1951年底開始的文藝界思想改造運動中,丁玲就任北京文藝界整風學習委員會主任,成為胡喬木之外的另一個領導者。

 

上述局麵大約持續到1953年下半年。在籌備第二次文代會時,胡喬木的設想受到毛澤東批評,周揚被找回來主其事。這是一條新的界限,從這以後,周揚重掌文藝直至“文革”前。隨著周揚“歸來”,文壇管理層重新洗牌勢在必然。第二次文代會確定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獨立建製,成立中國作家協會,周揚出任黨組書記。而此時丁玲,《文藝報》主編、《人民文學》副主編、中宣部文藝處處長、文研所所長等職務皆已卸去,“隻剩下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黨組成員這兩個職務”,雖然卸下職務的原因不一,但與權力的疏離是客觀現實。

 

《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認為,“就性情而言”,丁玲“不願當官隻想寫作”。她的疏離權力,不見得是“落敗”,相反,在周揚重新成為主角的第二次文代會,她大會發言裏頭“我還有點雄心,我還想寫出一本好書”這番日後被當做“一本書主義”窮追不舍的頗具妙味的表白,還顯示了某種傲然抑或睥睨。然而,客觀的態勢畢竟是權力已經向周揚聚攏。“反右”開始後,1957年8月3日,陳企霞檢討中的幾句話,耐人尋味。他說:“丁強調自己不願做行政工作,其實不是。”“如多幾個像陳企霞這樣的人,丁玲是很願做行政工作的。”

 

這幾句話,應該會使周揚感到滿意。他不會相信丁玲“不願做官隻想寫作”。丁玲被整,突出的罪名是在文壇搞“獨立王國”,這個詞說明了一切。那麽,“獨立王國”可能的疆域又有哪些?首先,我們需要看看丁玲曾經掌握過哪些地盤;其次,再分辨一下她在這些地方的影響。我們的目光很自然會集中在三個地方:《文藝報》、文講所和《人民文學》。丁玲從《文藝報》創辦起就是它的主編,在文講所也同樣如此;1951年冬,她離開《文藝報》,去《人民文學》任副主編。三者相比較,盡管丁玲是作為整頓者來到《人民文學》,但是,關係較淺,時間也最短(1953年8月起,《人民文學》換班子,丁玲卸職,她在《人民文學》實際隻幹了一年多),加上她的《文藝報》曾經打擊過《人民文學》,在此受到很大擁戴談何容易。《文藝報》和文講所則完全不同。在這兩個單位,她是開山門者,不是“半道出家”;文講所所長的職務,一直任到1953年9月,《文藝報》主編一職雖因工作需要而在1951年冬變動,但接任者馮雪峰被認為與她關係近密,她對編輯部的影響,更是盤根錯節。所以,《文藝報》和文講所才可以說是丁玲的“老巢”。綜觀批丁的全過程,重點整治《文藝報》和文講所,這個思路一目了然。整個事件的突破口,就出現在文講所,亦即康濯“起義”;1955年7月6日,文講所負責人之一、詩人田間,因不堪精神重負在後海投水自殺(被救);隨後,幹脆將文講所暫時停辦。至於《文藝報》,“反對李琮文章”就是發難的開始。

 

起初,用意可能是投石問路——通過否定李琮文章,試一試反應,摸一摸情況,看看編輯部是否順從,是否明白眼下應該聽誰的。

 

如果陳企霞悟到了這一層,或哪怕悟不到,但對黨組的要求能夠簡簡單單地照辦,他大約可以躲過一劫。孰料,陳企霞倔脾氣上來,一再固執己見,還說出“這文章打擊文藝報過火,保護於黑丁不必要”這樣的話,儼然以《文藝報》“守護者”自居。在這樣一個“辭舊迎新”的特殊關頭,在如此明顯的試探麵前,陳企霞竟然做出這種表現,周揚無論如何是不會把它僅僅看成“性格”問題的——這是一種拒絕,有深刻背景的拒絕。

 

匿名信

 

偏偏這個時候,《文藝報》出了大事,也就是《紅樓夢》研究事件。這件事本身,跟陳企霞關係不大,因為主要是主編馮雪峰處理的。可正像袁水拍《質問〈文藝報〉編者》這篇文章標題所顯示的那樣,它引起對整個《文藝報》工作的質疑。因此開始了檢查《文藝報》的活動。當時,同時開著四種會議,一是中宣部由周揚主持的檢查《文藝報》的會議,二是作協總支討論有關他處分的會議,三是文聯批評《紅樓夢》問題、《文藝報》問題、胡風問題的會議,四是《文藝報》編輯部內部檢查工作的會議。車輪大戰,緊鑼密鼓。

 

一來二去,本來與《紅樓夢》研究事件沒有直接關係的陳企霞,成了主要鬥爭對象。“這些會議上,已把我的問題提到反黨、反中央、反領導、獨立王國、驕傲自大的這一類範圍上了。在作協支部大會上,作家楊朔並無充分根據,首先提出應當把我撤職的建議,作協主席(團)並未充分討論,更沒有讓處分的本人出席,就做出了撤職的決定”。(《陳述書》)

 

這就是1954年12月8日,中國文聯主席團和中國作協主席團聯席(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文藝報〉的決議》:

 

關於改組《文藝報》編輯機構的決議:

 

根據1954年12月8日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聯席(擴大)會議所通過的《關於〈文藝報〉的決議》,《文藝報》編輯機構予以改組,茲決議:

 

一、撤消陳企霞同誌所擔任的《文藝報》副主編兼編輯部主任職務。

 

二、成立《文藝報》編輯委員會,決定康濯、侯金鏡、秦兆陽、馮雪峰、黃藥眠、劉白羽、王瑤七同誌為編輯委員,並以康濯、侯金鏡、秦兆陽三同誌為常務編輯委員。免去黃藥眠及康濯同誌原任的《文藝學習》編輯委員職務。

 

三、責成編輯委員會在兩星期內提出改進《文藝報》的具體方案和新的編輯方針,提交主席團審核。

 

這個決議,主要是以改組《文藝報》而對毛澤東的批評做出表態。既然改組,陳企霞的撤職即為應有之義,這是順理成章的。

 

問題是,陳企霞的麻煩並未隨《紅樓夢》事件了結而了結,反被引向深入。從陳企霞《陳述書》敘述來看,對他的許多指控,都脫離了《紅樓夢》事件,而單獨針對他本人。比如“反領導”問題(“領導”的所指不言而喻)。比如陳企霞過去在編輯部隨口說的一些話,“相濡以沫”被認為是不要黨的領導、搞獨立王國,“創痕與蒼蠅”被說成是誣蔑黨、誣蔑同誌……比如編輯周文博二年前在編輯部一次開會時說“在企霞同誌領導下我們是幸福的”,這句話被告到上麵,也成為“獨立王國”證據之一。比如爭名利問題,起初《文藝報》擬以丁玲為主編、陳企霞、肖殷為副主編,陳企霞說了句:“主編還有什麽副的。”於是刊物上三人都列為主編。鬥爭中,陳企霞被指責“自封”、“自居”、“自改”為主編。李琮文章問題也在新的層麵加以追究,被認為和《紅樓夢》問題一樣,同屬壓製“小人物”(指《不能走那條路》的作者李凖)。張光年更是提出,《文藝報》整個文藝方向和路線有問題。

 

這樣,前前後後整了一年多。揭瘡疤,事無巨細,顏麵盡失。而且,據陳企霞自己講,“從李琮文章的討論開始”,亦即早在被正式撤掉副主編、編輯部主任職務前,他就已經被剝奪工作,“實際上是處於‘失業狀態’”。這樣的處境,被這樣對待,一般人也意氣難平。何況他非常要強,氣血旺盛。剛剛進城那會兒,因一點小事,周揚對他發脾氣,斥責:“你這算什麽共產黨員!”他當即回擊:“你這算什麽領導!”可以想象,這一年多來,積在胸中的怨氣較當時何止百倍?他肯定會做出激烈的反擊。

 

說到反擊方式,客觀講,選擇餘地相當小。權力、組織、輿論都不在自己這一邊,公開的抗爭,多半要自取其辱。實際上,他隻剩下一種選擇,就是寫下自己的意見,投書更高層。這種方式,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是人們遭受不公對待以後僅有的方式,俗稱“上訪”。不光農民如此,有名望的知識分子也如此。胡風《三十萬言書》,不也是無奈之下,投書中央,以求改善自己處境嗎?為這樣的條件所迫,加上一時衝動,陳企霞采取了一個既不理智,也不高明的行動。

 

1955年春,作協收到公安部轉來的一封信①。據見過此信的張僖描述,“這是一個普通的短白信封,沒有單位落款,更不是作協通常用的那種牛皮紙信封,上麵寫著‘劉少奇同誌親啟’的字樣。在劉少奇的名字上畫著一個圈,估計是劉少奇同誌圈閱過。信的投寄地點是北京西單某郵局。”“我印象中信封裏麵有三四張普通稿紙,上麵也沒有印刷單位。”(《隻言片語》)信是寄給劉少奇的(看來他已看過),被批給公安部處理,公安部再轉給了作協。

 

這是一封匿名信。信封和信紙的選用表明,寫信人周到地注意著細節,以免被查出來源。劉少奇之所以批轉公安部處理,很可能不因為別的,而隻是跟匿名信形式有關。因為不論信中反映情況是否屬實,首先總得先查清寫信人的真實身份,然後才是如何處理。

 

但是,這封信現在卻到了作協。公安部方麵初步判定,寫信人來自作協內部。劉白羽把信交給副秘書長張僖,張僖就帶領手下工作人員開始查對筆跡。他們找出作協工作人員的檔案,那裏麵有每個人親筆填寫的各種表格。“找了很長時間,沒有結果。”也就是說,與作協任何一位工作人員筆跡都不相符。這是自然的,既然寫信人連信封、信紙的細節都注意到了,筆跡上就更不可能露出破綻。對查不出結果,作協應該並不意外。但他們和公安部方麵的印象一致,都斷定出自作協內部人之手;而且他們進而傾向於一個判斷:寫信人是陳企霞。

 

女作家白朗是在1955年6月得睹這封匿名信的,一見到信,她就想到了陳企霞。原因是,1954年底,她曾以支委身份跟陳企霞談過一次話,那次,“陳企霞談話的內容、口氣”跟匿名信“具有一致性”。有了這種感覺,“當時她便大膽地向領導說出這封匿名信的作者了”。(《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陳企霞《陳述書》也提到,在作協黨組就匿名信召開的擴大會上,《文藝報》幾個同誌發言,“他們一致認為信是我寫的。”

 

信,的確是陳企霞寫的,雖然他一直不承認。我們拿不準應該怎樣描述寫匿名信對整個事件的作用。如果說禍由此起,好像並不確切;因為他的挨整已成定局,有沒有匿名信都一樣。可是,假如把匿名信看成一部小說的情節,那麽,這個情節又確實是非常關鍵的。它有授人以柄的意味。有了這個把柄,陳企霞立刻被從安徽梅山召回,接受調查,半個月之後(他7月31日回到北京)即被拘禁。

 

事後看,寫匿名信實為下下策。如果實具本名、堂而皇之地親筆寫一封意見書送到上頭,雖也未必有什麽收獲,卻至少不會招來277天的囹圄之難。這種藏頭露尾的方式,一旦暴露,上上下下都容易先入為主地對他有“造假”、“作偽”等不好印象,這是非常不利的。

 

應該說,這些潛在的風險並不難於預見,那麽,陳企霞為何還會那麽做?有可能是欠考慮,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而陳企霞的個性,又並非老謀深算的沉穩冷靜型。不過,僅僅這麽解釋,不太令人滿意。後來,讀資料時我不期然了解到一個客觀情況——那時,有很多人寫匿名信。據《文藝報》改組後任常務編委的康濯說,“編輯部經常收到一些匿名的和化名的文章和信件”,而且“這些文章和信件有的還寫得很有雜文筆法,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以至於不得不分配兩位水平高的同誌專門處理這些文章和信件”,“這兩位同誌寫的複信和退稿信往往也寫得很精彩,有時在編輯部朗誦,總受到大家的鼓掌稱讚。”(《〈文藝報〉與胡風冤案》)這樣的情形,想必陳企霞自己負責《文藝報》時也經常遇到。他會不會覺得既然匿名信那麽多,查也查不過來,因而混跡其中比較安全呢?如果情況確如康濯所說,陳企霞懷揣此想,是完全可能的。

 

然而他還是出現了一個致命疏忽:他的匿名信跟一般不同,其中談了許多作協內部事務,甚至是直接與他個人相關的事,這讓人立刻首先把懷疑目標鎖定了他。

 

 

插曲

 

其間,還要談談一個插曲,亦即前麵提過的詩人田間自殺事件。

 

丁玲不再擔任所長後,田間以秘書長身份成為文講所負責人。關於田間與丁玲的關係,1954年9月出過一件事。當時,東德作家代表團來文講所訪問,田間讓布置一番,掛上一些作家照片。被掛照片的“五四”以來作家一共四人:魯迅、郭沫若、茅盾和丁玲。丁玲知道後,派秘書張鳳珠告訴田間把她的照片取下來。然而事情還是傳了出去。此時距丁玲將要挨整已經不久,後來果然被說成丁玲在文講所搞獨立王國的表現之一,田間也不免被看作是“丁玲的人”。

 

此外,田間和胡風的關係也不一般。他是胡風培養起來的詩人,胡風所辦《七月》等刊,對田間成名起過很大作用。田間說過他在胡風家洗過澡,覺得胡風很平易,親自擦澡盆這樣的話。胡風出事後,田間精神非常緊張,表現失常。有一天,天剛亮就去敲劉白羽家門,要求談話,劉白羽感覺他“神經有點錯亂”。

 

5月中間某日,田間找到嚴文井(當時的作協秘書長),報告他有一支手槍要交,嚴文井趕緊把張僖叫過來。田間說,他不敢自己帶槍來交,怕路上出事。張僖就要了車,跟他一道回家取。田間的家緊挨著後海。到了那兒,張僖等著,田間自己去裏屋找槍。找了將近半個鍾頭,之後,張僖看見田間突然從屋子裏衝到院中,大叫:“我不能活了!”——

 

聽見他的喊聲,我急忙跑出門,隻見田間右手持槍對著自己的腦袋。我上去奪槍,他死活不肯鬆手。我用右臂肘頂了一下他的下巴,他的手才鬆開。我把槍奪下來之後,他轉身就往院外跑。我記得當時在院子裏還有一個老太太,好像是他的母親或者嶽母。

 

我拿過槍一看,發現子彈是頂在槍膛上的。我心中一驚,剛才沒有注意田間的手指是不是扣在扳機上,太危險了!我急忙把子彈退出來,然後追了出去。

 

從田間的家門出去就是後海的湖麵,我沒有想到就在這一兩分鍾的時間裏,田間就跳進了後海。幸虧水不深,隻沒到他的腰,又是在岸邊。等我趕到湖邊的時候,田間已被過路的人救了上來。

 

我將渾身濕透的田間帶回他的家。那位老太太急忙拿來衣服給他換上。這時候派出所的民警也來了。我等田間換好衣服,就給他們講習所打電話。

 

田間和我還有民警一起坐車來到嚴文井的家。我們讓民警走了,然後問他為什麽要跳湖。田間說:沒有找到槍證,怕挨整……(《隻言片語》)

 

這是田間自殺事件的經過。7月底,匿名信事發,陳企霞被從安徽梅山召回接受鬥爭。一次會上,馮雪峰揭發第二次文代會(1953年9月)前,自己在陳家聊天時發牢騷說,如果我不是共產黨員,我一定自殺了。而陳企霞則接過話頭說,他有一支手槍和兩顆子彈。一顆子彈要打死他最恨的人,另一顆要留給他自己。張僖寫道:

 

因為前麵已經發生過田間“自殺未遂事件”,此事他在會上這樣一提,就是個很嚴重、很危險的問題了。於是由我和劉白羽、嚴文井三個人到公安部作了匯報,當時六局的局長陳中又向公安部長羅瑞卿作了匯報。

 

田間最後的自殺行為雖然是投水方式,但在這之前他也曾拿槍對準自己腦殼。所以一旦馮雪峰揭發陳企霞說過那種話,領導上就立刻想起了田間的“前車之鑒”。於是出現本文開始時的那一幕——8月19日,陳企霞突遭拘禁,家中被搜查。

 

抗訴

 

到此刻為止,故事已經進行過兩個回合。第一個回合“李琮文章”,陳企霞頂住周揚,拒不低頭;第二個回合“檢查《文藝報》”,陳企霞遭到解職、鬥爭,頭依舊不肯低下,且以更激烈的方式——寫匿名信——加以回擊。

 

那麽,第三個回合“拘禁”發生後,又怎麽樣呢,他低頭了嗎?

 

還是沒有低頭。

 

導致他“被捕”(他一直堅持使用這個詞)的原因,是匿名信,但在長達九個月的拘禁中,這個問題沒有查出任何名堂,他本人更是矢口否認。

 

對陳企霞“隔離審查”的決定,是中央肅反十人小組做出。也就是說,他的問題,是作為肅反運動對象提出來的。在匿名信查不出結果的情況下,有關方麵試圖從陳企霞曆史問題上打開缺口。他們派人外調,試圖找到陳企霞曾經是“托派”的證據,以便讓他繼續作為肅反對象。但這個調查也未得到所期待的收獲。

 

《陳述書》說,拘禁期間,張僖曾對鄭重說:“被捕前是為了匿名信問題,逮捕後變成了丁陳反黨集團問題。”應該說,這是正解。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陳企霞的被關,匿名信也好,托派也好,皆屬“假托”。真正目的,是震撼、動搖、擊潰丁玲。陳企霞被關後,外麵對丁玲的鬥爭即進入高潮。文講所方麵已經有康濯“積極參與了對丁玲的鬥爭”(劉白羽的表揚,見《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假如《文藝報》的陳企霞在長久拘禁之中耐受不住,也反戈一擊,也揭發點什麽,對這場鬥爭的勝利,就更是巨大貢獻。

 

然而,陳企霞拒不合作。他把對自己的指控否定得一幹二淨,自然更無從談起揭露丁玲。他甚至轉而指控作協領導對被拘禁中的他搞“逼供信”,“慣於‘金裏淘沙’,然後‘聚沙成塔”’。他嘲笑“在對我的鬥爭中,其內容和方法都充滿了濃厚的逼供信色彩,這首先表現:先對一個人有一個固定的看法,然後發動群眾進行所謂‘揭露’,對於‘揭露’出來的事實,完全不加分析,有些是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這事實是別人的,甚至這事實的當事人本人也在場,也不加說明和區別”。這當然讓人很惱火,所以陳企霞一直被認為“態度不好”。對此,他也有一段很尖酸的質疑:

 

這以後,允許搬到對麵小房間單獨住,允許看報了。生活稍好了一些。張僖同誌還說生活上有什麽要求也可以提,我要求把家裏的收音機送來,使能稍稍有文化娛樂,就答應了。但拿來後卻又給扣住了,說是我態度不好,不給了。作協某些人,實際上是在同我開玩笑。我說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給,不要用拿糖騙小孩的方法,說叫叔叔就給你糖吃,不叫不給。這對小孩已經是一種最惡劣的方法了,居然還學來對付自己的同誌!有人屢屢說我態度不好,一直到今年二月間康濯和陳適五(陳企霞之弟——引注)談話,還說主要是態度問題。試問,世界上有以態度論罪的法律嗎?其實我態度根本沒有不好,我要求講理,對於不講理的一切行動,我必加抨擊,有時聲音大些,問題尖銳些,這是有的。在這種情形下,還要責備別人態度,豈不等於砍了別人腦袋,還怪別(人)脖(子)細嗎?(《陳述書》)

 

這一段,生動再現了拘禁之中的陳企霞,內心仍然毫不屈服、示弱。“聲音大些,問題尖銳些”,可謂依然故我。尤其“還怪別人脖子細嗎”一語,活畫出那種拒不俯首的“強項”形象。

 

他有沒有壓力呢?被拘禁起來,如此漫長,不可能沒有壓力,而且一定很大。他說,經過長期囚禁,自己“目前已沒有一小時以上的睡眠,一個晚上醒一二十次”,心理顯然承受著很大壓力。盡管如此,277天囚禁結束時,他可以說是昂著頭走出來的。應該說這很不簡單,一般人做不到。

 

結束“隔離審查”,有三個原因:第一,肅反運動已經過去,陳企霞拘禁不能久拖;第二,要查的問題都沒有結果;第三,政治形勢發生變化。

 

為了“向科學進軍”,1955年11月23日,毛澤東召集中央書記處會議,商定召開全麵解決知識分子問題的會議。這個會議於翌年1月14日到20日召開,周總理代表黨中央做報告,提出知識分子中間的絕大部分“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要“充分了解知識分子,給他們以應得的信任和支持”。4月和5月,毛澤東在政治局擴大會議總結講話以及最高國務會議第七次會議講話中先後提到了“雙百方針”。

 

以這形勢為背景,第三個回合中,某種意義上陳企霞是一個“勝利者”。不是嗎?關了大半年,對方沒占到任何便宜。當初,抓他進去是何等來勢洶洶,現在自己並未示弱、服軟、乞憐,對方卻主動把人放掉。這樣的結果,什麽人會把微笑掛在臉上,什麽人灰溜溜垂頭喪氣,難道不一目了然嗎?

 

其實,不單陳企霞,此時丁玲的處境也“轉”了過來。中宣部決定就丁陳問題展開複查,並組成複查組。這個組裏一部分成員,如常務副部長張際春、中宣部機關黨委書記李之璉等,與文藝界曆史關係不大,目光也就有別。而且,複查本身就含有“重新評估”的意味。總之,情形對丁陳變得有利。

 

恢複自由後,陳企霞即向中宣部機關黨委提出談話要求。這個要求,很快被接受。5月22日解除隔離,5月24日中宣部機關黨委就聽取了陳企霞的談話。談話開始前,陳企霞表示,有些話可能是牢騷。崔毅(黨委副書記)說,即使是牢騷也要聽。(《丁陳反黨集團冤案始末》)陳企霞一口氣談了三個小時。然後,李之璉讓他把所談寫成書麵材料,“以資研究”,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陳述書》。

 

設身處地站在陳企霞角度,可以體會到,這是兩年多以來他第一次得到不受幹擾地進行自我表達的機會。設若先前他有這樣的機會,寫匿名信的行為,是不必發生的。

 

他充分釋放自己。回顧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曆數他幾次“得罪”周揚的經過,逐一反駁先前鬥爭他時大大小小的指控,也談到拘禁期間所受的不公正對待。內容非常細,也相當瑣碎,從一個側麵反映這個被弄得如此嚴重的事件實際上“一地雞毛”的荒唐性。他還透露了暗中的一個感受:“當時我心裏想,這大概是秦檜對付嶽飛的方法”。他說他那時“不敢把這話說出口”。這個比喻實在太刺眼了。

 

最後,提出了八項聲明和請求。內容是:要求撤銷逮捕狀(因他堅持認為當時自己看見了逮捕證);要求知道“為什麽逮捕,誰做的決定”;請求撤銷處分、恢複黨內待遇和重新分配工作,包括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甚至作協主席團解除其《文藝報》職務的決定。

 

階級鬥爭時代有一個著名語詞,叫“反攻倒算”。看到這份《陳述書》,陳企霞的對立麵大約會想到它。但當時的形勢,卻讓人無奈其何。作協被迫重寫丁陳問題結論;分別寫,先寫陳企霞的,再寫丁玲的。而陳企霞這個部分尤其關鍵,因為涉及定調子、定分寸。陳企霞的結論寫出來,丁玲的就不難寫了。他們把起草丁陳結論的任務,交給郭小川,這讓郭小川飽受折磨、苦不堪言。各方意見分歧大,形勢變化又很微妙,彌合點在哪裏很不好找,反複調整,時間拖得比較長。這讓陳企霞大為不滿。1957年2月14日的郭小川日記有這樣的記錄:

 

早七時多起,八時多到大樓,黎辛就告訴我,昨夜晚陳企霞打電話跟他吵了半小時。為之不安。我到自己的辦公室坐下,陳就來了電話,他問我什麽時候能搞完,我給他解釋,他不聽,態度惡劣立即給以回擊。他罵我官僚主義、不負責任,我說你盡可以向中央控告我去。

 

陳企霞的心情可以理解,郭小川的處境也值得體諒。1957年上半年郭小川日記涉及處理丁陳問題的地方,不下一二十處,給人印象就是,幾頭不討好,裏外不是人。

 

4月17日,又有一筆記載:

 

三時,與陳企霞談話。他對黨組的草稿意見極多,基本上不同意,但他如此主觀,很多都不加思索加以反駁,而且尖銳地攻擊了起草人,最後,我們回答了他提出的一些問題,但態度似乎還好。

 

陳企霞不滿意,其實周揚、劉白羽等也不滿意,因為郭小川起草的東西提到應該向丁陳道歉。這給郭小川的未來蒙上了陰影。然而,道歉卻不是陳企霞所需要的;結合《陳述書》提出的八點要求,我們知道他等候的結果,是將1954年以來所有結果統統加以糾正。彼此落差太大了。

 

“鳴放”進入高潮,陳企霞的抗爭也達到高潮。6月6日,距《人民日報》發表標誌著“轉向”的社論《這是為什麽?》隻有最後兩天,下午兩時半起,作協召開討論丁陳問題的黨組擴大會議。“會上,邵、劉、周三人先講了話,然後是一些人談感想,然後是一片對周劉的進攻聲。陳又亂罵人是做假報告。他說:‘你們是高級幹部,你們作了假報告!’”(郭小川日記)這一天,現場一片混亂。周揚、劉白羽被動至極。會議一直開到夜間十一點多。郭小川說,散會回到家,“會議的餘波仍在腦際顫抖。這實在是痛苦的,但要生活就得鬥爭,不鬥爭就沒法生活。對於丁、陳,不知道怎的,我一種厭惡之感。無論怎樣,我是不同情他們的。”

 

這是丁、陳最後的抗爭。時間過得真快。命運是一個奇怪的東西。1956年八九月以後,他們似乎受到命運的眷顧,而麵臨重大轉機。但是,各方相執不下,大大延緩了結果的達成。這當中,甚至就包括他們自己的抗爭在內。從當時的心情出發,爭取盡可能讓自己滿意的公正的結果,實屬正常。可事後來看,倘若他們能夠一定程度上暫且隱忍,委屈自己,雖不免抱憾飲恨,但較諸此後真正成為現實的那種結果,不僅好很多,且有質的不同。4月中旬,郭小川負責撰寫的丁、陳問題複查結論已經改定,就差批準通過和公布。不巧,偏在這時,作協主要負責人邵荃麟、劉白羽出差離京,5月中旬回來以後,又忙於“整風”、動員“鳴放”。命運的詭異在於,往往有擦肩而過的情形。假如複查結論能夠早半個月完成,以當時來看,完全可能通過並公布。這個結論距丁、陳期望盡管很遠,但它明確承認過去做出的主要判斷——“以丁玲為首,以她和陳企霞為中心的反黨小集團”,“是根據不足,不能成立的”。一旦公布,丁、陳所處位置,至少可以說就從懸崖邊退到一個開闊地。

 

張僖說:“誰也沒有想到,反右鬥爭開始的時候,‘丁陳反黨集團’的事情不但沒有得到平反,丁陳二人又被劃成右派。”命運之神在最後時刻棄丁、陳而去。就差半個月左右而已。如果4月下旬,作協主要負責人邵荃麟、劉白羽不出差在外,或者複查結論修改過程能夠縮短半個月左右……這半個月左右的時間是如此關鍵,一旦錯過,就不可挽回。因為,這正是形勢逆轉的前夜。

 

兩位女士

 

1957年5月18日的晚上——黃秋耘說他“記得十分清楚”——從外地回來不久的作協黨組書記邵荃麟,在家中與《文藝學習》編輯部負責人之一黃秋耘閑談。邵、黃二人是朋友,“我跟邵荃麟很熟,幾乎無話不談,雖然在職務上他是我的頂頭上司,但我對他完全沒有下級對上級那種拘謹,他對我也完全沒有上級那種嚴肅。那天晚上,他興高采烈、眉飛色舞地對我暢談他在浙江視察時的種種見聞(他當時是人大代表)。他在杭州召開過幾次文藝界人士座談會,鼓勵大家大鳴大放,幫助黨整風,收效甚大,人心大快。”看上去,這是一個普通的夜晚,一次輕鬆的交談。但是,半當中,被一個電話打斷。黃秋耘描寫了當時情景:

 

我們正在談得起勁的時候,桌上的電話鈴聲響了,邵荃麟連忙走過去接電話。不到兩分鍾,他登時臉色蒼白,手腕發抖,神情顯得慌亂而陰沉,隻是連聲答應:“嗯!嗯!”最後隻說了一句:“明白了。好!我馬上就來。”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經是9點20分了,肯定是發生了出人意料之外的重大事件,要召開緊急會議。他放下了電話,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周揚來的電話,唔,轉了!”至於究竟怎樣轉法,他沒有說,我自然也不便問。沉默了好一會兒,他又叮囑我一句:“咱們今天晚上的談話,你回去千萬不要對別人說!暫時也不要采取任何措施,例如抽掉某些稿子,這樣會引起懷疑的。”(《中國作協的幾番風雨》)

 

“轉了”,兩個字平平常常,平平淡淡,卻有如山崩於前,撼人魂魄,我們可從邵荃麟的表情和肢體語言,讀到這種效果。還要注意到他叮囑黃秋耘幾句話中“暫時不要采取任何措施”這一句,雖然這句話本身跟丁陳問題無關,但也可以推想作協領導層在“轉了”的形勢下,對許多事都將采取觀望、擱置的態度。

 

時機已經錯過。

 

當然,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還是一個秘密。已經邊緣化好幾年、失去與聞政治核心動向資格的丁、陳,無從察覺形勢的逆轉。他們仍舊與廣大群眾一道,投身“鳴放”。然而,貌似安穩的地表之下,開始奔突聚攏的熔漿,正悄悄熔化、分解、吞噬堅硬的岩石,尋找並形成突破口。

 

意想不到的情節,突然發生。

 

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天,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王任叔(巴人)找到劉白羽、嚴文井和我,講述了一件事情,說人民文學出版社有個女編輯,這次她在與副主編樓適夷的談話中,揭發出當年匿名信的事。說是當時陳企霞寫了信,通過這個女編輯找了一個“老秀才”,把這封信抄了一遍,然後陳企霞去了上海,由這個女編輯把信寄出的。

 

我們當即去了這個女編輯的家。女編輯領著我們又找到了那個替陳企霞抄信的“老秀才”,最後證明女編輯說的是事實。(《隻言片語》)

 

這純屬意外“收獲”。說它意外,是因這秘密陳企霞頑強保存了兩年,即便付出277天拘禁的沉重代價,也死死守住、未曾泄露,眼下,“得來全不費功夫”,對某些人來說實可謂“驚喜”。可換個角度,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我們發現,一直苦無突破的陳企霞“案情”,那陣子忽然連有斬獲——匿名信剛有下落,天津又傳捷報——女作家柳溪同意開口,起來揭發陳企霞。短短一個月,久攻不下、讓人頭疼的“堡壘”,一個接一個土崩瓦解。原因何在?反右鬥爭驚濤駭浪掀起,誰人能擋,再堅硬的頑石也化為齏粉了。

 

這兩位女士,與陳企霞有特殊關係。人民文學出版社那個女編輯,姓周,我們對她了解不多。柳溪則是當時有名的女作家。說起來,她也是名門之後,本名紀清。這個姓氏與近年來由於幾部電視劇的播放而變得有些傳奇色彩的清代人物有關。是的,柳溪的父親就是紀曉嵐的六世孫。解放後,她先是在河北文聯工作,曾經管理過劉紹棠所在的那個學員班。後來到了天津。她以筆名“耿簡”創作的短篇小說《爬在旗杆上的人》,發表於1956年第5期《人民文學》,“刊出後在讀者中引起熱烈反響,幾乎不亞於王蒙等人風靡一時的小說、特寫。”(塗光群:《五十年文壇親曆記》)“文革”後,這篇作品被收入著名的《重放的鮮花》。在女作家尚屬稀少的五六十年代,她與劉真、茹誌鵑被認為是短篇小說寫作上比較突出的三位。

 

受牽連,早在陳企霞被“隔離審查”時即已開始:1956年,她的創作正處在旺盛階段,由於同情《文藝報》的逆境,為其主編們打抱不平,因而在肅反運動中莫名其妙地受到審查,被牽連到一個莫須有的“反黨集團”中去。她被隔離在一間小屋,每天寫“交代材料”,失掉了行動自由,門外有流動哨監視看管,有時被押到批鬥大會看特務從寬從嚴的樣板。(閻純德主編:《二十世紀中國著名女作家傳》)講的就是這段經曆。同樣,陳企霞解除隔離後,柳溪也隨之恢複自由。而《爬上旗杆的人》,便是她這段短暫自由的作品。

 

決定重新發動對柳溪攻堅戰的確切時間無由知之,應該是在1957年6月14日以後。郭小川日記記述,那天上午,陸定一把作協黨組正副書記邵荃麟、劉白羽叫去談話。“定一同誌堅持地認為丁、陳是歪風的代表,主張展開一個鬥爭,堅決把文藝界整頓一下。”以後幾天內,領導層一直在緊張地討論這件事。6月16日在周揚家開會,陸定一說:“丁玲、陳企霞對黨是不忠誠的,而陳企霞如果最後還堅持他的錯誤,就應當堅決地把他開除。”6月17日,郭小川等又到陸定一辦公室談丁、陳問題,“陸說,他主張再讓丁、陳放一下,但商量的結果還是不行,還得按原計劃辦。”所謂再“放一下”,是指讓丁、陳繼續“表演”,因為此時丁、陳對於自己已被收入網中渾然未覺,仍然起勁地鳴冤叫屈。陸定一想讓他們“表演”得更充分些,但這與大家商量好的部署(“原計劃”)不符——這句話透露出關於丁、陳的處理,此時已經秘密製訂好了計劃,具體內容不明。或許,從柳溪那裏尋找突破口,也是這計劃的一步驟。

 

攻堅戰在7月獲實質性成果。從下旬開始,郭小川日記連續出現與柳溪相關的內容,幾乎逐日記述每一步進展。

 

7月21日記:

 

下午三時到周揚同誌處,談了丁陳問題,談了戈揚問題,談了柳溪問題,決定明天白羽去天津,搞材料,第二步再把陳企霞的問題公諸社會;丁陳的會議擬在下周四、五、六開。

 

7月24日記:

 

白羽從天津回來了,據說柳溪堅決不講與陳企霞的關係。

 

7月25日記:

 

白羽來電話,說柳溪已說出他們之間的關係,劉今夜再去天津,叫我找人買票。

 

7月26日記:

 

接周揚電話,問昨天會議的反映,據說,柳溪曾在最近給陳企霞寄來一份《新港》,上麵寫了私房話。

 

7月27日記:

 

十二時會畢,白羽(昨夜回來)談了天津之行的收獲,柳溪確已交代,跟她一起作證的,還有一個江紅。這是可信的,以後就調她們來。

 

7月28日記:

 

方紀十時來了。他說,柳溪接到了陳企霞的小冊子,哭了一場,這說明“感情”仍深,他們兩人間不斷做秘密工作。

 

7月29日記:

 

上樓,看了柳溪交代的材料,實在嚇人聽聞。陳企霞的卑鄙醜惡實在到了極端。

 

看來,7月24日至25日之間,是一個轉折時刻。分析一下:劉白羽第一次去天津,不會沒有原因,可能事先從天津方麵得到印象,柳溪可能會“交代”。不料到了那裏,毫無收獲,悻悻而歸。可就在劉白羽回來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堅決不講”的柳溪卻頂不住,開口了。這當中究竟怎麽回事,無從知悉。柳溪本人對來訪者(例如閻純德)談及這段經曆,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避實就虛。而作協天津分會主席方紀,是掌握全過程的人,同樣出於可理解的原因,他也保持著沉默。

 

讀郭小川日記對上述過程的詳細記述,滋味難以言表。就像周揚提到的那樣,這是從“私房話”中搞材料。柳溪當時年齡不過三十上下,從1956年開始,她被要求將“私房話”講給別人聽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這是內心尊嚴不能接受的。郭小川說他讀了材料有一個感受:“陳企霞的卑鄙醜惡實在到了極端。”那是特定時代的思想感情。站在通常的角度,其實“卑鄙醜惡”不屬於陳企霞。

 

屈服

 

“私房話”或個人隱私,終於將陳企霞擊潰。

 

為了在史實上確定這個過程,我們需要考證一下細節。

 

關於柳溪那條線索,根據郭小川日記,我們有比較清楚的時間概念。7月30日鬥爭會上,從天津趕來的方紀做主要發言,初步透露了柳溪已做交代,但全部情況還沒有和盤托出,目的是誘使陳企霞自己坦白,7月31日鬥爭會仍然如此。從郭小川7月21日日記“丁陳的會議擬在下周四、五、六開”一語可知,重頭戲和真正出擊時間早就安排好了,“下周四、五、六”分別是指8月1日、2日、3日。因此,在7月31日(星期三)日記中,我們看到這樣興奮的一行:“到樓上,談了一下明天的會議,柳溪就要出台了。”果然,第二天下午“決戰”打響,“曹禺第一個發言,很精彩。然後是柳溪長達兩小時的發言,血淚控訴。”

 

關於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周女士那條線索,以筆者所閱材料,還不能確定它浮出水麵的確切時間。大多數講述,隻是說它跟柳溪的交代差不多同時。目前不太模糊的說法,見於陳恭懷《悲愴人生——陳企霞傳》。書中說,7月25日晚上,陳企霞夫婦有過一次談話。陳企霞告訴鄭重:“現在他們攻擊我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匿名信,矛頭都指向我。匿名信實際上是周×搞的,我以前對她說過一些情況,她認為我是冤枉的,就寫成匿名信向中央反映。她是用左手寫的,所以作協盡管對我所有的學生和要好的朋友都核對過筆跡,也沒有查出來。”“這天晚上二人一直談到第二天淩晨三點多。”這個說法,雖然尚不能反映匿名信水落石出究竟在哪一天,但起碼給出了一個時間概念,亦即發生在7月25日之前。不過,可否采信需要研究。因為書中接下來說,談話後鄭重整夜未眠,一大早就到劉白羽家,“把昨晚聽企霞說的事一五一十告訴劉,說企霞現在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查郭小川日記,他在8月2日記道:“九時多才到大樓,聽白羽說,陳企霞昨晚已經交代,跟他的老婆談了一夜,鄭重五時就去找他,約定今上午十時來談話。”可知,陳企霞夫婦徹夜談話這件事是有的,時間卻在8月1日而非7月25日夜間。

 

兩條線索當中,柳溪的分量好像更重一些。因為,按照郭小川的記述,陳企霞夫婦徹夜長談發生在8月1日晚上,而就是這天下午,柳溪正式亮相鬥爭會(所謂“出台”)。

 

第二天早上,劉白羽接見鄭重後,安排上午十時由郭小川在辦公室接受陳企霞的交代。“十時,陳來,情緒緊張,首先就交出鑰匙兩把,而且說:這是罪證!然後又滔滔不絕地交代了他與丁玲、馮雪峰的關係。”從上午十時一直講到下午一時,似乎連午飯都沒吃。郭小川說:“不斷使我毛骨悚然。”那兩把鑰匙,是陳、周幽會地點的鑰匙。

 

除了外部過程,我們更關心陳企霞的心理過程。他在8月3日大會檢討的一開始,講到了這種過程:

 

這幾天,我可以說已經死過一次。這兩天我是發抖的,但還是堅決抗拒。柳×講話時我對她充滿了仇恨。前三次會議我隻想一個問題,即如何死。那時我覺得天昏地黑,看不見太陽光。上次會議後,我下了死的決心。買了兩瓶白酒,找出兩個金戒指,想吞金而死,但又怕遇救,準備同時吃火柴。並準備寫一封非常惡毒的遺書。柳×發言之後,遺書改了,打算寫我是執行自己的死刑的。

 

在充斥了扭曲內容的檢討裏麵,這一段應該是個例外,非常真實。從他自己的描述來看,7月30日那次鬥爭會(也就是從8月3日往回數第三次會),陳企霞已經絕望了。當時表麵上看不出來,仍舊反抗得很激烈:“某些無可抵賴的事實,他承認了(如他與柳溪通訊等),而所有重要情節,他還是耍‘賴’,會上態度蠻橫,堅決不肯吐露。”(郭小川日記,7月30日)他在死與尊嚴之間掙紮。想到和準備死,是因為尊嚴已被剝光,而死除了可以免卻進一步的羞辱,也有一種報複的作用——所謂“非常惡毒的遺書”,大約是指他在遺書中將把自己的死歸結為某些人的迫害。但,死終究是不容易的。“柳×發言之後,遺書改了”,這個“改”字,透露了動搖,因為正如郭小川日記的用詞那樣,柳溪的“血淚控訴”會起到一種效果,使人們幾乎不會同情他,這樣的話,他以死來報複某些人的願望很難實現。

 

為什麽沒完沒了的鬥爭會,充耳盈目、聲色俱厲的指斥、怒喝,乃至身陷囹圄277天這樣的煎熬,都沒有摧毀陳企霞,而兩個女人的揭發卻把他擊潰了呢?仿佛有點不合情理。但這裏有一個關乎人性、人的權利的根本問題,也就是“內心自由”。我們說,自由是絕對的;我們也說,自由是有限度的。一個人,不能以自己行為去破壞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利益,在這個層麵(社會層麵),自由是有限度的。但是,一個人,隻要沒有走出這個限度,那麽,無論他怎麽想、抱什麽感情、持何種愛憎,哪怕根本不合道德尺度,都不應該受到任何限製;在這個層麵(內心層麵)上,人的自由是絕對的。內心自由,是人性、人權最後一塊領地,縱然對一名罪犯,也沒有理由去闖入和侵犯。然而陳企霞現在的處境,是這塊領地被亂蹄踏得稀爛。就像被當眾剖開心房,大白於天下的,都是他的隱秘、他的“私房話”、他一心一意想深深埋藏的東西。

 

革命者將會嘲笑,醜陋靈魂的最後一塊遮羞布被掀掉了。而平凡的人,則隻能像陳企霞那樣,為之“發抖”。被剝得精光、赤裸裸一無所有之後,他無非兩種選擇,或者結束自己生命(因為這生命已無尊嚴可言),或者戰勝不了對死亡的畏懼,選擇仍舊活下去——但是,這種活下去,勢必沒有尊嚴,勢必拋棄尊嚴,而接受屈辱,接受屈服。

 

陳企霞逝世後,陳恭懷有次去看望嚴文井,後者回憶說:“那時候(指五十年代),企霞看人總是抬著頭,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說話帶刺。我們對他多少總有些畏懼三分,唯恐避之不及。”(《悲愴人生——陳企霞傳》)

 

這個“總是抬著頭”的陳企霞,從這時起死掉了,留下來的,是發著抖、低著頭、任憑人們作踐同時自己也參與進來的陳企霞。

 

細細追尋,屈服的開端應該是8月1日夜間,當他對妻子鄭重敞開心扉的那一刻。這是關於8月3日將在大庭廣眾正式表現屈服的預演,在家庭內部這麽一個小範圍內對於剝奪“麵具”的試驗與適應。通過承認對妻子不忠,他邁出走向確認自己是“騙子”的第一步,然後,再進而在鬥爭會上承認自己對黨不忠、對所有人都是一個“騙子”。如今人們會為其中的邏輯關係感到驚訝,但千真萬確,陳企霞向“反黨”罪名屈服,確實就是從私生活打開缺口,確實就是從對妻子感情不忠而引出對黨不忠。

 

8月3日,陳企霞在大會上正式做了被一些人認為“態度是轉過來了”(郭小川)、被另一些人認為是“繳械投降”(陳恭懷)的檢討。檢討的記錄原文,現在作為附錄收在《悲愴人生——陳企霞傳》一書中,我們在此不能全文照錄。讀一讀,除了陳企霞精神完全被摧毀,你還會有一個奇怪的感受,即:檢討人非常迷惘。他雖然拚命作踐自己,以示積極服罪認錯的態度,但實際上對於自己究竟有哪些“罪惡”完全不得要領。他揭露自己的男女關係,揭露丁玲托他去杭州時捎帶糖果給陳學昭,揭露他曾找誰借過多少錢,揭露他收到馮雪峰寄來的《魯迅全集》後寫過這樣一封信:“書收到,謝謝。好久沒有看到你那蒼勁而歪斜的字跡了,我很想來看你,惦念你和你夫人的健康,容許來看你嗎?請示複。”……

 

徐光耀是陳企霞曾經借錢的對象之一,檢討中有所提及。他在現場聽到了全部檢討。多年後他這樣回憶自己的印象:

 

用了我的錢,還預先策劃“不要讓陳企霞知道是誰送的”,這使我這個缺心眼的人,乍一聽,很感悲涼。而關於那兩筆錢(有一筆是三百元,他說成是二百,是記錯了),以陳企霞向來的高傲和自尊,能說出“同誌們可以用最惡劣的字眼加給我”這樣的話來,就事實論,也就很清楚了。豈但如此,便是他的“坦白”,除了些私醜,又有多少事稱得上“反黨”的呢?然而,整個會場已經沸沸揚揚,一些人掩不住自己的高興,大敵攻破,一麵準備上報,一麵預備慶祝勝利了。(《昨夜西風凋碧樹》)

 

或許,“私醜”,正是所想要的。雖然是“私醜”,隻要能達到目的,也很重要。什麽目的呢?——令桀驁不馴的對手就範、屈服。這個目的,不僅完全達到,並且效果超乎想象。就像徐光耀在現場感受到的,“私醜”的泄露引起了群體狂歡,在“私醜”麵前人們群情激昂,他們接受並且擁護以“私醜”鑒別好人壞人的尺度。因此,在陳企霞獻出自己“私醜”之後,輿論普遍相信,確實存在一個反黨集團;那些被這些“私醜”牽連到的人,丁玲、馮雪峰、艾青、陳明、徐光耀、柳溪——當然,還有陳企霞本人——紛紛成為“右派分子”。

 

陳企霞說,做這個檢討,“我像是從墳墓裏走出來”。意思是,獲得了新生。回想一下幾年前跟周揚對拍桌子的陳企霞,的確是獲得了新生。

 

注釋:①張僖《隻言片語》回憶公安部將匿名信轉至作協的時間,為1954年11月或12月,似有誤。參考其他材料,尤其是陳企霞本人《檢討書》,信寄出時間,應為1955年春他去安徽梅山水庫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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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文人惡鬥也是招招見血,式式要命啊。陳品德確實有問題,被處理也是必然的 -speedingticket- 給 speedingticket 發送悄悄話 speedingticke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6/2019 postreply 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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