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兩個人的合同,其中一個人要退出,隻要付出應該負責的法律責任,

來源: 艾米加油 2018-05-01 11:14:5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4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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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離婚不代表孩子沒有爸,父子關係不變,變的是夫妻關係。

至少原配林,渣男平,小三瑤這三個人沒有一個犯法的。法律是公認的,合不合理都要遵守。道德是個人的,每個人都允許製定自己的道德原則。所以怎麽討論都沒結果。隻是活到最後的人比較容易占上風,因為沒人和她/他爭。

現代社會,如果丈夫妻子要離開,第一步首先要通過法律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利益,然後就是自強自立向前看。糾結過去不會讓你更釋然,隻是重揭傷疤而已。要我是原配,我才懶得寫書。聲稱愛我的人若真的是讓第三者三下五除二就勾引走了,那他根本不愛我啊!要我是瓊瑤,認錯更是無稽之談。

所有跟帖: 

那個年代,並不是現代社會 -yidun- 給 yidun 發送悄悄話 (26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2:04:21

那就說明不管是不是現代社會,都要加上一條 -艾米加油- 給 艾米加油 發送悄悄話 (271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2:54:57

這違反基本的人權,還不如直接把婚姻製度取消了。 -思蜜達- 給 思蜜達 發送悄悄話 思蜜達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3:08:14

是啊,又要人權,還要滿足所有人的道德標準,這個問題無解。 -艾米加油- 給 艾米加油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3:32:42

沒什麽無解的,財產分配,子女撫養解決了就已經很好了。那幾個子女不是還得靠瓊瑤嗎? -思蜜達- 給 思蜜達 發送悄悄話 思蜜達 的博客首頁 (77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7:35:43

人家什麽時候靠小三了?小三自己標榜的吧。沒有小三人家媽都生出人家了,出版社的第一桶金也出了,出版社也作起來了,居然會要靠小三了? -funnypig- 給 funnypi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20:05:24

瓊瑤就是這樣臉皮很厚,使勁把自己說得跟別人離了她就活不了一般。出書環節那麽多,沒有人給她宣傳,她能幹什麽? -funnypig- 給 funnypig 發送悄悄話 (209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20:11:29

這句話不符合“道德”的定義:道德是個人的,每個人都允許製定自己的道德原則 -Diana-Sun- 給 Diana-Sun 發送悄悄話 Diana-Sun 的博客首頁 (857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3:43:15

美國大部份州,出軌不是錯,除非你暗地裏給小三轉移財產或虐待原配,要不然根本不會因為出軌而被判為過錯方一說 -艾米加油- 給 艾米加油 發送悄悄話 (149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4:08:45

要轉到說法律,那適用瓊瑤和平鑫濤的台灣地方法律是有通奸罪的。 -Diana-Sun- 給 Diana-Sun 發送悄悄話 Diana-Su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4:33:06

那原配應該用法律保護自己。可能那個年代沒這條。 -艾米加油- 給 艾米加油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4:48:32

原配怎麽做,是她的選擇。不會改變平和瓊的行為違反了適用他們的道德標準和法律這一事實 -Diana-Sun- 給 Diana-Sun 發送悄悄話 Diana-Su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8 postreply 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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