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海拾貝(56)“榮軍”“小腳”伴終生

來源: 大洋彼岸洋插隊 2017-12-19 08:27:3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916 bytes)

      56.“榮軍”享紅利    “小腳”賠終生

    在毛澤東時代,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右派這五類人統稱“五類分子”,是無產階級的專政對象。毛澤東時代運動多,每逢運動,總是先拿這些人開刀。他們稍有不慎,就會成為“運動”典型,大會批,小會鬥,生活在旁人的嗬斥中,整天灰溜溜的。一個村幾百口人中就那麽幾個“分子”,大家共同出工,定時吃飯,集中居住,這些人無形之中置身於群眾目光的天羅地網之內,他們唯有老老實實,絕不敢輕舉妄動。所以,那時的專政對象一言一行都必須慎之再慎,在睡夢中都不敢絲毫造次。而整天慷慨激昂批判他人者,一方麵需要保持自己根正苗紅一貫正確的光輝形象,另一方麵也怕一言不慎跌入萬劫不覆的深淵。所以,那時的社會風清氣正,政令暢通。“階級鬥爭,一抓就靈”,還真是那回事!
    必然之中有偶然。我們村就有一位“通天”級人物——小腳,她既戴地主分子帽子,又不參加地主分子會議,當然也免去了挨批被鬥的厄運。
     女子纏足陋習始於何代不詳。蘇東坡有《菩薩蠻》:“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可謂纏足第一詞。不難看出,和西方女性的束腰穿高跟鞋一樣,纏足完全是為了取悅男性。
     在封建時代,女人就是附庸,純屬花瓶,是專供男性欣賞的玩物。在小腳時尚的年代,女性的小腳成了社會追捧的焦點,也是禮教的犧牲品。天足女性被認為是大逆不道,定性為沒有教養,主流家庭是不會娶一個大腳女人作媳婦的。越是有一點文化知識,有一點綱常教養的家庭,越是受製於封建禮教。越是愛女兒的母親,越是把女兒的腳纏緊。“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出現女兒的腳不足三寸,進進出出均需要他人抱的“抱小姐”,並且深受主流社會的追捧。
     清初,統治者曾一度下令禁止女人纏足,但一直未衝破封建桎梏。辛亥革命及至五四運動,人們的思想意識才逐步開放,纏足的陋習才漸漸被摒棄。聽母親說,家鄉一帶在這時才允許女孩“放腳”。
     根據年齡判斷,我村的“小腳”就出生於纏足時代的末期。試想能夠將這種天怒人怨的陋習強行延續下去的家庭,社會地位一定不俗。“小腳”其人名副其實,腳小、個高、膚白、貌端,動若風擺楊柳,行則婀娜多姿,故第一任丈夫是鄰村富裕子弟。可惜她命運不濟,丈夫經商葬身黃河剛繼承財產,又逢“解放”頭戴“地主分子”帽子。一個寡婦,帶一雙兒女,在這種天翻地覆劇烈動蕩的社會安身,其難度可想而知。
     正在她山重水複的時候,一位盡享時代政治紅利的“榮譽軍人”退伍了。
     這位“榮軍”其實是以抓壯丁的方式躋身國民黨軍隊的一員。 據他自己說:入夜的哈爾濱,昏黃的路燈下,總有花枝招展的站街女向你拋媚,讓人心馳神往。說完之後,感覺漏了自己的底兒,立刻補充說,我可沒幹過那事!我當時隻有初中水平,也是唯一的聽眾,但總感覺“欲蓋彌彰”用在這裏尤其恰當。
     遼沈戰役,國軍一敗塗地,他隻好乖乖繳槍。搖身一變,他又成了受人尊重的解放軍戰士。“解放”時又脫下軍裝,複員家鄉,美其名曰“獻身社會主義建設”。
     抓壯丁之前,家裏就窮得叮當響,頂梁柱被抓走,頓時妻離子散。“榮軍”回到家鄉,正逢農村“分宅分地正忙”之時,政府分給他最好的宅院,撮合最美女人“小腳”的婚事。
     對於家鄉美女,他當然是垂涎三尺。但女方卻猶豫再三:自己雖不算大家閨秀,即便小家碧玉與一個浪蕩天涯的兵痞子能否委屈一輩子?轉念一想,對方是貧農成分,榮譽軍人,受政府優待,被鄉親尊重,若從子女的前途及個人命運考慮,實在是無可挑剔。
     政府又及時承諾了至關重要的政治待遇:嫁給“榮譽軍人”,雖不能摘掉“地主”帽子,但可以免開“分子”會議,一雙兒女可隨男方家庭成分,不被社會歧視。
    在殘酷的現實麵前,“小腳”隻好咬咬牙,用自己的一生換取後代的前途——誰讓自己生不逢時呢?
     後來,一雙聰穎的兒女沒有辜負母親的希望,憑借過硬家庭成分付出個人努力,一個入主南方某大學教授,一個勝任西北某地區醫生。
     兒女成才,妻賢子孝,愜意的生活讓榮譽軍人開始作賤了。
     20世紀70年代,人人都需要考慮填飽肚皮的問題。但這時候榮譽軍人的日子卻有滋有味:拿上養兒女定時寄回的贍養費,帶上事先準備的花生米,來到大隊代銷點,打上二兩散酒,就著櫃台,“吱兒”喝一口烈酒,“嘎唄兒”嚼幾顆花生,讓所有耳聞目睹者羨慕有加。酒壯色膽之際,竟向美女代銷員非禮。
     兒子單位效公,媳婦家庭盡孝,這位公爹卻趁機吃起了“窩邊草”,不斷窺視兒媳隱私。他不小心暴露“扒灰”本性:都說人多不仰臉(即平躺)睡覺,但我家的媳婦卻能睡還香。完全忘記了公爹關注兒媳睡覺姿勢是否有傷風化。他得手了嗎?難說!媳婦意外懷孕被兒子羞辱後命歸黃泉卻是真的。
     榮譽軍人仗恃自己有幾個臭錢,就拿錢買春,甚至將黑手伸向幼稚少女,“七次一毛錢”就是他留下的無恥憑證,也因此被法律嚴懲,押進監獄,狠狠改造了一通。
    對於丈夫的鮮廉寡恥,心知肚明的“小腳”佯裝糊塗,沒見她們夫妻吵過、鬧過,更沒見和親戚朋友傾訴過。“小腳”一如既往,強顏歡笑,與丈夫苟合一生。鄉親們私下都說,這是她的“命”!誰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
     常言說;人要作,天不容。 也可能是“小腳”的大度,“榮軍”沒活到八十就一命嗚呼了,而“小腳”卻移居兒女處安度餘生,享壽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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