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看見鏈接。我對答案也想尋個究竟,看著正反都有道理但同時又矛盾著

來源: 慧惠 2019-01-23 13:37: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62 bytes)

樓主態度認真而且性格執著,我以為她能全麵了解並分享一下研究成果,但她的這篇結論明顯不對。律師可能喜歡嚇唬人,但如果律師信一定就是“狼來了的故事“,肯定早就被人識破而且披露了。

這裏起個分水嶺,如果有興趣,還是好好討論吧。

所有跟帖: 

bbs.wenxuecity.com/law/247438.html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203 bytes) () 01/23/2019 postreply 14:50:2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