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把dismiss ticket的方法寄給你

回答: 對不起, 沒有描述清楚碎碎平安2015-06-21 20:51:33

1. 庭審時你完全沒用可能challenge警察的證詞。法官也不會和你有否cut lane上作任何的糾纏因為你是否有cut lane完全和case無關。你的case是speeding。

2. 能夠beat警察的證詞的第三者隻有是law enforcement/public authority例如另一位警員,縣警。我見過有人找來同車乘客(們),路邊目擊者或是corner store老闆上庭作供來defense他們的闖stop sign,speeding ticket都未能成功。對法官來說,警察的證詞是無須質疑真實性。其他人等,除非有特別值得接納的理由,否則都會ignore。

3. 和第一一樣,換車道和你的case毫無關係。你要focus超速的指控。

4. Radar/Lida沒有check是最討厭的。如果警察用了radar那麼指控你speeding的最重要證據就變成了一個機器,警察反而成了次要證人。challenge個機器比challenge個人來的容易,因為機器隻會error或malfunction而人會mistake或lie。如果ticket寫的是84MPH而radar的log顯示83MPH,這已經足夠證明機器malfunction推翻指控。加州法庭是接受警察的“bumper pace”方法測速。換句話說就是“警察說你開多快你就是多快”。就算你當時開60MPH他硬說你開90MPH你也沒辦法因為庭上法官隻信警察。要推翻它就要回到剛說的第二點。

加州的traffic law其實是挺好的。大概2-3週內你就會收到法庭的notice。notice內給了你幾個options。其中一個option就是可以讓你不付分文甚至足不出戶就可以dismiss你的ticket,也無須請律師。仔細閱讀那個notice包括背麵的所有文字就不難發現政府已經把dismiss ticket的方法雙手奉上了。Just take that option. Trust me, it always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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