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一家人在飯店裏請婆婆吃飯。吃了一半,婆婆拿出一張百元鈔,對坐在邊上的孫子說,孫子,奶奶送給你。把錢遞給了孫子。孫子一臉高興,道了謝。我和老公也道了謝。我女兒坐在桌子對麵,有些期待地看著奶奶,後來...就沒有後來了。飯後婆婆離席上廁所,女兒悄聲說,剛才她沒有說謝謝,因為這錢不是給她的。我一尷尬,隨口說,奶奶這錢是送給你們兩個的,所以該說謝謝的。女兒說,不是,她說得很清楚是給哥哥的。我被抓了個紅手,應對無門。
沒有控訴婆婆的意思。婆婆愛給誰禮物沒有我說話的份,她也一直比較喜歡這孫子,而且她年紀大了,考慮事情不可能周全。但說到富養這個窮養那個,無論怎麽養,都要講一點公平。不可能要求小孩子理解他人的境況和心理。成人的責任是盡可能地避免傷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