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8老師和填過I944及給父母辦過綠卡的熱心朋友
給母親申請綠卡(人在美國),我做sponsor, 我個人工資已經遠高出必須的數目了。
1. I944, Part 3 item 9, You household's assets and resources, ,還需要列出我所有的財產項目,包括房產,銀行statement, retirement, stocks之類的嗎?房產是貸款如何證明cash value呢?
2. I944, Part 3 item 10, Liabilities/Debts, 問的是 "your liabilities"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我母親而不用填我的?她沒有任何信貸可以都填zero?如果必須填我的,如果item 9裏麵不列出房產,這裏是不是mortgage就可以填zero?如果必須填我應該填目前房價的outstanding balance對嗎?
3. 再問一個I30的問題,父母離婚,為母親一人申請,還需要提供結婚公證了?我提供了離婚公正,但是上麵隻有離婚日期,沒有結婚日期。如果必須,結婚證已經找不到了,B2 extension馬上就到期了,所以來不及在國內辦理,能不能先遞交申請,以後有辦法補交嗎?
4. 另如果將來給父親申請,結婚公證和離婚公證都需要嗎?不太明白父母的婚姻證明是要證明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