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卡, 你用對了嗎? --- 辦案手記18 --- Y夫婦有驚無險上訴案

來源: 加拿大老徐 2018-01-14 20:09:2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426 bytes)

楓葉卡, 你用對了嗎?

辦案手記18 --- Y夫婦有驚無險上訴案

 

                楓葉卡,也叫移民卡,有時候也被叫做加拿大綠卡,其含金量與美國綠卡相比孰輕孰重,當然就見仁見智了。自從筆者20年前開始從事移民服務以來,加拿大以每年二十萬上下的數目簽發各類移民簽證。自2002年加拿大移民部取消移民紙(IMM1000)開始改用移民卡授權加拿大永久居民出入境以後,原先的永久居民不再被要求每年在加拿大居住滿183天,而是改為每任意5年在加拿大注滿兩年,也就是著名的移民法第28條(A28).

對於絕大多數在加拿大安身立命的移民們來說,A28不是任何問題,反正住在這裏,自然而然也就符合5年居住兩年的要求。對於少數或是經商,或是學習、工作,或是為了照顧家人、尤其是父母長輩,而不得不相對長時間地留在加拿大以外的國家。結果不少人就中了A28的“招”,或是因為楓葉卡過期在加拿大海外申請旅行文件時,或是在進加拿大海關時,或是申請續楓葉卡時,甚或在申請加拿大公民時,被移民官查出違反了A28的規定,結果就被移民官判定丟失了移民身份,讓這些人士不得不到移民難民法庭走上訴的程序,否則便不再是永久居民了。

Y先生夫婦就是上述“少數人”(實際上數目還真是蔚為可觀)的兩分子。Y先生夫婦為了孩子、十年前結束了在國內的生意,帶著妻兒以商業移民身份進入了加拿大。來到這裏不久,陸續購買了房子、生意,小日子一步步走向的正軌。與絕大多數中年移民加拿大的人士一樣,Y先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小的一起過來了,老的,就在中國成了“空巢老人”,終日想念遠在加拿大的獨生子Y先生及其妻兒。起初,這一大家子祖孫三代天各一方,基本上算是相安無事。

誰承想不久後,年逾花甲的老Y心髒病犯了,一時間Y夫婦毫不猶豫地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和生意,馬上飛回國內,照顧老父親。不知是吉人天相還是見到兒子夫婦,老人家安裝了起搏器,挺過來了,不過需要長時間有家人照顧。就這樣,孝子楷模Y夫婦在老人家身體狀況稍有穩定便返回加拿大,一有情況便飛回中國,陪伴照顧老人家。

前年春天,Y夫婦在楓葉卡到期前不久再次聽從老人家病情的召喚,再次回到中國。不過他們還是清楚移民每5年在加拿大居住兩年的要求的,在算好他們離開730的要求不遠的狀況下,在加拿大領館遞交了旅行文件的申請。數周後,移民官給出決定,說他們夫婦在過去5年裏總計居住加拿大的時間為710天。按照移民法規定,在過去365日中曾在加拿大居住過的移民、雖然沒有滿足5年住滿兩年的居住規定,也可以得到旅行文件。所以Y夫婦還是得到了旅行文件,不過附有移民官的決定,說他們夫婦已經失去了移民身份,除非在收到決定的30天內向移民難民法庭提出上訴。

Y夫婦回到加拿大後很快找到筆者。了解各方麵情況後,筆者根據當年從業經驗和對案例的了解,告知Y夫婦,如果用日期的計算方法來打官司,贏麵不大,因為從法律條文看,他們夫婦即使在遞交申請之日住滿了兩年,而移民官是數周後處理他們旅行文件的申請的,5年居住時間隻能夠從處理之日倒算5年。不過,就他們夫婦缺少天數不多、老父親確實身患重病、他們在加拿大有房有業等情況,筆者告訴他們可以用人道同情的理由打這場官司、挽回移民身份。期間,筆者又協助Y夫婦獲得了一年有效的楓葉卡,方便他們夫婦旅行。

經過相對漫長的等待,期間Y夫婦十分合作地提供了筆者要求的方方麵麵的材料,筆者遞交到法庭和移民部代表處,要求法庭盡快以人道同情角度同意Y夫婦的申請。不久前,我們終於得到了庭外和解的通知。在庭外和解會議室,移民部代表就我們提供的資料向Y夫婦進行了口頭詢問,最後接受了Y夫婦的人道同情理由,建議法庭同意上訴。

Y夫婦是因為人在加拿大境外、楓葉卡過期後申請旅行文件時被移民官找出移民法A28的問題的。筆者還有不少客戶是在持有效楓葉卡入境加拿大的時候被海關上的移民官留下計算日子,即從入關那日倒退5年計算有沒有住滿2年。沒有住滿的,即使楓葉卡(往往是第二張或以後的)尚未到時效日,雖然也讓入境,不過給出一個認為入境者已不符合加拿大移民居住條件的專門報告和離境令,當然還有一個具備上訴權利的通知。

移民朋友,您和您家人的楓葉卡用對了嗎?有相關問題可以微信私信我哦 15149457198 / lachance001. (撰文:加拿大專業移民顧問徐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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