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龍觀焚屍案

來源: YMCK1025 2018-07-15 18:35:3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7710 bytes)

北京回龍觀焚屍案 

薩蘇  

這具屍體已經是地地道道的焦屍,而且比一般的焦屍燒得更加徹底,但是和一些現場猙獰可怖的焦屍不同,這具屍體並不讓人覺得特別恐怖……

 

 

北京回龍觀焚屍案

京城六扇門之捕風鐵鷹

 

1
 
 

 

▲ 老鷹的桌上布置十分跋扈,國旗和公司旗掛得一邊高

 

放假,準備到回龍觀休息兩天,從老鷹那兒過,見他在辦公桌前頭看旅遊廣告,便打個招呼。聽到我告辭,老鷹隨口問一句:“去哪兒啊?”

 

等聽到“回龍觀”這三個字,老鷹“哦”了一聲,臉上似笑非笑,神情詭異。

 

這種表情最近看得多了,前兩天也是隨口跟一哥們兒說一句去回龍觀,那位馬上回問一句:“去做足療?”

 

真是活見鬼,回龍觀的足療啥時候這麽有名了?

 

我自然知道是怎麽回事兒,畢竟足療弄出人命來的事兒,全國也不要太多。

 

不過老鷹這個反應出乎我意料。在這幾位老哥麵前,我從來不提這個案子。

 

幹警察是個高危行業,這個行業幹得久了,會有各種各樣的坎兒,有的來自對手,有的來自內部,還有的來自自身。曾經麵對一位負責過黑線工作的老警察,許多年輕警察都對他敬若神明,究其原因卻不是破案多少,而是在他這個位置上,隻有老爺子一個人是全身而退。如今,老爺子安安穩穩地種獼猴桃,種山楂,吃豆腐腦,這是真正為後輩所期待的幸福生活。

 

他們從警的時代,是一個中國在曲線前進的時代,即便遠離江湖之遠,我們也會在失望與希望之間掙紮,而他們是走在時代的鋒麵上,無從回避的一群人。每一個能夠全身而退的老警察,無疑都經曆過各種各樣的考驗和誘惑,每一個坎都會推你到刀鋒與沉淪的邊緣,一個坎兒過不去,即便你沒有“折”在這事兒上,午夜驚醒,也會被噩夢纏繞。

 

誰也不知道,這樣的環境下,能夠不被時勢的濁流中衝倒,而又能守住初心地全身而退,究竟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這個過程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的。

 

曾有老刑警很輕鬆地和我談起要不要寫個“警察糗事”,並一一列舉自己如何追賊追進糞坑,錯把大師當流氓打等哭笑不得的事情。這可以看出他們並不在意行內的“糗事”——但幾乎都是技術性失誤。對於操守,他們有著幾十年職業生涯裏積累的榮譽感。對於行業內的恥辱,和他們談這個……我覺得是讓他們頗為為難的那種事情,所以便盡量回避這個話題。

 

當然,後來發現我還是低估了老刑警們的心理素質。他們沒那麽多忌諱,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角度頗為新穎……

 

不管怎樣,此時我對老鷹這個反應還是不太適應。難道老鷹也會問我一句:“上回龍觀去做足療?”

 

看到我探詢的目光,老鷹把旅遊廣告往桌上一扔,樂了:“這不是剛跟那個焚屍案折騰了好幾天嘛,想起來回龍觀也有一個類似的案子。”

 

老鷹看旅遊廣告是想給大家放點兒福利,前幾天被請去給豐台一個焚屍案做鑒定,大家幹得非常苦,結果雖出人意料卻極有價值,所以他想放鬆放鬆——我估摸著老鷹自己也需要放鬆放鬆。

 

回龍觀……焚屍?我的腦海中立刻浮現出《黑鷹墜落》背景轉到華聯商廈和永輝超市之間進行的詭異畫麵。

 

這怎麽可能?在回龍觀東大街壞輛車都能堵到城北市場去,還焚屍?那得引起多嚴重的圍觀,拍出多少視頻?是哪個殺人的這麽有創意啊?!

 

“對啊,回龍觀,全靠痕跡和法醫破的案。”老鷹說,“老肖處理的,你這不是忙著要走嗎?不然讓他跟你聊聊,挺有意思的……”

 

“不忙,我不忙。” 一個足療麽,啥時候做不行,有這好事兒我忙什麽——從老鷹嘴裏冒出來說挺有意思的案件可是不多,“那我去找老肖了。”

 

 

老肖就在法醫室,拿著本資料正看得有滋有味的。這班古代稱為“仵作”的家夥閑下來並不會總是拿塊牙床或者骨盆瞎琢磨,他們得帶學生,得寫論文,大多數時候也是文縐縐的。老肖喜歡穿一身西裝,加上喜怒不形於色一張臉,不知道的以為他是哪個公司的老總,而卞爺一貫白衣飄飄,拿把扇子就是北京的諸葛亮。

 

這麽想著,向老肖請教哪個二百五敢在回龍觀焚屍。

 

老肖弄明白是怎麽回事兒,慢條斯理地說:“有這個案子。不過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兒了。”

 

二十多年前啊。那時候,回龍觀的房價大約是一千塊一平米,還沒人買。別說殺人焚屍了,就是看見從十三陵那邊跑過來的狼也不新鮮。

 

這種感覺肯定與老肖很相通。那天他奉命到現場勘查的時候,肯定也是這種滿目荒涼的感覺。那時候的回龍觀已經有了幾座樓,但傻不楞登地立在慘白的晨霧中,就像荒野中吃飽了的一群土撥鼠,站在那兒瞅著警車發愣。這地方當時最鮮明的地標隻有一個叫三合村和一個叫北店村的小莊子。

 

 

當時北京城也不過是這個節奏

 

老肖記得報案的時間是淩晨。因為燒得太厲害了,還不敢斷定是案件,但總覺得不像是貓或者狗——貓和狗沒那麽大個兒,於是還是報了案。當地民警趕去一看,毫無懷疑,趕緊上報二處。

 

二處到達現場的時間是上午八九點鍾,剛剛上任的嚴副局長親自帶隊,老肖擔任法醫。案發現場在一塊窪地,往東三四十米是一條公路——並不是正規的公路,而是一條岔路,路麵沒有瀝青,二處的車就停在那裏,所有的人都坐在車上,首先出場的便是法醫和痕跡,大家要等到他們的勘查有了結果才能作第二步的努力。

 

勘查結果怎麽樣呢?

 

“人,肯定是人老肖說。他把殘骸翻過來的時候,看到還有衣物殘存著。從式樣來看,這肯定是人穿的。

 

當然,這一點並不是依據服裝殘片確定的。殘存的骨骼,身體結構也可以斷定是個人。窪地周圍的草也都被燒掉了。

 

“人體結構有它的特殊性,何況從法醫觀點來說,殘存還是比較多的。”老肖說,“我看了看,真正稱得上線索的,應該是燒的狀態。這屍體基本已經碳化,殘骸右側殘存較多,左側和下肢燒得特別厲害,骨質暴露而且已經白化。因為推測是熟人作案,這時候嚴局長帶人去查死者身份和社會關係,我呢,就在這兒琢磨這個白化問題……”

 

雖然對“白化”這個詞聽得似懂非懂,但我還是先問了另一個問題:“推測是熟人作案?”

 

“十有八九。”老肖道,“這種情況十有八九是熟人作案。”

 

“為什麽呢?”

 

 

2
 
 

 

“凡是焚屍案,通常都是熟人參與的案件,特別是在北京這種地方。你想啊,那麽大一個人燒起來,又是煙又是味,很麻煩的,即便是郊區吧,也會大大增加案犯的暴露幾率。這肯定是為了隱瞞什麽,不是要隱瞞死者身份,就是要隱瞞真實死因。殺人的都怕被人發現,沒有人鬥毆殺了個不認識的人還幫忙火葬的。”這種事兒上還能幽默,隻有老肖這等幹法醫的了。

 

案犯要掩飾的,通常便是案件的命門,也是警方要搜尋的。所以,發現是焚屍案後,對於死者身份的追尋便成為重要的天然偵查方向。

 

外行看來,回龍觀這個焚屍案是典型的無頭案——死者周圍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隨身物品,孤零零地被扔在窪地裏,遺體高度碳化,僅在背部保留少量服裝殘片。從報案人的描述來說,連人和狗都難以分清,更不要說分辨其相貌特征了。

 

其實從法醫的觀點,即便在這種情況下現場仍可以提供有價值的線索。比如,從殘存的骨盆形態可以判斷是女性,而從殘存肌肉組織,骨骼發育情況,又可以基本斷定年齡不會超過三十。這些顯然對破案會有幫助。

 

不過這些還是太籠統了,九十年代初期依靠DNA技術還有些奢望,死者是誰?是自然死亡還是被殺的?如果是被殺,為什麽被殺?怎麽被殺的?怎麽被燒的?這裏是不是第一現場?凶手怎樣到來,怎樣離去?這點兒線索似乎還是太少了。

 

似乎是老天幫忙,在周圍勘查的刑警找到了一個可能的目擊證人。這件事頗屬意外而幸運,這片窪地旁邊有一所破房子,破房子後麵有一座半死不活的樓盤——怎麽會半死不活呢?哪個北京人會傻到花一千多塊錢一平米在回龍觀這種荒郊野外的地方買房呢?到時候除了狼連個鄰居也沒有。

 

這話在九十年代還真是北京人的心聲,不誇張的。

 

現在?現在中國人民的智力水平和生活水平跟以前大大的不一樣了。

 

在這片樓盤裏住著個看工地的老頭兒,自稱可能注意到了可疑現象。他說前一天晚上天黑後不久,自己吃完晚飯,曾在破房子頂上那個方向看到過亮亮的一片,因為喝多了,所以沒細琢磨,推測,便是焚屍燃燒的火光。

 

這句話反饋回來,老肖說“不能”。他說從他在現場嗅到的氣味來分析,焚屍時間起碼在後半夜,如果天剛黑就開始燒,到早晨八九點鍾那種烤肉的味道不會還能傳到停車的地方,早就讓風吹散了。

 

 

烤肉?還讓不讓大夥兒吃飯了?

 

這件事最後弄明白了——當天晚上兩名幹警到老頭的住地找他繼續了解情況,出來的時候正是他說看到焚屍火光的那個點兒,無意中抬頭往破房子方向一看,嘿,又是一片亮亮的,難道今天又發案了?!

 

這當然不可能,回龍觀當時雖然荒涼,到底是首都的地盤,要是天天有人在那兒焚屍未免太誇張。弄明白原委之後,警察同誌再不找那老頭了——發出亮光的,是剛剛升上來的月亮。老爺子喝多了以後,把升上屋頂的滿月當成了焚屍火光,這想象力足夠去寫皮皮魯和魯西西。

 

當地經常有焚燒樹葉、垃圾等情況,而且當天有風,窪地周圍地勢空曠無人,焚燒產生的煙霧分散快,不易引人注意。所以焚屍的目擊證人一直沒有找到。

 

不過這並不重要,因為晚上警察去找老頭了解情況的時候,案犯已經被抓住了——警方不僅僅一組人員在行動,這個案子在開始偵破之後幾個小時便已經告破,真正的突破源於法醫的發現。

 

“當時就鑒定出來了,謀殺。”老肖道。

 

“怎麽能鑒定出來?”我對此十分驚奇。從現場照片看,這具屍體已經是地地道道的焦屍,而且比一般的焦屍燒得更加徹底。和一些現場猙獰可怖的焦屍不同,這具屍體並不讓人覺得特別恐怖。

 

死者的頭部已被燒得嚴重萎縮,看不清麵目也就沒有了表情,胸腹部也燒得嚴重變形,要到兩腿上部才保留了一些原來的形態,而手臂、小腿和腳都幾乎燒沒了。也許因為燒得基本失去了人的特征,所以那種同類被殺的悲慘感覺被淡化。

 

這種情況下怎麽能斷定是謀殺呢?

 

老肖道:“死者的頸部保存得比較完好,有這一塊兒就夠了。”

 

我看了看照片上遺體那燒得像樹樁的頸部,不明白這還能提供什麽線索。

 

“你看看這個就明白了。”老肖轉身打開辦公室裏的烤箱,屋裏立刻彌漫起一股烤饅頭片的香味。這天早上老肖出去辦一個案子,剛從現場回來,沒吃早飯。他是個熱愛生活,珍愛生命的家夥,所以回來一邊看書一邊給自己準備加餐。

 

老肖在旁邊掛的白大褂上擦擦手,掰開一塊烤饅頭片,道:“你看,就跟這個一樣,外麵烤焦了,裏麵還是軟的,對吧?所以,裏麵的部分還能勘查出線索來的。哦,你來點兒?”

 

沒找到烤饅頭片,找了個相近的形似一下

 

“我吃過了。”趕緊推開那塊饅頭片,從饅頭片聯想到回龍觀焦屍倒無所謂,但天曉得老肖上午去辦的什麽案子,他那白大褂上有什麽東西粘著。

 

“是不是保留下了氣管,裏麵沒有煙塵,所以斷定是死後焚屍?”我還有一點兒法醫常識,所以這樣問道。

 

“氣管也早碳化了,沒法查。從常識說,不需要法醫也可以推測是死後焚屍。這又不是火場裏麵發現的,你把一個大活人放在那兒燒,她肯定要反抗,要掙紮和呼救的,你怎麽控製她,幹嗎要冒這樣的風險呢?就算有變態的一定要活燒某個受害者,也很難燒得這麽徹底,周圍也會留下些掙紮的痕跡。從現場看,是靜態焚燒,應該是死後焚屍的。”老肖不知道從哪裏變出了一把花生米,一邊咬饅頭片吃著,一邊解釋。

 

即便確定是死後焚屍,也不能確認死因的。老肖能夠斷定死者為被殺,是因為軟組織的包覆使死者的舌骨保留了下來,舌骨的一角折裂了,這是典型的扼頸殺人痕跡。

 

既然判斷為被殺,那焚屍者便很可能是殺人凶手,他又留下了什麽線索呢?

 

“這個人燒得很特別,你能看出來嗎?”老肖問。

 

這怎麽看得出來?!要有這本事我還不早上老鷹這兒打工來了?

 

“那你看看,這個屍體和豐台案子裏麵那個,哪個燒得更厲害?”老肖提示我。

 

豐台案子,指的便是前兩天整個公司忙活的那一起。那個案子是發生在一個KTV的後院,死者是KTV的房東,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後院老太太的住室和人都燒掉了,離奇的是屋裏燒得最厲害的就是老太太,在床上燒的,一個又高又壯的老太太燒得基本上除了骨頭沒剩下什麽,隻有尾椎那兒留著一點兒皮膚。

 

出事兒之後,老太太的幾個孩子打起來了。

 

老太太家裏本來挺和睦的,但是她有個挺大的院子,就是租給KTV的這個,讓她們家變得雞犬不寧。這房子本來沒人當回事兒,但誰也沒想到幾年之間竟然漲到了上千萬。老太太這輩子沒見過這麽多錢,她的孩子們也沒見過,麵對全家打工一輩子也掙不到的錢,孩子們之間的眼睛紅了,為了老太太死後這院兒歸誰打得一地雞毛。

 

問題是老太太還活著呢,你們開始爭“遺產”不是太傷人心了?

 

老太太受不了,把孩子全趕走了,自己過,反正KTV有房租,足夠開銷了。結果出了這樣的事兒,到現場看到老娘燒得這麽慘,女兒當即認定是大哥為錢殺了母親因為大哥這兩年正虧空,急需錢用。而大哥則反唇相譏,認為是妹妹爭房產不得,和老太太爭執而放火殺人——因為老太太有些老觀念,曾說過女兒是嫁出去的,不應該得遺產。

 

兄妹反目,誰對誰錯無人敢評判,但一般看法老太太這個樣子無論如何不是自然死亡,至少是讓人潑過汽油酒精什麽的,否則裹一床棉被不可能燒成這樣兒。議論紛紛之下老太太的弟弟便找到老鷹他們幫助做司法鑒定。

 

因為鑒定結果出人意料,上上下下不得不全心應對,以保證證據完整,結論可靠,所以前一階段這起案子把公司裏的老大們折騰得雞飛狗跳,很是辛苦了一番。

 

對比還是比較好出結論的,我說當然是那個老太太燒得更厲害啦,基本都沒留下軟組織嘛。

 

老肖說不對,你看看顏色有什麽不同。

 

顏色?

 

這麽一提醒,還真看出來了。那個豐台老太太全身燒得已經成了骷髏,但顏色是黑的,而回龍觀這個,頭、腿、上肢、胸腹的殘缺處都有些白色泛出來。

 

“對,回龍觀這具屍體已經部分白化了——噢,你知道什麽叫白化嗎?”老肖撓撓頭,看來對我這種缺乏常識的人很頭痛。

 

這的確是常識,不過,這是法醫的常識好不好,誰沒事兒學這個啊。

 

“白化是一個要點。”老肖看看我,知道還得做普及工作,“不過還有一點很重要。”

 

他的手在回龍觀那具遺骸的照片上很快地做了一個“S”形的手勢。

 

隨著他的手勢一看,我忽然若有所悟。

 

 

3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在哪兒都是一樣。老肖的手勢一比,馬上讓人注意到一個特別的現象——這具遺骸他手勢比到的地方,都燒得喪失了原有的形態,而且泛著白色,沒有比到的地方則是黑色的,相對來說燒得比較輕一些。

 

老肖給我解釋了一下“白化”的含義——人被焚燒的時候,骨骼最初是碳化,也就是變成黑色,當溫度超過一千攝氏度的時候,骨骼會變成白色,就是所謂的白化。火葬場裏骨灰都是白色的,那就是已經達到了“白化”的程度了。但是,自然焚燒很難達到白化所需要的溫度,隻有在增加助燃劑之後,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

 

 

▲ 非洲一起油管泄露燃燒事件造成的受害者,產生了典型的白化效應

 

回龍觀這具屍體,頭部、胸腹部、四肢都出現了白化現象,頸部、大腿卻又沒達到這個程度。

 

“同樣一具屍體,怎麽燒的程度不一樣呢?”我問老肖。

 

老肖放下烤饅頭片,豎起大拇指作了個孺子可教的手勢。這的確是他當時勘查的一個重點。焚屍的時候有的部分燒得不充分是正常的,比如受風的影響,一部分燒焦了,一部分還沒燒著;或者因為地麵,磚石等的影響,造成一部分組織溫度相對較低,燒得不夠徹底都可能。然而,像這樣斑馬線一樣一段燒得徹底,中間一段又沒燒透,又一段燒透,又一段沒燒透的現象就比較特別了。

 

難道說這案犯跟作燒烤一樣,一邊燒一邊將屍體翻個兒?還顛過來調過去地燒?這也太變態了吧。

 

即便真有這樣變態的人,也不符合現場勘查的情況——真要一邊燒一邊把死者顛來倒去的,得有個烤肉架子一樣的東西吧,或者至少有根棍子撥動屍體吧。這樣的東西現場沒有發現,除非是案犯用完以後把這樣的工具帶走了。

 

像烤肉一樣焚屍,然後帶著一根嘀嗒著人油的烤肉叉離去……

 

有這樣心理耐受能力的案犯在我國好像還沒出現過。

 

“這得結合屍體上的白化現象來看,你想想豐台那個老太太被燒的案子,就明白這是怎麽回事兒了。”老肖賣了個關子。

 

豐台那個老太太焚屍案,剛發案的時候吃瓜群眾都認為是謀殺。房子沒有被燒落架,附近的桌子椅子也隻是簡單過火,內部沒有碳化,老太太卻給燒成個黑骷髏,燒的程度明顯不一樣,給人的第一印象是老太太是被殺,然後被人潑了助燃的東西,比如酒精汽油什麽的,所以起火後燒得比木頭的桌子椅子還徹底。

 

這裏麵更讓人推想熟人作案——如果不是為了毀滅證據,幹嘛把老太太燒得那麽徹底呢?甚至還有人懷疑是把別的什麽人燒死在火場裏,老太太金蟬脫殼的。

 

這個推論未免過於天馬行空,老太太又不是蝙蝠俠,還金蟬脫殼?

 

此案公安部門現場勘查的結果讓人狐疑滿腹——經過反複檢驗,認定現場無第二人進出痕跡,沒有謀殺證據,暫不予立案。

 

不是謀殺,那就是自己燒自己啦,難道老太太是自殺?老太太為人硬朗樂觀,根本沒有自殺傾向,頭天還跟老姐們兒打電話商量跳廣場舞的事兒呢,大家都不相信她會自殺。

 

老太太的一兒一女都不服,都揚言是對方殺了老母焚屍。雙方都對公安部門的結論嗤之以鼻,一致要求第三方鑒定。不過,他們的一致是暫時的,隻要謀殺的結論一出來肯定是一場兄妹絕殺。

 

這個案子是法醫室的杠把子卞爺親自檢驗的,出結論的時候氣氛十分緊張。

 

結果卞爺給出的結論和公安部門一致,而且更為清晰——事故,責任在老太太。

 

什麽事故會鬧出這樣的結果呢?確切地說,當時公安部門的法醫也有一點含糊。應該說,他們的結論是靠得住的。因為有KTV,附近社會環境比較複雜,這裏附近設有一個監控攝像頭,案發當天的記錄十分完整,除了老太太自己,沒見有人進出過她的家,而且現場的確沒有謀殺的證據,但要沒有助燃劑怎麽能燒成這樣?

 

這就是考驗功力的時候了,卞爺給出的結論讓各方都心服口服。

 

卞爺認為現場應該沒有助燃劑,因為老太太雖然燒得很徹底,但隻是碳化,沒有白化,說明燃燒的溫度不太高。那麽,老太太是怎麽被燒成這樣的呢?結論是——燭芯效應

 

 

蠟燭是要有燭芯的,這樣便可以不斷烤化下麵的蠟,慢慢將整個蠟燭燒光,如果沒有燭芯,很難達到這種循序漸進的燃燒效果。

 

所謂燭芯效應,被稱作“Wick Effect”,是對人體自燃現象的一種描述。也就是說,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人是可以把自己“火化”的。

 

人又不是真的蠟燭,我們做飯的時候可能被燙傷,但不會把自己點著吧,怎麽可能會將自己火化呢?何況如果把人自己火化掉,那周圍還不燒成一片火海了?怎麽會周圍的東西還不如人燒得徹底?這似乎匪夷所思,但如果人的衣服發揮蠟燭芯的效應,那就不顯得神奇了。

 

對此卞爺給出了一個實例——美國加州犯罪學家約翰·哈恩博士1998年做了一個實驗首次驗證了人體自燃的“燭芯效應”。

 

 
 

他在一個模擬房間中放了一頭豬, 用毛毯包裹,然後點燃(當時為了促進燭芯效應的形成,還在毛毯上倒了少量汽油,但如果沒有汽油,燭芯效應應該也會形成,隻是慢一點,發生概率低一點)。開始燃燒後豬油逐漸流出,浸泡毛毯,毛毯便發揮了蠟燭芯的作用,借助豬油開始緩慢地燃燒。

 

整個燃燒持續了七個小時。大約五小時後,豬骨頭被燒裂,流出了骨 髓。因為骨髓大約含有80%的脂肪,因此豬繼續燃燒,直到把骨頭燒成了灰燼,甚至比火葬爐燒得還要徹底。這個過程中周圍的家具都沒有著火,隻有附近的電視 機受熱融化了。這證明“人體自燃”“自我火化”是完全可能的。

 

對於人來說,《法醫學》一書如是形容燭芯效應:“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點燃,皮膚被燒脫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濕後成了燈芯,而體內的脂肪就像是蠟,源源不斷地提供燃燒的燃料,於是屍體就像蠟燭一樣慢慢地燃燒,直到所有的脂肪組織都被燒完。”“婦女和身材肥胖的人體內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為人體自燃的犧牲品。”

 

公安部門的法醫不是沒有想到“燭芯效應”,但是沒敢說出來,因為豐台這個案子有蹊蹺的地方。一般因為“燭芯效應”自燃的人,軀幹和大腿等處會被燒掉,但頭部和手腳等部分會保留下來,而豐台這個案子裏,除了可能因為缺乏氧氣助燃而使死者背部少量部位得以包存外,其他的一切都燒掉了。

 

對這個現象,卞爺給出了充分的解釋。正常情況下燭芯效應的死者有些部位沒有燒掉,是因為這些部位沒有衣服覆蓋,而衣服是“燈芯”,沒有燈芯,“蠟燭”自然不會燃燒。但豐台這個案子發案時間在冬季,天氣寒冷,老太太裹著的棉被和枕的枕頭起到了燭芯的作用,所以才會發生整個人都被燒掉的奇特現象。

 

那麽,老太太是怎麽開始自燃的呢?

 

法醫們推測,和她長期以來有臥床吸煙的習慣有關。很可能是老太太在臥床吸煙的時候忽然發生了心梗,腦梗等意外,造成猝死或窒息,而沒有燃盡的煙頭落在被褥上引起燃燒,最終造成了這幕慘劇。

 

此前的勘查中發現未過火地麵上殘存有幾個煙蒂,說明出事前老太太已經吸了幾支煙。而這次結論出來之後,再次進行仔細勘查時,又發現在老太太已經燒成骷髏狀的左手內部,殘存有錫的成分——這說明出事的時候她左手可能正握著一包煙,大火燃燒後,煙盒的錫箔雖然熔化氣化,但還是留下了痕跡。

 

經過勘查和反複測試,豐台老太太焚屍案得到可靠的再現,也得到了各方認可,老太太終於可以入土為安了。

 

讓法醫們略為沮喪的是,盡管他們搞清了真相,但那一對兄妹並沒有如他們想象的那樣捐棄前嫌,甚至抱頭痛哭,他們……隻是相互冷漠地看了看,便離開了鑒定中心分道揚鑣,連話都沒說一句。

 

畢竟是死了老母,而且確實不是對方殺的,這時候他們難道不悲痛嗎?

 

一個在場的警員一語道破:“還沒輪到悲痛的時候呢,這不,房還沒分嘛。”

 

哭笑不得,又讓人思之不寒而栗。這種病,警察和大夫都無能為力。

 

那麽,豐台的案子和回龍觀這個案子的區別在哪兒呢?

 

老肖忍不住,開始點出來了:“回龍觀這個屍體已經有白化現象了,豐台那個沒有,說明什麽?”

 

忽然反應過來——“您是說回龍觀這個案子裏麵,案犯使用了助燃劑?”

 

“對,不但用了,而且灑得不均勻。他為什麽灑得不均勻呢?”老肖問。

 

 

 

4
 
 

 

 

▲ 有助燃劑,燃燒會更加容易和穩定

 

回龍觀焚屍,究竟用的什麽助燃劑,最初並無定論,幾個星期以後才確定——六七月份,揮發得太厲害,燃燒後留下的殘存太少了。老肖他們是先抓了人,以後才去確定這一環節的。

 

刑警的本職工作是破獲案件,其中一個關鍵因素便是時間。嫌疑人是活的,他長著腿,會跑的,所以越早確定嫌疑人,並將其控製住,越有利於案件的及早偵破。

 

記得廣東有一個案子,是一個珠寶城遭遇夜盜。這兩個夜盜很有作案經驗,雖然珠寶城安裝了監視器,他們卻大搖大擺地從鏡頭前走過,毫不在意。破門而入之後,他們隻偷了兩樣東西。第一個,是一箱價值三千萬元的翡翠(因臨近春節生意興隆,老板違反常規將巨額珠寶留在了店內),第二個,是監視器連接的主機硬盤。

 

結果,盡管當地警方在此後一個星期裏利用周圍的監控視頻複原出了兩個嫌疑人從踩點到進入現場,從攜帶贓物離開到搭乘公共汽車的全部過程。但為時已晚,兩人早已逃之夭夭。此案花了相當長的時間才得以破獲。

 

當然,這種控製嫌疑人是要有證據的,弄到抓一個回來預審給送出去一個,領導還得去道歉,那刑警隊長該考慮轉行的問題了。

 

老肖是純粹靠邏輯,推測出案犯所用助燃劑是汽油的。

 

他判斷,從遺骸殘存部分沒有腐敗特征來看,作案者是殺人後立即覓地焚屍。焚屍地點周圍十分荒涼,應該不是第一現場。而不規則的焚燒特征表明,案犯起意焚屍比較倉促,並無周密計劃,在焚屍的時候屍體上有的部分撒上了助燃劑,有的地方沒有撒上。這說明其使用的助燃劑並不充足。

 

如果再多想一下,除非案犯是做危險品生意的,否則誰會在家裏存可以焚屍的助燃劑呢。

 

那麽,有什麽會是可以輕易取得的助燃劑呢?

 

看著回龍觀空曠的荒地,幾乎所有警察同時想到了一個思路——汽油。

 

 

說到汽油,曾被認為是十分可怕的東西。汽車剛出現的時候,英國一些人士對其看法之尖銳遠遠超過今天的反轉基因人士,堅決認為這東西不能推行,理由便是汽車是使用汽油的。

 

以議員勞森爵士為首的反汽車人士認為,如果人們可以輕易拿到汽油這類危險的東西,那麽居心險惡的犯罪分子和社會稍有動蕩時的不滿群眾,便會很容易地把從倫敦到伯明翰的城市統統燒掉。

 

汽車的出現代表著對人類文明的毀滅,而且犯罪分子可能專門研製出針對某一人種進行焚燒的汽油,更會給文明社會帶來滅族之危——那時還沒有基因技術,但稍有頭腦的人也會明白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人類不是馬,考慮到人類幾千年的通婚和遷徙過程中血緣的自然混雜情況,沒有哪一個民族不是“*****”。針對某一民族或人種的生物武器如何選擇目標?誰敢說自己祖上沒有那個目標民族的某一支血緣?隨著人類社會的越來越融合,這種武器肯定更加遙遙無期。

 

然而,這種論調當時曾甚囂塵上,信者著實不少。也是,連地上貼張紙條“包小姐”都能騙上幾百萬,證明人類進入愚蠢狀態的時候完全找不到極限。

 

反正現在汽車已經跑遍了全球,也沒見哪個城市被汽車狂魔燒掉,即便是軍事家們刻意研究的汽油燃燒彈,也沒能把胡誌明小道切斷。

 

不過,這東西對於焚屍正是很好的助燃劑。而且,從現場周圍的環境來看,案犯乘車來此的可能性很大。

 

刑警們對現場進行了還原,他們的推測是這樣的——案犯殺人後將屍體裝在汽車裏,開車來到這片荒地(說明此人對於回龍觀一帶比較熟悉),將屍體丟在窪地裏,從油箱中取出了一些汽油,澆灑在屍體上然後點火(在屍體附近發現了燒熔的打火機部件殘骸,可以基本確認點火方式)。

 

由於天色黑暗,視野不清,加上取出的汽油量本身比較少,所以汽油潑灑的範圍沒有覆蓋屍體全部,僅僅在頭部、軀幹、上下肢走了一個“S”型。這樣,被汽油潑灑的部位燃燒溫度高,便產生了白化現象,而其他部位達不到這樣的水準,於是造成了死者遺骸被燒得不規則的奇怪現象。

 

據此,刑警們開始對現場周圍,特別是東南方向進行進一步勘查,不一會兒,果然在距離現場三十米左右,東南方向的雜草叢中發現了汽車輪胎的壓痕。他們判斷,焚屍的時候,案犯就在這裏停車觀看。

 

這是有目的搜索的結果。

 

在場的嚴副局長聽了匯報,問旁邊的刑警:“你說,燒人的時候,那罪犯能在幹什麽呢?”

 

這句話畫龍點睛。仔細一想,這時候他總不能就跑了吧,萬一過一會兒火滅了,焚屍的目的不就沒法達到了?但也不能站在屍體旁邊吧,一不留神把自己給點著了那可就熱鬧了。最大的可能,是找個地方把車停了,自己在車裏看著,等燒得差不多了再走。那,他會在哪兒停車呢?夜間是東南風,他總不能把自己放在下風口,燒烤的時候在下風口您站一會兒都會受不了,何況那焚屍的味道,可比燒烤的煙塵厲害多了。

 

所以,搜索的主要方向便是向上風向,即東南方向發展,果然一舉找到線索。而且,這個線索還不僅僅是輪胎印。老肖在旁邊的草叢中還找到了一灘較為新鮮的嘔吐物,他立即作了簡單的檢驗。

 

“這小子肯定是拿根管從油箱裏往外嘬汽油了,而且不小心喝了一口。”老肖道,“不用檢查,聞都能聞出來。”

 

事後證明這個判斷簡直可以用英明來形容。案犯的確是用一根塑料管從油箱裏把汽油吸到了一個1.5升的可樂瓶子裏,然後將其潑灑焚屍的。為了讓汽油能順利出來,他的確嘬了一口,並且因為緊張激動把汽油弄到嘴裏了。這位在盯著焚屍的時候,因為口腔的燒灼和汽油引發的胃部反應發生了嘔吐。

 

汽油有腐蝕性,少量誤服會引起惡心嘔吐,喝多了會引起間質性肺炎的,此人若是得了這個毛病,多半會死得很痛苦,那倒不用警察給死者主持公道了。

 

痕跡人員斷定這是一輛切諾基吉普車的輪胎痕跡,證據鏈至此基本已經清楚,這輛車的主人應該有重大嫌疑。接下來的任務,應該是尋找目擊切諾基吉普車的證人,或者根據輪胎特征進行排查。

 

不過,實際破案比這個程序要痛快得多。

 

二處出動的時候帶著狗呢,警犬聞了汽車輪胎的味道,一直追出七公裏去,到了一個飯館門口,公安人員看到一輛切諾基吉普車正停在路邊,車裏還扔著一個1.5升的大可樂瓶子,裏麵汽油,外麵指紋,正是最好的證據。等到那個嘴巴腫得跟香腸一樣的車主走過來開車,刑警們幾乎是帶著一種愉快的心情把他請到一邊的。

 

果然是他幹的。事情起因於不正當男女關係,死者反複向他要錢,幾次之後煩了,一怒之下將對方掐死,而後想到很多人知道他跟死者關係密切,於是決定焚屍滅跡。他認為如果不能判斷死者身份,就找不到他頭上。

 

抓人的時候老肖還問了他一句:“有口瘡吧?”

 

那位茫然地點點頭。

 

老肖挺體貼地囑咐了他一句:“有口瘡的時候別喝汽油,對身體不好。”

 

我估計那小子當時心裏肯定在罵:“誰他娘的也沒喝這個的癮啊。”

 

寫到此處估計很多朋友會注意到一個問題——什麽狗啊,能聞著汽車輪胎追出七公裏去?這太超越警犬的能力了吧?

 

老肖說正常情況下狗沒那麽大本事,那次太巧了,本來是想試一試,結果那狗追得十分堅決,而且很興奮,就跟著它一直跑下去了,最後,就把案子破了。

 

原來,當時回龍觀人雖不多,卻有些野狗。這輛切諾基恰好壓上了一塊野狗的新鮮糞便,於是輪胎上便有了鮮明的氣味。

 

 

 

據老肖說,那頭警犬是個公的……

 

今天回龍觀養狗的也不少,大街上難免見到沒有及時打掃的狗糞,有時候散步也會看見。這時候我就會想,要是那犯人知道自己折在一塊狗屎上,不知道會是一種什麽心情。

 

 

 

*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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