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意見我們考慮過。 第一, 原來的房主鋪了

來源: Fisherman8 2018-10-09 20:59: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9 bytes)

客廳和餐廳, 不到一年, 我不鋪同樣地板的話要把原有的拆掉。第二, 這個房子不是高房價, 不到40萬好像不值得投資太多, 而且我們可能也不是長久居住, 以後可能升級。第三, 我老婆覺得這個好, 我聽老婆的,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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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現在挺興這樣的地板,現代風,都弄實木顯得因循守舊,這個顯得活潑一些。配好其他現代風家具會很好看。 -綠蟻采菊- 給 綠蟻采菊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9/2018 postreply 2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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