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湖北前首富蘭世立與金龍魚的“大戰”有了新進展。
這場由一則視頻引發的名譽權糾紛,在法院判決後演變成一場“羅生門”。
該事件源自2024年7月,蘭世立在抖音和今日頭條發布視頻《武漢用油罐車運食油的事太離譜了!》指“油罐車運食用油進金龍魚工廠”,並稱“金龍魚兩天跌了6500億”“運油後不清洗直接運食油”“和毒牛奶沒區別”“金龍魚應第一個退市”。
相關言論導致其被金龍魚母公司益海嘉裏以名譽權侵權為由,將蘭世立告上法庭。法院兩審均認定蘭世立構成侵權,判決其道歉並賠償。
然而,判決後的履行過程引發了更大風波。
11月20日,蘭世立召開媒體發布會,在會上直指金龍魚“欺人太甚,忍無可忍。”
蘭世立表示,自己向金龍魚轉賬10萬元後(被判賠償金額為3.07萬元),金龍魚仍就申請了強製執行並凍結蘭世立賬戶,導致蘭世立在海外出差時“因為賬戶凍結,差點流落街頭。”
針對此事,11月25日晚,益海嘉裏發布聲明,強調程序正當,稱因蘭世立未按期履行判決才依法申請強製執行,並在事後已解凍賬戶,並退回蘭世立多付的6.93萬元。
而當事人蘭世立,堅稱自己在收到判決後立即支付了10萬元,但自己仍被申請強製執行,導致自己賬戶遭凍結,直斥益海嘉裏“欺人太甚”。
雙方各執一詞,讓事實真相陷入迷霧。
01金龍魚與蘭世立的新對決
11月25日晚,益海嘉裏發布聲明,就蘭世立相關言論作出回應,指出其內容不實。
聲明強調,法院已終審判定蘭世立構成侵權,需公開道歉並賠償3.07萬元。因蘭世立未按期履行,法院依法凍結其賬戶內相應資金;在蘭世立支付10萬元並公開道歉後,賬戶已於11月10日解凍,多付的6.93萬元也已於11月18日退回。
金龍魚指責蘭世立關於“未退款”“全部賬戶被凍結”等說法不實,並表示將視情況采取法律措施維護權益。

麵對金龍魚一方的發聲,蘭世立也不甘示弱,在短視頻平台上反駁金龍魚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聲明。

“我是10月21日支付的款項,法院是10月30日申請凍結我的賬戶,你(金龍魚)隱瞞了收到款項的事實,再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已經引起了嚴重的後果。”蘭世立在視頻中回應道。
02被強執因為未道歉?
蘭世立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金龍魚一方的聲明完全是避重就輕。“我是在10月21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後,當天就安排人給金龍魚方麵轉賬了,並且轉了10萬元。”

蘭世立所提供的出賬回單顯示,付款人武漢商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裏食品營銷有限公司支付了10萬元,並備注“代蘭世立支付(2024)滬0115民初96638號案件款項”,交易日期為10月21日。
天眼查顯示, 10月22日,蘭世立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執行3.07萬元。這意味著,在蘭世立轉賬10萬元的次日,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蘭世立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根據我收到的法院送達文書以及執行文件,益海嘉裏是在收到10萬元後,申請的強製執行,收到錢了還要申請強製執行,簡直欺人太甚。”
此外,蘭世立還提供了一張自己代理人單傳龍與金龍魚代理律師的聊天截圖。聊天截圖顯示,11月5日9點25分,單傳龍對金龍魚代理律師發送信息稱,“你們收到了我們支付的10萬元執行款,已多於判決的10倍,又去申請執行,又查封銀行賬戶!是不是太過分了?”
對話的另一方則表示“判決有道歉一項,9月底的判決書,到現在蘭總(蘭世立)都沒有發來道歉聲明,我也沒辦法再拖下去了呀。”

對於是否認可蘭世立一方的說法,鳳凰網《風暴眼》向金龍魚方麵進行求證。金龍魚方麵稱,“一切以公司的聲明為準,其他的細節不方便溝通。”
03迷霧待解
究竟何時申請的強製執行?原因是否是蘭世立未道歉?細節仍然有待厘清。
不過,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法院記錄顯示,蘭世立的賬戶於11月10日獲得解凍,而他最終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道歉聲明的時間是11月11日。賬戶解凍反而發生在道歉之前,這與“因未道歉而強執”的邏輯存在時間差,成為本次糾紛的又一模糊地帶。
法律層麵如何解讀?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付金峰律師向鳳凰網《風暴眼》分析指出,此案涉及判決中兩種不同性質的義務:金錢給付和行為履行(賠禮道歉)。
付金峰認為,蘭世立超額支付賠償款後,其金錢給付義務已履行。對於賠禮道歉這類行為義務,如果義務人拒不履行,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首選凍結賬戶等財產性強製措施。“常規做法是采取替代執行手段,比如由法院在媒體上發布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或者法院在釋法後仍拒絕履行,可能采取拘留、罰款等措施。”付金峰解釋道。
至此,這場風波已從單純的名譽侵權糾紛,升級為對法律程序執行細節的公開博弈。蘭世立表示將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意味著這場由一則視頻引發的爭端,遠未到落幕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