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陷阱”專盯老人錢包!有人被坑上千萬元

來源: 今日頭條 2020-10-24 01:29:4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950 bytes)

超高收益率、買理財送米麵油、熟人介紹的“投資”項目……你身邊的老人遇到過類似的理財產品誘惑嗎?

重陽節來臨前夕,一份涉老年人“投資理財”糾紛案件情況的新聞通報顯示,近年來涉老年人投資理財民商事案件數量不斷上升。不少老人為增加收益,在相關人員或廣告“遊說”下,拿出大量積蓄盲目投入,最終引發糾紛。



資料圖(圖文無關) 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超高收益、熟人介紹……爸媽容易被這些誘惑!

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北京二中院審理60歲以上的老年人投資理財類民商事案件共計195件,其中2017年58件,2018年67件,2019年70件,案件量不斷上升。

上述案件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128件,占全部案件的65.7%;委托合同糾紛案件有32件,占全部案件的16.4%;保證合同糾紛案件有26件,占全部案件的13.3%;其他案由的案件,如委托理財合同糾紛、信托糾紛等共計9件,占全部案件的4.6%。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的案件呈現出幾個明顯特點。

首先,幾乎所有的投資理財案件,均涉及老年人的多年積蓄、拆遷款或名下房產,少則數十萬元,多至成百上千萬元。

例如,有的老年人將多年積蓄或拆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投給了投資理財公司進行理財,有的老年人將房產證“出借”給他人,並配合辦理抵押、甚至過戶手續,以期獲得所謂的“利息”。

與民商事糾紛案件款項利率一般不超過24%情況不同的是,超過六成的上述案件,“理財方”承諾年收益率超過24%,部分甚至超過了50%,且往往在前期,“理財方”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如期給付高利息,而在一段時間或老年人追加本金以後,才出現不按期還款,引發涉訴糾紛。

數據還顯示,涉老年人“投資理財”糾紛案件多與“熟人”介紹有關。

據法院介紹,案件中,有部分老年人經鄰居介紹,與“投資理財”公司簽訂投資理財合同或被撮合與其他人簽訂“借款”合同;有的老年人經不住好朋友勸誘,跟風“投資”項目;有的老年人在理財公司人員多次送米送麵送油等“小恩惠”後,礙於情麵簽訂投資理財合同;有的老年人在前期獲取高額“分紅”後,主動招攬親人好友以賺取“提成費”,等等。

此外,案件往往存在其他關聯案件,如“理財方”或“借款人”往往存在其他類似案件、涉案的老年人往往還與其他的“理財方”或“借款人”存在類似案件,甚至因介紹其他老年人進行投資理財而產生糾紛。其中,部分案件還涉及刑事犯罪或處於刑事偵查階段。



資料圖:天津水上公園內,百名老人同品蓋碗茶。(圖文無關) 中新社記者 張道正 攝

老年人理財別盲目“下手”!盡可能保留書麵證據

隨著老齡化加劇和老年群體日漸龐大,老年人的理財需求也不斷增大。

北京二中院方麵分析稱,陷入投資理財糾紛的老年人,大多缺乏金融投資知識,輕信理財公司業務員或熟人的推薦介紹,選擇理財投資僅憑經驗,不能甄別推介信息中的片麵誇大之辭,從而忽視了理財風險,甚至一時衝動選擇一些明顯違背經濟規律、觸犯法律紅線的高息產品。

另外,部分老年人雖重視合同形式但輕視合同內容。如,有的老年人對合同屬於投資性質、借貸性質或債權轉讓性質等認識不清,從而導致案件敗訴。

還有部分老年人保存證據意識薄弱,如,有的老年人主張現金交付,但未提交相應證據,且對方不予認可,從而導致部分出借金額得不到支持,等等。

法院方麵提醒,高收益伴隨高風險,老年人心理上很難經受投資上的重大虧損,因此在投資理財時一定要審慎。一是不輕易相信高收益承諾,二是不盲目跟風投資,三是要了解理財產品。

同時,為避免產生糾紛時空口無憑,要注意保留證據。一是應盡可能保留書麵證據,如由對方出具借條或“理財合同”,如有利息和還款期限的預期,也應一並明確。二是款項支付應盡量采取轉賬方式,避免現金交付,以便留存憑證。相關證據的留存有助於進一步佐證法律關係的性質。三是及時主張權利,一旦發生違約事件或“理財方”有可能發生逾期違約時,一定要及時主張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此外,法院方麵還強調,老年人在投資理財時,不要盲目“下手”,必要時應在子女幫助下詳細了解相關“理財產品”具體情況,或尋求專業機構、人員幫助,做好風險防範。

同時,作為子女也應在工作之餘常回家看看,多傾聽、多陪伴老年人,滿足老年人情感需求,讓他們能夠安享晚年,安全理財。

請先登陸,再加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