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證券不分紅要配股募150億

來源: 中國經濟網 2020-03-31 23:27:0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815 bytes)

不分紅要配股募150億 被套的股民成了提款機?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日訊 (記者 韓藝嘉 華青劍)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46次工作會議公告顯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請將於4月3日審核。

  招商證券於2009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於2015年4月9日盤中創下上市最高價40.00元,隨後股價一路波動向下。截至昨日收盤,招商證券報17.12元,漲幅1.72%。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股價相比5年前已腰斬的招商證券欲通過配股募資不超過150億元。2019年11月5日,招商證券發布的配股公開發行證券預案(修訂稿)顯示,公司2019年度公開發行證券擬采用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的方式進行,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全部用於子公司增資及多元化布局、資本中介業務、資本投資業務、補充營運資金。

  隨後,證監會對於招商證券配股項目進行了審查,並下發了反饋意見通知。

  關於資產減值,證監會指出,報告期內,招商證券持有的各類金融資產金額較大,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損失變動較大,要求招商證券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報告期內金融資產減值測試的具體方法,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招商證券回複稱,報告期內,公司金融資產減值準備主要由融出資金減值準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構成,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占比較小;公司金融資產減值準備金額變動主要受當期資本市場行情、客戶信用狀況、相關業務規模等因素影響,具有合理性。

  此外,招商證券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會計政策及操作指引的要求,及時對相關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並采用明確的減值計提方法計算減值準備,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充分合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關於行政處罰,證監會要求招商證券補充披露母公司及合並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報告期內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情況。此外,由於報告期內招商證券多次被行政機關和證券監管機構、自律組織進行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監管措施、自律監管措施。證監會要求招商證券說明:1、相關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涉及事項是否整改落實到位,相關措施是否有效;2、內控製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3、是否構成《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

  招商證券在回複中披露了2016年至2019年公司受到的行政處罰及被采取紀律行動情況,其中,遭央行處罰4次,遭稅務部門處罰11次,香港子公司遭香港證監會處罰2次。

  央行處罰情況如下:2018年4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公司福清江濱路營業部下發《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福銀罰字[2018]14號),認為該營業部於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辦理資金賬戶開戶、開立基金賬戶、代辦證券賬戶等業務,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2、辦理轉托管,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3、修改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等資料,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決定對該營業部處人民幣 35 萬元罰款。

  2018 年7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對公司阜陽人民路營業部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決定書》((阜銀)罰字[2018]第1號),認為該營業部未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存在部分客戶身份信息未完整登記或登記錯誤;客戶風險等級審核不及時,個別客戶風險等級分類流程錯誤等問題,對該營業部處以20萬元人民幣罰款。

  2019年7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對公司蘇州華池街證券營業部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行政處罰決定書》(蘇銀罰字[2019]第9號),認為該營業部存在未按規定對1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等問題,對該營業部處以25萬元人民幣罰款。

  2019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對公司蘭州慶陽路證券營業部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蘭銀罰字 [2019] 第1號),認為該營業部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該營業部處以 25萬元人民幣罰款。

  香港子公司遭香港證監會處罰如下:2019年5月27日,香港證監會於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稿,公司下屬子公司招證香港因在擔任中國金屬香港聯交所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沒有履行其應盡的盡職審查責任,香港證監會對招證香港采取譴責並處以罰款2700萬港元的紀律行動措施。

  2019年5月30日,香港證監會於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稿,公司下屬子公司招證香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因錯誤處理客戶款項有關的監管違規事項及內部監控缺失,被香港證監會采取譴責並處以罰款500萬港元的紀律行動措施。

  另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招商證券最近五年受到境內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及相關整改情況達14次。

  2014年4月,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了《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4]7號),就2013年10月對公司融資融券類業務的檢查中,公司存在允許多名客戶在融資或融券期限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後展期等問題,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14年4月,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陽惠工街證券營業部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陽惠工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4]3號),就公司向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的客戶提供融資、融券;公司非現場開戶的開戶資料、合同、憑證等資料管理不當等問題,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15年1月,中國證監會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限期改正措施的決定 》([2015]5號),就公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向在公司及與公司具有控製關係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的客戶融資融券等問題,對公司采取責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2015年6月,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措施的決定》([2015]24 號),對公司5月29日上午發生集中交易係統中斷的重大安全事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和處分責任人的措施。

  2016年4月,中國證監會廣西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民族大道證券營業部下發《廣西證監局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民族大道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16]7號),就公司南寧民族大道證券營業部存在未實施有效了解客戶身份的程序,且發現客戶將本人的信用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後,未按有關業務規則處理、也未及時向相關機構報告的情況,對該營業部采取責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2017年3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有限責任公司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係統發[2017]94號),對公司采取約見談話的自律監管措施,指出公司在2016年12月28日收到全國股轉公司經辦人通知並收到同意公司退出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做市的函後,未按規則要求於當天在全國股轉公司網站公告,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2017年3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有限責任公司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係統發[2017]112號),公司在推薦安徽宣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掛牌過程中,因未對公開轉讓說明書的完整性進行核查,構成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違規情形。

  2017年4月,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開立PB係統賬戶3個月措施的決定》([2017]16 號),公司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反映出公司內部控製存在一定缺陷;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開立PB係統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應對PB係統相關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全麵自查,並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深圳證監局提交自查整改報告。

  2017年8月,中國證監會青島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青證監發[2017]162號),2015年4月至7月,經公司自查以及青島證監局核實確認,公司下轄青島地區營業部部分員工於2015年5月至6月期間擅自銷售非公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該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第六條的規定。

  2017年8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懲戒措施的決定》([2017]35號),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在2016年組織各證監局對轄區內公司債券發行人開展的專項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受托管理項目存在募集資金及信息披露方麵的問題,公司作為受托管理人,未及時針對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情況進行監督,未及時針對項目新增借款超比例情況發布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未完全履行受托管理人職責,違反了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的相關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公司采取警示的自律管理措施。

  2018年4月,中國銀行

(3.4900.010.29%)

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自律處分決定書》([2018]9 號),就公司作為泰安市泰山投資有限公司相關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未能及時跟進監測該發行人資產無償劃轉事項並督導該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相關工作等問題,對公司做出以下處分決定:1、給予公司誡勉談話處分;2、責令公司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麵深入的整改,並在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交書麵整改報告。

  2019年9月,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證券營業部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並增加合規檢查次數措施的決定》([2019]96號),認為該營業部在為某客戶開立融資融券賬戶時,由於員工操作失誤,該營業部將融資融券賬戶錯誤關聯到另一客戶股東賬戶下;在代銷產品過程中,該營業部向某客戶進行風險提示的留痕缺失。

  2019年12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措施的決定》([2019]14 號),截至2017年12月1日,公司風險管理部滿足三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曆人員不足2%,違反《證券公司全麵風險管理規範》第十七條規定,決定對公司采取談話提醒的自律管理措施。

  2019年12月,中國證監會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於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55號),一是投行部門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投行異地團隊未配備專職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未配備合規人員;部分分支機構合規人員不具備3年以上相關經驗。二是部分合規人員薪酬低於公司同級別平均水平。三是未見合規總監有權參加監事會的規定。四是部分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未經合規總監合規審查。

  對於證監會提出的內控製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質疑,招商證券在回複中表示,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製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製規範體係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麵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製。

  然而令廣大股民傷心的是,2019年擁有亮眼業績的招商證券不僅股價沒有隨之出現大幅上漲,公司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今年3月28日,招商證券披露了2019年業績,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87.0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5.24%;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2.8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4.5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73.0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5.29%。

  但是招商證券表示,由於公司目前正在推進配股相關事項,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存在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或者雖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但未實施的,應當在方案實施後發行。如果公司在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實施利潤分配後再實施配股,將無法及時增加公司資本金,補充營運資金,直接影響公司當期利潤和長遠發展。從股東利益和公司發展等綜合因素考慮,公司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招商證券往年分紅情況發現,2016年中期,招商證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4 元(含稅),分配現金股利總額為8.94億元,占合並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比率39.90%;2016年,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9 元(含稅),分配現金股利總額為12.66億元,占合並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比率23.43%;2017年,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46 元(含稅),分配現金股利總額為23.18億元,占合並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比率40.06%;2018年,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64元(含稅),分配現金股利總額為17.69億元,占合並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的比率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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