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綠卡申請問題求助

求助,本人為公民身份,去年年底剛開始工作,今年44號在律師的協助下幫我老婆申請了綠卡,那個時候提交了2018年的W2和2019年上報的報稅報稅,也提供了差額3倍的存款證明,當時按律師的話說是足夠的,但是我們在今年815號的時候收到了移民局的一封信說經濟證明不足,需要找聯合擔保人,但我們在美國並沒任何親戚,想問問有什麽解決方案。感謝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