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兄好論述。我以前曾寫過一篇《自由派法學》的文章,就談到進步主義進入法學領域的危害性。

法官為了心目中的正義就可以創造性的解釋和應用法律,其實就是法律的災難和末日。更不用說紐約法官赤裸裸的利益交換,所以在川普案子上,但凡還對法律有點尊重的法學家都不得不出來說話了。但今天的問題就在於進步主義的法官已經不是一個兩個了,尤其是地方的法官腐敗更勝於聯邦法官,所以這些案子不到聯邦法院,都是雇傭地方黑社會打手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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