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左亦魯對《郵報》的評論

來源: 慕容青草 2018-09-26 09:26: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511 bytes)

今在網上看到有人轉載署名為左亦魯的發表於《讀書》2018年第8期的題為“兩粒未發芽的種子:《郵報》與五角大樓文件案”的文章,頗有感觸,特做一簡評。左文從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間的矛盾,及新聞自由和男女平等之間的張力這兩個角度對2017年由Steven Spielberg導演,Meryl Streep及Tom Hanks主演的電影“The Post”進行了評論。本文的著眼點隻限於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間的矛盾這一點。

除了“The Post”之外,左亦魯在文中也列舉了其它若幹作品及社會輿論中所反映出的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間的張力。從他的介紹和他本人的論述中我們可以感受到當今世界的人們在這個問題上的困惑。其實,這裏我們再一次見證了傳統的一階哲學的缺陷,再一次麵對了對於包括公平分析在內的二階哲學分析的需要。

當今世界的人們對於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的張力的困惑主要在於對於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議題之要害缺乏進一步的理解。新聞自由之權利的重要性在於其平時的一般性,而之所以會出現即便是在戰爭中甚至當數百萬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也仍要維護新聞自由之權利的呼聲是為了防止有人以危機之名破壞這一般的權利以圖利自己;另一方麵,當數以百萬計的生命受到威脅時,為了維護少數人的權利而犧牲數以百萬計的生命的做法顯然不會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同,這也就是左亦魯在文中注意到近年來“並非自殺契約” (not a suicide pact)開始得到社會的接受的原因。

這裏要注意的是,在一般情況下的少數人的權利就是多數人的權利,這是因為一般情況下的任何一個少數人都屬於全體的一部分。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隨意侵害少數人的權利本身就是對多數人權利的傷害;但是,在特殊的極端危機情況下,少數人的利益與多數人的利益發生區別甚至衝突。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護一般意義上的少數人的權利而使絕大多數人的生命陷於險境則是一種不公平的選擇。

所以,雖然表麵上看這兩者之間的張力似乎是兩種意識形態間的張力,但實際上卻是對於一般情況下權利與極端情況下的利益的公平分析課題。

對於這個問題雖然並沒有一個完美的世俗答案,但卻也並非如左亦魯基於對世人的各種看法所反映出的那樣邏輯上的徹底無奈。這裏一個比現有的無奈更為進步的答案涉及到兩個方麵:

  1. 對所謂的極端情況需要有一個至少是原則上的判斷標準,以避免人們隨意(abuse)以極端為理由而侵害個人的權利;
  2. 當確實出現極端情況而不得不為了大量他人的生命安危侵害少數個人的權利時,這種侵害仍然應視為違法。這時需要有在對他人的個人利益進行傷害的同時的對於自身的個人利益做出犧牲的選擇。也就是說,盡管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得不通過違法的行為而傷害了少數人的利益,那些違法的人,不論是高官還是具體的執行者都必須為了他們的傷害他人權利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受到法律的製裁,哪怕是事後證明他們的行為確實救了大多數人。這樣才能既顧及了多數人的利益,又避免極端的理由被別有用心者加以利用。隻不過當事後證明他們確實救了大多數人時,除了法律的製裁之外,也應給他們記功而已。

以上的二階公平分析,如一般的二階公平那樣,同時包含了零階及一階公平分析。當然上述的答案2)是一個過於簡化了的答案,隻是為了進行概念性的討論,而不是為了提供實際可行的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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