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資深地主,請問房客要告我們,是應訴還是退錢

來源: 2019-02-09 12:34: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情況簡介: 我們之前在新澤西買了房。後來因為工作變動,就搬走了。房子暫時出租。去年底,租客要求提前解約。(據說是看中了我們家對麵的房子, 後來他們也的確買了)。我們同意了,但是按慣例,要求房子付房租直到我們找到新房客。然後他們就提前搬出去了。我們把房子重新刷了一下之後,在網上招租但是時間不好,在年底,一直沒有找到新房客。現在前房客找我們退押金。我們隻打算退一半,他們要求全退,不然就要告我們。

背景:我們找了當年幫我們買房子的地產經紀幫我們租房子,他可能不是很上心。之前房客提前解約,我們跟地產經紀表示按慣例。同時跟他說先租租看,如果租不出去就考慮賣。不知道這是不是給了他什麽錯誤的信息。他似乎轉頭對房客說他們可以退出。

 問題: 我老公認為因為我們不住在新澤西,即使他們起訴也找不到人送通知。是這樣的嗎?如果需要上庭像我們這種遠程租房的,應該怎樣對付。

第一次租房碰到這種問題,真是焦頭爛額,還請大家多多幫忙,謝謝!

 

補充一點: 房客搬走以後就沒交租金,他們租約二月底到期,我們房子現在還沒租出去。其實我們對他們挺寬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