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不見了(完整版)

來源: 2018-08-24 13:08:3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3462 bytes)

我來翻譯一下雷蒙德·卡佛的幾首詩

 

一、我的老婆不見了
 

*

我知道,失望可以在一部書的開始,也可以在一部書的結束,還可以在一部書的中間。可以在任何地方。

我是在網上讀到一組舒丹丹翻譯的雷蒙德·卡佛的詩。對其中《我的妻子》這首很感興趣,但舒未給出原文,而我在網上居然沒有找到這首詩的原文。這讓我非常驚訝。詩的第一句,舒丹丹的翻譯是:

“我的妻子已經和她的衣服一起消失了。”

我當然不是那種每天都充滿希望的人,渾身正能量。絕對不是的。像秋天果園裏壓彎樹枝的蘋果,煥發出一種接近腐爛的光彩?嗬嗬。

*

“你又在‘嗬嗬’了。”

於是,我隻好在英文亞馬遜上訂了一本卡佛的詩集。

All of Us.

THE CELLECTED POEMS
RAYMOND CARVER.

為一首詩而買一本書,不能算是瘋狂吧?不管怎麽說吧,這算是對得起今天的文化啦。

*

在訂書的同時,我又順手給自己訂了一盤巴倫博伊姆彈奏的探戈曲的CD。TANGOS AMONG FRIENDS Mi Buenog Aires guerido。算是給自己訂的吧。可是,那樣書又是給誰訂的呢?給舒丹丹?或許把書寄給舒丹丹是個不太壞的好主意。

不久,書到了。CD並沒有一起來。那是當然的。我翻看目錄,一會兒就找到了這首詩。我說過,失望可以在一部書的開始,也可以在一部書的結束,還可以在一部書的中間。可以在任何地方,每一個字裏。

不久,我訂的CD也到了。結果我發現這盤CD我已經訂過一張了。於是我找出那張,發現那張還我沒有拆封呢。我怎麽能這樣啊!最近我可真有不少發現。嗬嗬。或許可以把這張CD也寄給舒丹丹,和書一起。可寄那張CD呢?這我可犯了難。

更糟糕的是,在我翻來覆去猶豫不決時,我發現我已經搞不清哪張CD是哪張CD了。兩張都一樣。顯然,把兩張CD都寄給舒丹丹並不是一個好主意。這些CD公司也真是的,每張CD上也不做出一些區分的標記。

還是說說我的失望吧。沒有人愛聽一個人訴說他的失望。可是,沒有一個失望的人能不訴說他的失望啊。

 

*

首先,在這本詩集的開始或結束我看到的和我看到過的其他英文詩集一樣,都有著非常詳盡的各種不同的索引目錄和附錄。而我手頭的所有的中文詩集的目錄,相比之下簡陋的讓人心裏不舒服。隻有一個目錄。這是你唯一的選擇。其實,從編製目錄,你可以看出東西方的思維的不同。而且,我們對於一個詩人的研究和整理,顯然不如西方人那麽認真細致。當然也可能是我們的詩人沒有什麽值得研究的地方。但有時候,當一個民族沒有人去用心研究詩人,也就不會有好的詩人了。這敘述其實並不像它讀起來那麽的悖論。

其次,我讀完這首詩,就對舒丹丹的翻譯也感到失望了。過去一直還是比較喜歡她翻譯的英文詩的。可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就有義務要對她翻譯的詩抱有希望。其實我也不認識舒丹丹,而且我對任何人的翻譯都沒有預先抱什麽希望。但我仍然經常會對翻譯失望。這並不是我對翻譯抱有偏見。事實上,我會對任何事物都會感到失望。可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卻有許多無緣無故的失望。

*

有人說,這是一種疾病。但或許這是一件好事。它說明每個人的心底都有著對未來小蟑螂般清除不淨的希望,無論你意識到,還是沒有意識到。一個人要想真的絕望,是非常非常難的。

也經常有人對我表示失望。這讓我很沮喪。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有人對你失望正是說明有人曾經愛過你啊!於是,我幾乎要哭了。可然後呢?然後我發現就沒有人再對我表示失望了。

好吧,說說這首詩的翻譯吧。哦,對了。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那些小蟑螂雖然清除不盡,但很少能長成龐然大物,無論你費盡多少的心血喂給它們多少的好東西吃。這也讓我失望。好吧,說說這首詩的翻譯吧。

 

*

My Wife
By Raymond Carver

My wife has disappeared along with her clothes.
She left behind two nylon stockings, and
a hairbrush overlooked behind the bed.
I should like to call your attention
to these shapely nylons, and to the strong
dark hair caught in the bristles of the brush.
I drop the nylons into the garbage sack; the brush
I’ll keep and use. It is only the bed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1. My wife has disappeared along with her clothes.

舒譯:

我的妻子已經和她的衣服一起消失了。

詩很短。但品味之後就會發現,卡佛的敘述是非常講究的。

首先,第一句舒丹丹的翻譯就不好。原文一上來是直接說出“我的妻子的消失”,然後說出“她的衣服一同也消失了”。兩部分內容是分開的,後者是補充。如果中文把它翻譯成連貫的敘述,感覺就很不一樣了,沒有味道了。而那個“has”,在中文裏我看未必需要機械的翻譯出來。

“disappear”,在英文裏既是非常口語化的,也經常用於書麵。那麽在中文中其實有很多選擇:消失了,不見了,沒了,沒有了,不在了。中文的各種表達,語感,使用習慣,和內涵,都有微妙的不同。值得考慮。妻子消失了,我感覺並不是最好的翻譯。

我的翻譯是:

我的妻子不見了還有她的那些衣服。
 

“clothes”,原文衣服用的是複數,我認為非常值得在中文中體現出來。那裏曾經有過她的那麽多的衣服。

  1. She left behind two nylon stockings, and
    a hairbrush overlooked behind the bed.
     
  2.  
  3.  
  4.  

 

而第二、三句,同樣很關鍵。

我認為卡佛在這首小詩中用三次生硬的斷句造成了一種敘事上的不連貫,欲言又止的語氣。而在舒丹丹的翻譯中把斷句改變,從而把這種語氣給譯丟了。比如,在第二句中,卡佛用了一個逗號,然後一個“and”,就停頓下來;接下來在第五句中用了一個逗號,然後將strong dark突兀的斷開;而第七句,逗號後的the brush 再次停頓下來。而且這個“the”我感覺似乎也應該翻出來才更好。

two stockings 應該是兩隻長襪吧。

我的翻譯是:

她留下兩隻尼龍長襪,和
一把落在了床後麵的刷子。
 

  1. I should like to call your attention
    to these shapely nylons, and to the strong
    dark hair caught in the bristles of the brush.
     
  2.  
  3.  
  4.  
  5.  

 

在這三句中,英文的call your attention用一個to就自然的把後麵的句子連接起來了。而中文翻譯成:我得提醒你注意,就很不自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覺。而且,不知道為什麽舒要把“shapely”翻譯成均勻的。同時,原文第五句的斷句是在“strong”上,我認為是非常有考慮的,而舒變成斷在“纏在”上,英文中的那種“and to the strong/dark”的感覺就完全沒有了。

另一處細節是,卡佛在這裏用的是“nylons”,而前麵是“nylon stockings”。如果不在乎細節,就沒有必要寫詩,也沒有必要翻譯了。

那應該是尼龍。為什麽?嘿,因為,卡佛說:I drop the nylons into the garbage sack

我的翻譯是:

我想讓你知道
這些好看的尼龍,還有那粗硬
烏黑纏在刷子鬃毛之間的頭發。
 

  1. I drop the nylons into the garbage sack; the brush
    I’ll keep and use. It is only the bed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  
  •  

  • 看著奇怪,難以解決。

 

我認為最後一句應該是錯譯。“難以理解”難以理解。而且,也沒有表達出卡佛想要表達的東西。“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是說他無法說清楚他感覺那張床的怪異的原因,即一種難以言喻的荒誕,和不適。

我的翻譯是:

我把尼龍丟進了垃圾袋;那把刷子
我要留著自己用。隻是這張床
顯得奇怪卻又說不清是為什麽。

*

我的翻譯:

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不見了還有她的那些衣服。
她留下兩隻尼龍長襪,和
一把落在了床後麵的刷子。
我想讓你知道
這些好看的尼龍,還有那粗硬
烏黑纏在刷子鬃毛之間的頭發。
我把尼龍丟進了垃圾袋;那把刷子
我要留著自己用。隻是這張床
顯得奇怪卻又說不清是為什麽。

*

唐朝李白有一首詩《長相思》,說“美人在時花滿堂,美人去後花餘床。床中繡被卷不寢,至今三載聞餘香。”思緒很簡單,清澈。李商隱也有一首,《王十二兄與畏之員外相訪見招小飲時予以悼亡日近不去因寄》:“謝傅門庭舊末行,今朝歌管屬檀郎。更無人處簾垂地,欲拂塵時簟竟床。”李商隱的這首詩是悼亡妻子之作。李商隱和他的妻子感情很深。這首詩寫的就比李白的痛徹一些。但思緒仍然是簡單的。李商隱詩中的傷感有時寫的很飄渺,可也並沒有特別的矛盾和糾結。對比之下,古詩好像很難表達出卡佛詩中的那種複雜的感覺。甚至讓我覺得它們太像是一首詩了。

古詩也有難解之處,但和現代詩不同。總的來說,古詩的寫作是要把東西說清楚,文學也隻不過是要用一種含蓄、婉轉、優美的方式把事情說明白。它很少會有現代詩歌和小說中的那種難言的複雜性和歧義性。而且,現代文學中往往有著更豐富的隱喻性。這些都是古詩所不及的。“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文字很美,也很精彩,但不存在理解上的問題。所以,你看唐朝,甚至整個中國的古代,好像很少有難以理解的詩人。古詩的難以理解隻是你的知識含量不夠。可能隻有李商隱的某些《無題》是一個例外。

但是,從另一方麵來說,和古詩對比,卡佛的詩又似乎不像是詩了。在我的生活裏,突然湧上心頭的詩句,往往是一、兩句對仗工整音韻叮當的古詩,而夜晚在燈下細細品味的又多是現代詩。可能是小時候沒有背過什麽現代詩,所以到成年就不會自然而然的記起。

*

今天我們現代人的情感其實和古人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可能古人並不能夠太理解卡佛的這種冷淡的似乎毫無感情的敘述,最後發現了一張床的某種奇怪,但又無法解釋。古人也有痛苦,但他們可能不會理解我們現代人的那種深深的荒誕感,那種可怕的目的完全喪失的虛無,還有那種孤獨的距離感,以及那種現代人的個體的自由與我們的社會性間的衝突所帶來的矛盾。所以,他們不會像卡佛,對著一張床感到的不是生離死別的痛,而是一種難以言喻的荒誕,感到,“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

我曾讓一個在美國的朋友把詩給她的小女兒讀。小女孩讀過後說:這首詩不好;說,叔叔為什麽不去讀一些真正的好詩呢?

想起杜甫的《月夜》:今夜鄜州月,閨中隻獨看。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想起了我小的時候,街道上站著的大哥哥、大姐姐們總是對我說,他們有多麽的羨慕我,他們的個子都是那樣的高,從高處向下俯視我,那個時候我不能理解,隻想快快長得和他們一樣的高大,精神,但現在我知道了,那個時候我是站在他們的前方的某個地方,驕傲的站在他們想要到達但已經再也無法到達的前方,讓他們羨慕不已,我仍然站在那裏,我仍然是那個孩子,那個一無所有知對這個世界有著許多好奇和不解的小男孩,留在我也再也無法回到的地方,留在今夜鄜州的月光中。我們為什麽會有那些詩歌?什麽才是真正的詩?怎樣的詩又才是一首真正的好詩呢?但你不要回答我。任何的回答都隻是一種

傲慢。

 

*

你知道,一首很久以前的詩,突然湧上心頭,那真是一種美妙的經曆。但是,我不知道我們今天寫下的這些文字,是否在很久以後還會不時的湧上我們的後人的心間,被他們一次次念起。或許,什麽也不會留下。那樣,我們的這個時代,就像卡佛看到的那張床。而我們留下的隻是那張床。

 

*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

特雷弗寫過一篇很有名的小說,《鋼琴師的妻子們》。寫一位鋼琴師,但或許是一位鋼琴調音師,如果是這樣,那小說就很可能是叫《鋼琴調音師的妻子們》了,隨便那條路吧,anyway威廉·特雷弗的小說你一定也知道,細膩纏綿得總是讓我很難記住,的妻子死了。總之,那個男人在妻子死後,但在和新的女人,又結婚了,的生活中,很快兩個人就都發現,那個死去的女人仍然是無處不在的,好像仍然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無聲的影響著兩人的情感和他們的生活。這就可以是現代小說中的一個隱喻。關於文化和我們的文字語言的隱喻。

有時候,一個人從生活中消失的確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麽容易,盡管所有的人最終都要從某張床上奇怪的消失掉。馮誌寫過一首詩《原野的小路》:

你說,你最愛看這原野裏
一條條充滿生命的小路,
是多少無名行人的步履
踏出來這些活潑的道路。

在我們心靈的原野裏
也有幾條宛轉的小路,
但曾經在路上走過的
行人多半已不知去處:

這也是我最喜歡的詩歌之一了。但是,不是的,絕對不僅僅是幾條小路。我們每個人的心靈都是一片濕地,當有人走過後,就會留下或深或淺的足跡。它們是不會消失的,我們的生命總是在另一些人的生命裏。就像此刻,卡佛又從我們內心的濕地上又走過去了,他仍然活著,踏下一串足跡。而我們也可能正走在別人的生命裏,走過那些柔軟潮濕的濕地,那些茂茂密密的原始森林,然後,我們就留在了那裏,變成一種聲音,氣味,或者,或鮮明,或非常非常淡漠的影子,但仍然頑固的存在著,直到我們已經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我們的那些聲音,氣味,和影子還會持續一段時間,活在某些仍然溫熱,鮮活,搏動著,變化著的生命裏。但願我們能讓那些生命更鮮活,更豐富,更溫暖一點點吧。

寂寞的兒童、白發的夫婦,
還有些年紀青青的男女,
還有死去的朋友,他們都

給我們踏出來這些道路;
我們紀念著他們的步履
不要荒蕪了這幾條小路。

 

*

 “that seems strange and impossible to account for

而一個人的生活隻是一連串趨向解離的連續的變化。有一天,你可能會明白,我們最終要習慣於我們的生活。愛,或恨,最終都要變成一種習慣。

 

*

 

習慣

我們是各種習慣的總和。
被習慣扭曲的小肉體。
每天習慣駕馭著我們,
從一種習慣,我們慢慢變成了另一種。

但是,我們有時候也會不習慣。
甚至,有時候會非常的不習慣。
不習慣時,我們就會感到痛苦;
但習慣之後,我們,有時候,會
更痛苦。

 

*

一雙尼龍長襪,一把梳子,一張床,CD,一台音響,還有一本書。

失望可以在一部書的開始,也可以在一部書的結束,還可以在一部書的中間。可以在任何地方。但是,你至少要先有一本書啊。

ARGECTINA TANGOS from MY BELOVED BUENOS AIRESDaniel Barenboim

all of us.

all of us.

 

*

你知道,我在美國時,每一次當我和一個美國人,I mean those native speakers,說到“poem”這個單詞時,他們總是聽不懂。然後,皺起眉頭。於是我就解釋,可他們似乎仍然很困惑。我於是隻好把這個單詞拚出來,p,o,e,m,poem。他們專注的看著我的嘴,這時候突然像從夢中驚醒活了過來,連忙點頭,微笑,說:O,poem,poem。我聽不出他們說的poem和我說的有任何不同,但我總算是被他們理解了。於是,也忙笑著點頭,不停的說著:yes, poem. yes, poem.

這聽著像是一篇小說。

 

 

二、揭示事物的神秘

失望可以在一部書的開始,也可以在一部書的結束,還可以在一部書的中間。可以在任何地方。但是,你至少要先有一本書啊。

——《我的老婆不見了》

今天

今天,我想
把一篇小說
改寫一首詩。
我想那將是
一件很酷的事情。
可我沒有小說。
但我今天
真的很想
能寫出一首詩。
我是否可以
為一首詩,而
寫一篇小說呢?
如果可以,
那似乎就可以
為了一首詩,
開始一段生活。
結識一個女孩,
開始一段
美好的愛情。
這一切似乎都
太浪漫了。
而我今天
不過是想
把一篇小說改寫成一首詩。

 

*

我回到家時,發現我的床上有兩雙襪子。一雙襪子,很明顯,不是我的;另一雙,也不是我的。它們是兩雙,一個或兩個,女人的襪子。這是怎麽回事?然後,我注意到這張床。我發現這張床看著很奇怪,也不像是我的那張床。這裏不是我的家嗎?難道我走錯了地方?走進了一家和我家有著樣子一樣可以用同一把鑰匙打開房門的住宅裏?這時,我聽見外麵有人開門。我緊張起來。我發現現在我已無處可藏。我將無法解釋清楚這件事情。那扇門已經被打開,有人走了進來。於是,我隻好從窗戶跳了下去,逃回家。

當我來到我家的樓下時,我看見一群人正圍在那裏,都低著頭看著地上指指點點的。當他們看見我走來時,就都停止了指指點點和交談,警覺的看著我走向他們。我走到離他們還有一段距離時就站住了,他們卻向我圍攏過來然後也站住。我看見我的周圍的空中有許多雙眼睛注視著我。這時,一個女人走上前告訴我,剛才有人從我家的窗戶跳了下來。說完她就安詳的伸出手拉住了我的手。似乎在安慰我。我感覺她的手像一塊冰一樣的涼。回家吧。她說。仿佛不想讓我去看那個還躺在地上的人。那女人一邊說一邊拉著我向家走。周圍所有的人都跟在我身旁一起走。

我突然發現這些人我從來都沒有見過。這是怎麽回事啊?我這是在哪兒?

*

世界上有一些有意思的錯誤,比如把“two nylon stockings”翻譯成兩雙襪子。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譯,但很有意思。因為,隻有在讀到這個錯譯時我才會意識到,如果是卡佛寫下了在床上看到兩雙襪子,那麽就一定不是隨便寫下的,而是蘊藏著什麽不同尋常的東西,將會有一些事情發生,關於這兩雙襪子。那會是一些什麽樣的事情呢?它會是兩雙什麽樣的襪子?同樣的或者不同的,什麽樣的顏色?什麽樣的款式?以及它們留在床上時的形狀,是男人的襪子?還是女人的?或者,是一男一女的,它們是誰的襪子?這時,那兩雙襪子自己從床上站了起來,從我麵前走出房門。這個錯誤變成了一個神秘的啟示。

其實,世界上的每一件東西都是某一個過程遺留下的產物。這兩雙襪子是舒丹丹在翻譯過程中偶然失誤的產物,隨後就在這個世界上演生出另一個故事,把我帶入了一個神秘的空間裏。

而我們每個人都是兩雙舒丹丹的襪子,一個缺乏深思熟慮的過程遺留下的產物,並隨後一雙在我們自身的世界裏另一雙在我們不在場的其他人的世界裏衍生變化出許多故事。

我們每個人都是兩雙舒丹丹的襪子。

*

我經常會想著事一直走到家門前站住,然後從兜裏掏出一大串鑰匙,有時站在那裏半天打不開門,機械的一把一把換著鑰匙;有時手裏的鑰匙明明就是我家的鑰匙,卻怎麽也打不開門,我隻好不停地轉動鑰匙轉動門的把手,一邊使勁轉著一邊擔心門鎖可千萬別壞了,那會非常麻煩,我家那扇防盜門太牢固了,那時我就完全忘記剛才思考的問題,隻是一心急著要打開門進到屋裏,但往往越急越不行,大門緊緊關閉紋絲不動。當然,有時隨手拈出一把鑰匙插進鎖裏一擰,門就開了。於是,我走進家中。

過去,我曾經是一個船長。常年在海上。大海對我有一種感情,可是,說來可笑,在海上時,我卻總想著家。想念家裏的妻子。隻有回到家,過上一段時間,我才會想念大海。那是一種渴望。在海與家之間,是一段中間斷掉的路,或者,突然在你麵前升起的路。當然,想念妻子時,更多的是一種性欲。但當妻子變成了家的形象時,就又變成了一種愛。我那時比現在要年輕許多,但在那時卻應該說我已經很老了。可我的妻子很年輕。一次遠航歸來,我回到家,急匆匆的走進臥室,我看到的我的床上是,當然不是兩雙襪子,是我年輕美貌的妻子。她穿著很性感的內衣,帶著花邊的半透明的那種內褲,和需要從前麵解開的乳罩,內褲細細的繃緊在大腿根部的內側,形成一個三角,露出了大腿的根部,而我的妻子小巧的腳上,還穿著一雙黑色的還沒有觸及到她纖細的腳踝的短絲襪。她正半倚在床上等我,乳房仿佛已經漲了起來,麵頰紅潤。我那時依然強壯,肌肉隆起,而且堅硬,從鏡子裏看見,我的臉在海上曬得又黑又紅。而且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女人了。於是我當下欣喜難耐,馬上脫去外套,因為激動,有些氣喘,動作變得笨拙。臉更紅了,也更黑了。但是,就在我扔下外套的時候,我看見了床邊桌子上的煙灰缸旁,仍然不是襪子,而是放著一隻雪茄煙。我喜歡抽雪茄,我的妻子不抽煙。但是,那不是我的雪茄!我的腦子轟的一下,血在往上湧,像噴起的滾燙的水柱,我那時失去了理智。我狂怒的抓起那支粗大的雪茄,揮舞著,粗暴的質問我的嬌柔像水仙花一樣稚嫩的妻子:這支雪茄是哪兒來的?這支雪茄是哪兒來的?我問了很久,但我的妻子嚇得縮成一團,不敢出聲。後來,我突然感到精疲力竭,非常的累,好像要崩潰,我不想再問她了,什麽也不想再說了。於是,我把雪茄賭氣的狠狠扔在桌上。但就在這時,從壁櫥裏傳來一個顫抖的聲音:“古巴。”

我是在這之後,才崩潰的。

我要對我的妻子說抱歉。我並不恨她,還有那個小子。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他長的還有幾分像我。這不賴。但是,我仍然要說,他不應該說出“古巴”這個詞。於是,那時我就開始想念大海了。是一種渴望。我告訴過你的。

*

古巴,襪子,那些詞語裏的神秘。

春天,播種下蒸熟的種子,到了秋天,樹上結滿了冒著熱氣的饅頭。風躺在情人的額頭上在變涼,清晨那些大理石的嘴唇上結下了一層薄薄的白霜。我喜歡那些詞語裏的神秘。原因一如既往的說不清楚。你可以說是因為:饅頭本身下水道激情豬頭蠟燭廢舊物資或者,塞拉利昂。什麽都可以。但一定要是一個名詞。因為,事物所有的神秘都存在於名詞之中,就像襪子。我們說古巴:“偉大的凱撒征服了羅馬優雅的連褲襪子”時,除了凱撒羅馬,和連褲襪子古巴具有真實的意義之外,還會有什麽?難道古巴會是征服,偉大,或者所謂的優雅嗎?古巴,那些可笑的形容詞,還有愚昧極了的動詞,瑣碎的連詞,和蒼白無力的副詞,古巴,連一個玩具車的輪子都搬不起來,難道它們會有具有,哪怕一丁點的意義嗎?不,絕對不會的。即便是秤砣在回答這樣的關於事物是否具有意義的問題時,除了回答古巴:意義,具有意義外,任何其它的回答古巴,不論是回答:是;還是回答:是的;都是沒有意義的,古巴,愚蠢得像是一個白癡的介詞。古巴。是的,一定會是這樣的!古巴!

*

回家吧。仿佛仍然不想讓我看到那個還躺在地上的人。那女人一邊說一邊拉著我向家走。周圍所有的人都跟在我的身旁一起走。我突然發現這些人我從來都沒有見過。這是怎麽回事啊?我這是在哪兒?

現在,我應該說些什麽呢?

翻譯應該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對於譯者,對於讀者。

人生,也是一樣的。

而所有的快樂,都隻存在於事物的神秘裏。所以,也都是不能被真正理解、描述和感知的。我的快樂。你的快樂。他們的快樂。快樂,隻是一個名詞。僅此而已。

 

三、酒駕
 

*

卡佛的小說並不像詩。這是說,卡佛的小說並不是那種富有詩意的小說。但卡佛的詩有時很像小說。所以,也可以說,卡佛的詩不是很像詩。但當卡佛的詩寫的像小說時,是我最喜歡的。

我很喜歡現代詩歌中的敘事。詩歌敘事和小說到底有什麽不同,我也說不清。但我能感覺到,二者是非常不同的。我不喜歡古典詩歌的敘事。那種嚴格的音韻和規整的句子,顯得刻板機械。有時,卡佛的詩中有著很多的溫情,有時,又很冷。當卡佛的詩很冷時,就是我最喜歡的。通常我覺得詩歌都有些過於抒情了。

*

Drinking While Driving

說說這首詩的翻譯。這首詩在文字上沒有太大理解上的難度,都是些很平常的講述。但是困難的是這種敘述的語氣。

這是卡佛的第一部詩集《fires》,《那些火》,中的第一首。我認為fires翻譯成火,是一個錯譯。這部詩集是開篇引用了WILLIAM MATTHEWS《Flood》中的一段文字:

And isn’t the past inevitable,
now that we call the little
we remember of it “the past”?

如果說火,那麽就不能反映出卡佛引用這段文字的那種情感。而這正是卡佛在文字上的用心之處。他寫下的是:fires,那些火。如果在英文中一個詩人考慮的fire和fires,在我們中文裏就都一樣,差不多,沒什麽區別,那麽,在英語世界的兩維甚至三維的思維,在我們的世界裏就隻有一維了。

*

Drinking While Driving
by Raymond Carver

It's August and I have not
read a book in six months
except something called The Retreat from Moscow
by Caulaincourt.
Nevertheless, I am happy
riding in a car with my brother
and drinking from a pint of Old Crow.
We do not have any place in mind to go,
we are just driving.
If I closed my eyes for a minute
I would be lost, yet
I could gladly lie down and sleep forever
beside this road.
My brother nudges me.
Any minute now, something will happen.

在他的第一部詩集的第一首中,卡佛就流露出了一種大師的敘述語氣。這種聲音預示著這必然是一個寫小說的天才。

首先要注意的是,這首詩用的都是分段的長句,在截斷處是不加逗號的。如果這不重要,那麽也就沒有什麽是重要的了。

而這句,“We do not have any place in mind to go, /we are just driving”,的敘述結構非常值得研究。我嚐試了多種譯法:

我們對要去哪兒一點想法也沒有。

我們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要去哪兒。

我們一點想法也沒有要去哪裏。

我們一點也不知道想要去哪兒。

我們對要去哪兒沒有什麽想法。

我們對要去哪兒腦子裏一點想法也沒有。

我們對於要去哪裏在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

我感覺最好的結構是:

我們對於要去哪裏在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

而這一句還可以精簡為:

我們對要去哪兒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

“I would be lost, yet”。這裏,yet是不能忽略不譯的。

而最後一句是全詩的關鍵,但它同時也是卡佛從一開始就慢慢的一步一步積累到這裏才爆發的。在這首詩中,卡佛沒有一點鬆懈的地方,也沒有一點過度,失去了控製。一切都有條不紊,恰到好處。他一步一步把詩推到了一座懸崖峭壁的最邊緣,然後,突然以一個神秘而富於張力的句子結束了。

於是,這個句子的翻譯也就一定要非常小心。因為一不留神就會把整座懸崖峭壁化為平地。

*

我的翻譯:

酒駕

那是八月,我已經有
六個月沒有讀過一本書了
除了一個叫什麽莫斯科大撤退
柯內科寫的。
但不管怎麽說吧,我很快活
正和我的兄弟開著一輛車
而且一邊開一邊喝著一大聽老鴉啤酒。
我們對要去哪兒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
我們就是開呀。
如果我閉上眼一分鍾
我就會走丟,嗯
我倒是很想躺下來就在路邊
永遠的睡過去。
我的兄弟在捅我。
現在任何一分鍾裏,有些事情將要發生。

*

你是一片遺失的土地,
月亮在這裏的蘆葦間變圓,
和我們一起凍僵,
你向周圍散著熱並且看見。

你看見,因為你是眼,
那明亮的土。
夜,夜,濾過的液。
你看見,那孩子的眼。

你看見,你看見,我們看見,
我看見你,你看見。
冰就要複活了,
在此刻閉合之前。

——策蘭《冰,伊甸》

如果把卡佛的這首詩和策蘭的這首《冰,伊甸》放在一起,你就會發現他們的聲音是多麽的不同。策蘭的聲音也是冷的,神秘的,但是詩,不是小說。在冰的兩極。於是我們就知道了,那些最好的詩的殘酷的一麵。她們總是殘酷的拒絕掉一些極其優美的東西,用另一種優美。

生活有時就是這樣的。You have to pay for everything you got or lost.既是得到的代價,也是失去的代價。

*

然而,酒駕是應該絕對禁止的。害人害己。但是,在文學中你完全可以這樣做。這就是我喜歡文學的原因之一。在那個虛構的世界,我可以忽視物理定律。忽略法律。踢你的屁股。我可以他媽的就是不講道理,胡作非為。而且,我還可以成為一個不起的大英雄,每個人都愛我,在那裏,我也可以愛我自己,我就是他媽的要一邊喝酒一邊開車,然而,警察卻把我攔下了,這是怎麽回事?他在敲我的車的窗戶,手裏還拿著一隻酒精檢測儀,我並沒有看他,降下車窗,他要我的駕照?我用一種陰鬱的目光看著前方,思索了很久,難道這些警察就可以為所欲為嗎?然後,我,突然,倒車,然後,加速,向前直衝,一下子就把那個雷子給他媽的撞飛啦,這樣我開始駕車逃跑,全速開過市中心,在熱鬧的街道上,左右超車,衝上小廣場的台階,把孩子和老人們都嚇跑,一個被丟在推車裏的嬰兒嚇的哇哇大叫,聲嘶力竭,流了一臉的鼻涕,開進市場,撞飛貨攤,雞蛋,西紅柿,豬肉,各種調料,女人的內衣,和芝麻醬,被撞的滿天飛,一個老太太嚇的轉身爬上一顆老樹,我的車頂貼著她的老屁股衝了過去,她嚇的揪著樹枝顫抖的像樹葉一樣哭了起來,許多樹葉像老太太一樣紛紛掉了下來,轉彎,加速,刹車,再加速,刹車,倒車,再轉彎,再加速,開上高速路,身後警笛哭喪般的尖叫,一群愚蠢的鴨子,跟在我的車後,像一群笨蛋警察,我的身邊坐著我的性感女友的性感的小內衣,她很性感,像一勺冰激淩,嗯,衣服也很性感,像一勺就要溶化的奶油冰激淩上的堅果碎,她對我嗲嗲說:你真棒。我為你感到驕傲。噢,我喜歡她那種嗲嗲的聲音,和說話時扭來扭去的樣子。她化的妝很濃,像一堆黏糊糊的顏料,身上噴著濃濃的廉價香水,扭動時那些廉價香水就在我的車裏跳起了狂歡節的桑巴。我的女友在溶化,我非常高興,我說:噢,親愛的,我好喜歡你,(我是在說我自己,那個你就是我,)我也好喜歡犯罪偶。她說:噢,親愛的,我好喜歡你。(她是在說我,這個你就是我。)來。我說:什麽?她說:來。我說:來什麽?來例假嗎?可五一剛過完啊。她說:來對我犯罪。噢,我想一邊開車一邊站起來。我想狠狠的打她的屁股,把她的雪白的屁股打得飄起來一片玫瑰大麻的煙霧,然後,狠狠的咬她,像咬開一個蘋果,這裏,嗯,那裏,像咬一口冰淇淋,嗬嗬,還有那裏,用嘴咬開一扇門,把一顆頭顱咬碎,咬斷頸動脈,我甚至能咬開一個核桃,真的,或者,把一整棵樹吃掉。啊,我說:我不行啦。她說:怎麽啦?我說:我要讚美犯罪。犯罪,像夏天的情婦。不。她說:不什麽?不,我說:對不起,我說:是清風。她說:立,我愛你。像愛西北風。我說:立,我也愛你。像愛上了一場邏輯。我已經不能想說那時喝的可真不少了,因為已經喝的太多的了,多的像祖母綠,像M,像瑪,像瑪雅,像墨西哥的瑪麗亞,我轉過頭,瞪著通紅的眼珠看著她,就像當年耶穌在抹大什麽的媽裏看著瑪利亞一樣的慈祥,目光銳利:噢,她在溶化,我非常喜歡,我對她說:她說:她說:她說:我是在重複嗎?我問她,聲音裏充滿了恐懼,重複可不好,婆婆媽媽的,她說:“要是你現在相信,我是一個罐頭,我敢保證,”我舉起了一個人的右手:“噢,我親愛的乖乖上帝瑪麗亞啊,這將是,這將是,一個,絕對的,好故事”,我仍然扭頭,毅然決然毅然決然的踩下了油門,然後,我就閉上了眼睛,睡覺了。

現在任何一分鍾裏,有些事情將要發生。

*

但或許,我們可以把策蘭和卡佛的聲音交織在一起。像把兩個人的頭發編成一條辮子,或者,更正經些,像同時吃一隻有兩種不同口味的冰淇淋蛋筒:

你是一片遺失的土地,
月亮在這裏的蘆葦間變圓,
那是八月,我已經有
六個月沒有讀過一本書了
除了一個叫什麽莫斯科大撤退
柯內科寫的。

和我們一起凍僵,
你向周圍散著熱並且看見。
但不管怎麽說,我很快活
正和我的兄弟開著一輛車
而且一邊開一邊喝著一大聽老鴉啤酒。

但你看見,因為你是眼,
那明亮的土。
夜,夜,濾過的液。
你看見,那孩子的眼。
我們對要去哪兒腦子裏沒有一點想法,
我們就是開呀。開呀。開呀。

你看見,你看見,我們看見,
我看見你,你看見。
如果我閉上眼一分鍾
我就會走丟,
我倒是很想躺下來就在路邊
永遠的睡過去。
冰就要複活了,
我感到我的兄弟在捅我。
在此刻閉合之前。

現在任何一分鍾裏,
有些事情將要發生。

*

好了。這樣我們忙了整整一個上午,我們什麽也沒有得到,我們什麽也沒有丟失。而且,我們已經付出了我們應該付出的。這很好。這就足夠了。

 

四、一切隻是剛剛開始

 

當看到《酒駕》裏卡佛說他在半年裏讀到了一本叫莫斯科大撤退的書時,我突然震驚的想到,難道這會就是那本我曾寫過的卻並不存在的小說嗎?關於一次大潰敗,難道真的曾經有過了這樣的一部小說,而卡佛讀到了它?這不可能!那是一本無法被寫出的書,它隻能被談論!

 

*

開車穿過林區時,我看見
這片森林裏的樹都是黑的,
剝光樹皮,僵直的立著,
整座樹林裏沒有一片葉子。
汽車一直行駛,像在
穿越一個無聲的夢。
穿越一個句號,或者,是
正在逃離那場記憶中的火。
 

當林火已經開始的時候,
這些樹沒有逃跑的選擇。
於是,它們用燃燒
使火勢更大,直到,
無可挽回的——毀滅。
我知道,一切不過是
命運的安排,而且,
—— 一切隻是剛剛開始。

 

*

兩年前的一個周末的夜晚,我在悉尼hurstville的一家很大的超市裏購物之後,到自動付款機前結了帳正收拾好了東西準備離開時,聽見身後有一個女人叫我的名字,那時候我就猛的轉過身來,一時間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

我在悉尼住了很長一段時間。有時在市區裏開車,就能看見從很遠的山裏飄起來的森林燃燒的黑煙,那些茂盛的森林會定期燃起林火,而汽車的廣播裏,主持人正說著這場正在燃燒的大火。街上車很多,排成隊開開停停。那種感覺很怪異,好像世界既在蓬勃的發展著,又正在陷入末日。

然而,更怪異的是開車從剛剛燃燒過的林區穿行。那時我一個人開車去達爾文港。路途遙遠。途中穿越一片森林,在森林裏沒有看見一輛車,也沒有看見任何人或者,動物,裏麵沒有一點生命的跡象,四周的樹遠遠近近都已經燒焦變得漆黑,沒有樹皮,像被剝光了衣服,整座森林裏沒有一片葉子,那些樹木僵直的伸出光禿的枝杈矗立在原地,一動不動,地上的草全是黑色的,我就這樣開了很久才意識到這裏不久前燒過一場很大的林火。於是,眼前仿佛看見了周圍熊熊的火光,到處都在燃燒,汽車在大火中穿越,沒有一點聲音,除了汽車行駛的聲音,但是坐在隔音的車裏,汽車行駛的聲音聽起來非常微弱。

有許多人喜歡想象自己變成一棵樹,對於我想象變成一顆樹是極為痛苦的。但是,樹的確以另一種模式展現了生命的可能。它們可以安然於生長的快樂和生命的痛苦之中,從不逃離,它們的生命漫長,但它們又可以平靜的接受毀滅。在林火燃起的時候,林中的樹就一棵接著一棵的燃燒,並發出劈劈啪啪的巨響,讓毀滅發出光,並成為一種壯麗的奇觀。

但是,在悉尼這座城市裏,幾乎沒有人認識我。是誰在叫我的名字?我聽見有人在我的身後叫我的名字,便猛然回轉過身。

悉尼,是一座很大的城市。

 

*

我轉過身時,看見是她。她似乎一點兒沒有變化,正站在那裏後。而我幾乎把她都給忘記了。

 

*

是的,在那些年裏,有許多事情我竟然都給忘記了。

這是後來我才意識到的。

 

*

十三年前,我們在協和的同一個實驗室相處過大約一年的時間。那時,我是實驗室裏年齡最大的博士,她是實驗室裏年齡最小的八年製的學生。我們兩個人的桌子並排放在一起靠著窗,實驗室窗戶的玻璃很厚,占據了整個牆壁,我們倆坐在那裏就像是櫥窗裏的展品,但我們的樓非常高。外麵正對著新東方大廈,幾乎擋住了我們右側全部的視線。窗戶是封閉的,根本無法打開。我曾經使勁敲過那塊玻璃,感覺即便我像子彈一樣飛起來,撞到上麵撞得粉身碎骨,那麵玻璃也仍然不會有絲毫變化,隻不過粘上了一片有著我的模糊樣子的血肉,側著頭貼在上麵雙臂張開。實驗室裏總是很忙碌,時間過得飛快。偶爾閑下來,我坐在桌前透過那片結實的玻璃向外看,我看見下麵新東方廣場上布滿了行人。行人顯得很小,色彩也變得暗淡,緩慢的向各個方向移動。有那麽一兩次,整個廣場上一個人都沒有,那是冬天,或者是一個異常炎熱的夏天的正午,我記不清時間了,但是那景象記憶的非常清晰,那樣子顯得很怪異。有時,在我出神的看著外麵的時候,我的小師妹,就坐在我的身邊。廣場的地麵是一塊巨大的灰白色的水泥,在陰霾的天氣時,就變成了一種深灰色,在強烈的陽光下,就變成了一種怪異的淡白。我認為這個記憶是真實的。但是,那時北京的天已經總是灰蒙蒙的了,空氣裏像隔著一層麵紗,這使得廣場的地麵也變成了灰色,上麵的人就都像走在一頁巨大的灰色的書頁裏的文字,或者是走在灰色的記憶。隻有我們走進實驗室時,才變得真實並清晰起來。但有時我能看見更遠處的東長安街,那裏馬路上的汽車也顯得很小,而且同樣的,行駛緩慢。我一時間有一種錯覺,外麵的世界時間仿佛很慢,而且更真實。還是在十年前,我從美國回北京,曾經見過她一麵。那時,她就要畢業了,論文已經在國際雜誌上發表,她也結婚了,準備畢業後回西安的一家醫院工作。在那次見麵,我送給她一隻從美國帶來的唇彩。因為,我不知道她喜歡什麽。但後來,她對我說,她最喜歡的就是唇彩。她說那支唇彩沒有顏色,但帶有薄荷的味道。她最喜歡的味道。然後,她竟然從她的包裏拿出了那支唇彩。我看見那支唇彩已經顯得非常陳舊了。……

 

*

幾乎在一瞬間。她見到我好像非常興奮。這種情緒可能在那個夜晚也傳染了我。我突然變得異常興奮,感覺看到她非常的開心。可是還沒有等我開口叫出她的名字,她的話就已經一連串的說了出來。她那天語速很快,但每個字都是清清楚楚。但是,後來在我們分手時刻,她的話語是平靜的,語速舒緩,像一條緩緩流去的河水,但每個字同樣是清清楚楚的。像是在我的記憶裏刻字。在所有的夜晚。隻是,那些字,有些過於清晰和,銳利了。她說她看見前麵有一個人像我,可不敢相信。因為聽同學說我已經回國了。她又重複一遍,好像有些著急,說她真的是聽到好幾個同學都是這樣對她說的。仿佛我不相信她的話。可我還一句話都沒有說出來呢。所以,她不敢貿然上來拍一下我的肩膀,想要不就算了。她還在繼續對我講著,說但是最後她還是決定,要等我結完帳她在後麵試著叫我一聲,看看到底是不是我,要是那個人沒有回頭,那就算了。結果真的是你。她講完了,現在停了下來正激動的看著我。

我張開嘴笑笑,正要說些什麽,卻突然間感覺到一陣巨大的恐怖。我發現我的頭腦裏一時間一片空白,我竟然叫不出她的名字了。那是一種非常異樣的感覺。我看著她,還是覺得她一點變化都沒有,她的麵容正在我的眼前,清清楚楚。

*

關於遺忘。

我從上小學起就患有一種突發性的遺忘症。但也許並不真的是一種疾病。除非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緊張環境裏,比如考試,或者在學校老師或教導主任嚴厲的目光下,或者在家裏,在父母不信任的充滿懷疑的目光前,站得筆直,雙手下垂緊貼在大腿兩側,整個脊柱都向後背弓,在平時,有時我會突然的發生遺忘。在閱讀或寫作業的過程中,一些過去熟悉或者平時很常用的字,一時間突然不再認識,或者怎麽也記不起來該如何寫這些字。這樣,我就一瞬間迷失在了文字的空間裏。迷失其中。同樣的情況還發生在臉上。那些容顏和名字。有時我會在一群麵容中看到一張臉,或者在記憶裏想到了一張臉,可一時間就是叫不出他或者她的名字,腦海裏除了這張麵龐,什麽也沒有了。

 

*

我依然記得在協和有一次快到新年的一天,下午她像一陣風一樣跑進實驗室,穿著一件很短的紅棉襖,臉蛋通紅,轉眼那陣風已經吹到桌子前,她拉開了抽屜裏找出了什麽東西,拿著就蹦蹦跳跳的要走。我問她,你要到哪兒去?她停下來興奮的說出去逛街。外麵就是鬧市。對於科研單位,這樣的位置可不好。然後她已經跑出了實驗室。但在這之前,我沒有轉身就衝著她的被影說:會凍著的。我聽見一陣笑聲:討厭。我再轉過身去看,看見實驗室的大門敞開著。我們的實驗室的門從來不關閉,你在任何時間走進去都會看見裏麵有人在埋頭工作。她已經沒影了。她的皮膚特別白,那天穿著一雙黑色高腰的長筒靴,一條黑底暗紅色小花兒的裙子,圍著羊毛的純白的圍巾,頭發盤在頭頂,人顯得更小了。我喜歡看女人把頭發盤起來的樣子。我回過身,在本子上隨手寫了一些字,然後又把它們劃掉了。十三年的時間,一個人是不可能一點變化都沒有的。這不可能。

這時,我突然想起我的老婆還站在我的身後呢。於是趕忙轉身給她們兩個人介紹。

 

*

從悉尼到達爾文港,路途非常遙遠。開車要走很久。

 

*

後來,在北京一個冬天的清晨,外麵有中到重度汙染,我指的就是現在我坐在的書房裏的窗外。但我很懷疑,我在指向哪裏?是否真的有現在?Nuns stans。或者,我們是否能夠感受到現在?在我們的身體裏,我們所有的感受告訴我們的都是關於過去。什麽是現在?它在哪裏?是什麽樣子?我們從來也沒有看見過、聽到過、觸摸過現在。於是,現在就像我從窗口看到窗外正在發生的變化一樣的神秘。正在發生的變化?一樣的神秘。那時我正在目睹著遠方的旭日徐徐東升,既舒緩又疾遽,陽光穿透霧霾,把飽含汙染物的有毒的晨霧和對麵模糊暗淡的樓宇映照出一種非常迷人的明亮的橘紅色。讓人有一種心動的感覺。很遠很遠的地方大火正在燃燒。火光因為遙遠變得和煦而美麗。但那裏火勢凶猛,恐怖,在燃燒,塌陷,在毀滅。很快太陽就會升向天穹的頂點,窗外剛才迷人而明亮的色彩一下子又變成灰色的霧霾,和對麵暗淡呆板的樓宇,那時幻象就消失了——你的現在是什麽時候?東京?還是巴黎?在哪裏?或者,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看過的一篇奇怪的文章,你又想起來了,現在,或者,早就忘記了,——不過是變成了另一種幻象罷了。我在紙上寫了一些字,然後又把它們劃掉了。接下來我陷入了一段極為漫長的時間裏,有幾百億年,甚至會更久。

 

*

那天我給她們倆介紹。介紹時,我意識到她倆還是老鄉呢。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我想這回她倆可真有很多可聊的了。這些女人啊。嗬嗬。於是,我告訴我的老婆,你們倆還是老鄉呢。然後告訴她,我們倆真是好久好久沒有見過了。十年?我轉身問我的小師妹。然後又對她倆說:你們自己聊吧,就不用我多介紹了。我的老婆是那種特愛交際的人,這很好。但有時我覺得她有些誇張,表現的過於熱情,這經常會讓我感覺不舒服。但我認為這是我的問題。因為我屬於那種不愛與人交往的人,這樣不好,盡管有時候我其實很想與人交往。但這一次非常奇怪,兩個人的反應都出人意料的冷淡。老鄉見老鄉?好像她們兩個彼此都沒有說話,隻是相互對視了一下,或許點了點頭?我不敢肯定。介紹過後就冷場了。一時間我不知所措。這時,我的老婆突然對我說話了。和我建議的正相反,她讓我們倆在這裏聊吧,她到外麵等我。說完沒有等我回話,轉身就走了。我又是一時間不知所措。我有些生氣,覺得很尷尬,她這樣做讓我很沒有麵子。於是,我隻好又轉回身來,想說些什麽補救一下場麵。可一轉回身來,我的小師妹卻突然又開始對我興奮的講了起來,仿佛她一直在沒有間斷的講著,而剛才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或者是我的錯覺。一時間,我又是一陣恍惚。剛才發生的尷尬會不會真的隻是我的一陣幻覺?這時她說還是在協和時,她去過一次美國,那是做交換生到的加州。那時她就打聽我在哪,他們說我在巴爾的摩。巴爾的摩,她從來沒有聽說過巴爾的摩。於是就買來一張美國地圖,在上麵一查,才知道,哇,那麽遠啊。而且,巴爾的摩是真的。於是,她就打消了去那裏找我的念頭,隻是在郵件裏告訴了我。然後,我給她回了一封郵件,然後就是許多年沒有再聯係,不,其實中間我又給你又發過兩次郵件,你回複了,我隔幾年就發一次郵件,你就回複,然後就中斷了,一過就是許多年。後來,她要來澳洲,於是又一打聽,他們說我在悉尼,於是又在郵件裏告訴了我。但是她聯係的實驗室在阿德雷德,所以那時她就想,我們可能再也不會碰到一起了。然後,就再也沒有聯係了。後來,她竟然要來悉尼工作了,於是她又去打聽了,可以一打聽,他們說我已經回國了。我的小師妹看著我,說,真的!真的?我在漸漸的回憶起來,點了點頭,仿佛在過去的那些年裏,我丟失了許多的記憶,或者是它們鑽到了地下冬眠了,現在它們正漸漸蘇醒。她還在說著,說她開始還不太相信,可問了好幾個人,都十分肯定的說我已經回國了。你怎麽沒有回去呢?她這時在問我。我還處於輕度的恍惚和一種說不清的惆悵中。這時,回過神來。我說:一言難盡。又說:陰錯陽差。本來是要回去的。單位都聯係好了。於是,我的小師妹變得有些暗淡下來,說那時她就想:我們可能真的是無緣再遇到一起了。但馬上又開心的接著說,所以她到了悉尼就一直以為我已經在北京了。結果剛才看到一個人很像你,我簡直不敢相信,像在夢裏。我於是就一直偷偷跟在你的後麵,想這會不會是你啊,後來想要不就算了,可最後還是決定,我就在這裏等著,等你結完帳後,我大叫一聲你的名字,看看到底是不是你。她把剛才的話又說了一遍。最後告訴我,其實她來悉尼都一年多了,就住在hurstville,老來這個超市,但過去很少會沒有晚上來這裏。我站在那裏看著她,靜靜聽她講完,然後告訴她,我馬上就要去布裏斯班了。她那時問我什麽時候,我說兩個月之後。

 

*

我記得那時我們就站在悉尼hurstville的一座購物中心,那個購物中心非常大,我很少去那裏,每次去幾乎都要跟著我老婆,因為我如果一個人去,每一次都會在裏麵迷路。那裏麵結構複雜,標識含混。我進去後不久就會徹底的暈了。既找不到我要找的地方,又找不到離開的路。我抱怨說,澳洲的標識係統太糟糕,混亂不清,不像美國那麽明確。這時我聽見不屑的笑聲。很輕。是我的老婆在撇嘴。她提醒我這樣的事實,說在美國我也總是迷路。但是有一次,我在這座超市裏,看見牆壁上竟有人寫下了一小段金斯堡的《加州超市》What thoughts I have of you tonight, Walt Whitman, for I walked down the sidestreets under the trees with a headache self-conscious looking at the full moon.我站在那裏,驚訝的讀著,不敢相信。但也許是我的記憶在這裏再次出現差錯,一小段錯軌,然後就是失之千裏,那裏不是悉尼hurstville的購物中心,而是巴爾的摩的一條街道,那個時刻,我一個人手裏提著一隻相機,遊蕩在巴爾的摩的每一條街上,在下午5點30分,走進一座廢棄無人的居民樓,破敗不堪,傷感衝淡了恐怖,陽光從沒有玻璃的窗戶照進樓道,樓道裏有些地方很暗,有些地方很亮但顯得很遠,我聞到了黴腐的氣味,和一些說不出的味道,在一麵陰影裏的斑駁的牆上我讀到一小條夕陽中手寫的詩行;但也許那其實是在紐約曲折陰暗的地鐵站,那裏又髒又亂,充滿危險,而我在寫滿字跡的牆壁上竟然意外的看見了A Supermarket in California,但或許是費馬,是費馬的那句神秘但令人懷疑的注腳:現在我已經找到了這個猜想的證明,但這裏沒有足夠的地方把它寫下來了,在我讀的時候一列機車從我身旁呼嘯而過;但也許,都不是,勿問對錯,那裏是加州超市:今夜想起你思緒萬千,華爾特·惠特曼,那天我走過小巷從樹下穿過帶著心底的隱痛遙望渾圓的月亮。忍受饑餓的疲乏,購置意象,我走進霓虹水果市場,夢想著你一一數點過的一切,但所有的超市都太大了,大得都遠遠超過了我的生活的需要,占據空間,讓人迷失,所有的欲望在這裏聚集,複製,膨脹,交易著,而將我漸漸擠出了生活之外。

 

*

後來她開始向我介紹她的兩個孩子。我大吃一驚。這才如夢方醒般驀然注意到她腳邊的兩個小孩兒。我驚詫於那倆個孩子那麽小,像放在腳邊的玩具,大一些的那個男孩子一直仰著頭在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我。等我也注視他和他打招呼時,他才變得有些不局促,立刻避開了我的眼睛,沒有回應我,但又不是像一般的孩子那樣窘迫的低下頭,而竟然像一個詩人似的目光沉思把頭徐徐轉向了左邊,眺望遠方。

在回來的路上,老婆開車。我坐在旁邊一個勁兒的感慨。我反複告訴她,我們過去那麽熟悉,但剛才我竟然連她的名字都一時想不起來了,一晃時間過的真快啊。我開始感慨這些年的生活。當然,她的名字我已經想起來了。一切又恢複了正常。在這次見麵之後,我和小師妹一直沒有再聯係。兩個月後,我要去布裏斯班了。臨行前的一天,突然接到她打來的電話。電話裏她問我是否開車去布裏斯班,囑咐我路上小心,並祝我在布裏斯班工作順利。在海外的那些年裏,我搬過許多家,開車跑過許多的長途。那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我沒有注意到一路之上我的老婆一直一言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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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的宇宙,我們的理解是,它始於130億年以前的一次大爆炸,在此之前我們無法理解,那裏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我們的所有的物理定律在那裏都是無效的。對於不可解釋的解釋,構成了不可解釋性的本身。我們把它稱為虛無,而虛無是什麽呢?虛無既不是沒有,也不是有,虛無就是虛無,即不可解釋,對於它的任何提問都隻能基於我們在現實世界裏獲得的經驗,受局限於我們的感覺和思維係統,因此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但我們認為,我們的宇宙也會終結,那時時間和空間都將終結,變成虛無。但在終結之後的虛無裏是否還會再次發生一次大爆炸化生萬物?那麽,在它之後隻要有足夠的時間,另一些智慧生物必然再次產生。那時,他們將重新試圖理解宇宙和時間,並相信在他們的宇宙產生之前的虛無是無法理解的。而我們現在就坐在他們所無法理解的虛無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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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一天晚上我們一起去酒吧喝酒。在酒吧裏我說我來請客,她說她不喝啤酒,她說她走了多遠的路才來到這裏,所以她要喝摩根船長。我說這很好我也喜歡郎姆。我又說我還以為她從來不喝酒,她說今晚她想喝點兒勁兒大的。我們開始喝酒。她端起杯子一口就把酒全喝了下去,然後把杯子往桌子上使勁一放,蠻橫的要我也要一口喝幹。我被她嚇了一跳。她很漂亮,脾氣也很大。但那天晚上她格外的漂亮,像屋外的月亮格外的格外的圓格外的亮。於是我端起杯子一口喝幹。然後我告訴她,在月亮和蠻橫之間選擇,人類選擇了野蠻,但我要選擇月亮。蠻橫的月亮。她笑了,說。突然她的目光變得異常溫柔。那些闖入夜晚的野蠻人。我又被她嚇到。野蠻時代。她總是出我的意料之外。那裏在蕩漾著。讓我驚奇。水。閃閃發光。在冰天雪地裏的潰敗。在達爾文港我住的地方離海很近,步行15分鍾就到了海邊。那裏有大海,海邊的沙灘有一個很好聽的法文的名字,Brighton Le Sands,好像是陽光沙灘的意思。是的,我知道她一直是很溫柔的。在Brighton Le Sands沙子是白色的,那裏實際上是一個巨大的海灣,兩邊的海岸像合抱的雙臂,但都很遠,所以這裏海麵總是風平浪靜,天空有時一碧如洗,有時滿天濃厚的陰雲。我經常一個人沿著海灘走出很遠,直到走到某個完全僻靜的地方,坐在沙丘上寫作。盡管海麵十分平靜,但海灘上的風仍然很大。我坐在沙丘上,風吹得我的本子的紙頁不斷地翻起來,像有一個人在我的身邊和我搗亂,在月亮和蠻橫之間,我選擇月亮,或者野蠻,風中還帶著極細小的沙粒,吹到臉上時你能感覺到它的並無傷害的尖銳,在月亮和蠻橫之間,但達爾文港的陽光太亮了。於是,我最後收起筆,不再寫了,抱著本子坐在風裏,專心的去看海。風一直在吹。回到家總會把一些沙子帶進家中。在很久之後,在北京的家裏,一次偶然翻看那本筆記時,我竟然又看見了夾在筆記本裏的風中的細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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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悉尼到達爾文港,路途非常遙遠。開車要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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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冬天已經再也不會像過去那麽冷了。我小的時候這裏冬天很冷。窗上會凍上厚厚的冰,那窗就怎麽也打不開,凍得令人難以置信的結實。我已經很久沒有過過冬天了。我不喜歡在澳洲聖誕節街上有許多穿短褲的人。那樣你很難還會相信神聖的東西。就是這樣的。在一個沒有冬天的地方,你每天穿著大褲衩,你很難相信神聖的東西。現在回到北京終於又可以過冬天了。全球的氣候在變暖。但是,有一些科學家認為,從地球的曆史來看,在一個更大的時間尺度上,我們正走向下一個寒冷的周期。在高科技的時代,進入冰川紀。想起來簡直令我神往。整個地球到處都是冰原。我喜歡很冷的冬天。在我家中的寫字台上,擺著一盆小小的綠色植物,它的展開的葉片上,對稱分布著兩行淡灰色的點和豎線,很像毛筆寫下的點和兩撇。每一片葉子都相似,又都是完全不同的,它們既相互獨立,又都連接在同一株植物的主幹上。它們讓我著迷。它們使相同與不同,你和我,這樣的概念,變成了一個個的謎。生命中每一件事物都是一個謎。就像這一小株綠色植物,它也是一個謎,擺在我的書桌的案頭。我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但這有什麽關係呢?

當寂靜的時候,我會聽見它們在熱烈的談論著什麽,我不知道它們談論的是什麽,一棵小小的綠色植物的葉片,它們會談些什麽呢?在我寂寞的深處。簡直不可思議。那時,她就坐在那裏,有時我們是在白天,有時是在夜晚,在鬧市的酒吧,咖啡館,或者街頭的小廣場,或者公園的長椅上,有時是在社區的圖書館,有時是在我的家中臥室的床頭,有時開著燈,有時關上,在從窗戶透進來的月光中,我注視著她的臉,她一直靜靜的坐在那裏聽我傾訴,但也許那時我隻是一個無言的傾聽者,而在這些時刻我獲得的幸福一點也不會少。有時她就離開我了。但是,總是在某個時刻又回到我的身邊。我知道她是我摯愛的人,但也許那就是我自己,我在夢中的池水上的影子。但是,我知道,我和她,隻有一個是真實的。

 

*

後來我們談到了小說。“我看不懂你寫的小說。”她說我寫的小說裏沒有故事,她問我為什麽不寫故事?我先是說:“我的小說裏有許多故事。一個接著一個。”後來我又改口說:“因為厭倦。”有時候你會突然厭倦了故事。我問她:“你喜歡故事嗎?” 我想那時候我已經非常的接近了。這時我聽見有人突然笑了起來,是爆發性的一陣神經質的大笑。那個笑聲顯得很誇張,笑聲很大,像是對旁人的一種冒犯,可是在那時的酒吧裏沒有人會在意,也沒有人注意到我們倆。我從皮包裏取出一本書翻開,為她讀了起來:“第四,不知什麽緣故,大家都產生了厭倦,眾神厭倦了,鷹鷲也厭倦了,連普羅米修斯的傷口也因不斷的愈合而感到厭倦。如果留下的是那座不可解釋的大山。——這一傳說試圖對不可解釋性作出解釋。由於它是從真實的基礎上產生的,必定也以不可解釋而告終。”讀完,我合上書。有時就是這樣,你對一個故事厭倦了。你對所有的故事都厭倦了。有時你是對講故事厭倦了。有時是對聽故事厭倦了。但其實這是一回事。當你厭倦了講故事時你也就厭倦了聽故事。反過來也一樣。可是你講到的、你聽到的仍然全是故事。故事當然都既是真的也是假的。它由開始和結束構成,由原因和結果維係著。故事每天都在被構造著。是故事構成了生活本身。故事也構成了生命本身。那些老人還有那些青年人,就這樣日複一日的坐在電視的前麵,睜著眼睛盯著那裏麵,一直到死。為了使他們的生命能成為一個永遠不會結束的故事的一部。我說完聳了聳肩,端起酒杯。她問我剛才讀的是什麽?這時那本書已經被我放下,現在就放在桌子上,停在我和她的中間。在她和我的中間,是一本書。你知道,一條線上的中點的數量,和整個宇宙裏的中點的數量是一樣多的。我告訴她:“是卡夫卡的小說,那個為人類盜火的,《普羅米修斯》。”那時候我們萍水相逢,但大火在燃燒。我們誰也沒有去動那本書。她放下了酒杯,看著我,對我說出了:

我愛你。

我從來沒有聽到過,那樣平靜的話語。但我想那時我們倆都醉了。

 

*

我依然愛你。

 

*

“關於普羅米修斯有四種傳說:第一,他為了人類背叛眾神,被牢牢的鎖在高加索山上。眾神派老鷹去啄食他不斷再生的肝髒。第二,在鷹喙不斷啄食下,緊靠著岩壁的普羅米修斯痛不可忍,以致身體日益陷入岩石之中,直至完全沒入其間。第三,他的背叛行為隨著時光的流逝而被淡忘了,數千年後,眾神遺忘了,鷹鷲遺忘了,連他自己也遺忘了。”

 

*

和卡夫卡的《普羅米修斯》相比,博爾赫斯的《關於猶大的三種說法》就顯得有些小氣,而紮加耶夫斯基的《三種曆史》簡直就是差勁兒極了。《普羅米修斯》是一種終極性的小說。在極短的篇幅裏,卡夫卡展現出一種極為遼闊的時間感和空間感,用一種冷淡的語調,有條不紊的層層推進,最後在一瞬間將小說推至敘事的終結。它始於一個古希臘著名的神話,到這裏小說就終結了。

 

*

我一直想寫一部關於一次大潰敗的小說。一小支潰敗的隊伍,在冰天雪地中艱難跋涉,向著家的方向。失敗是徹底的,甚至不再有人追趕他們。這時,他們已經沒有了敵人。也很難說是在前進,還是在撤退,但前方是家的方向。可是,這時的家的含義變得十分複雜:希望,溫暖,住所,食物,新的生活,但同時也是恥辱,寒冷,放棄,空寂,徹底的失敗,殘生。對,是殘生。它概括了一切。不斷有人死在路上,這使得繼續逃跑的人成為了成功者,幸運的人,但同時那些死去的人又成為對於生者的不斷的否定和嘲諷,不斷的加重潰敗的悲慘程度。有人想放棄,但發現他們無法放棄。後來,他們又漸漸的忘記了這是一次潰敗,而開始相信他們是在前進。在走向未來,和光明。這樣他們就變得幸福而且驕傲起來。在寒冷和疲憊中,他們漸漸產生出許多幻覺。這時,遠方家中的那張床,就具有了終極的含義,既像是一種撫慰和對於英雄歸來的獎勵,又像是一種懲罰。而它已經被預置在那裏,等待著他們一個一個的躺上去。而他們沒有任何逃脫的可能。小說就是在對於家中的那張床的遙遠回憶或者幻想中結束的。在那裏,一切隻是剛剛開始。在這部小說裏沒有主人公,甚至好像根本沒有具體的人物和事件,甚至這是否是在寫一次潰敗,抑或僅僅是一次回家,甚至是出走,或凱旋,都難以確定。其實也根本沒有這樣的一部小說。

 

*

但是,那張寫字台呢?那張寫字台是我的父親在我10歲那一年親手打製的,用買來的木料,和一箱子木匠的工具。那時我的父親用一隻小刨子把桌麵刨得非常的平滑,他弓著腰用雙手握住刨子一下一下用力的推動那隻紅鬆木做的小刨子,他的動作穩健有力,刨子在桌麵上滑過時,一條極薄極薄的木屑就從刨子的刀片下鑽出來,卷曲成一朵木花,然後掉落在桌麵或地上,那時家中的地板上落滿了蓬鬆的木花,散發著清香。父親停下來,彎腰眯起眼來檢查,同時伸出一隻手用手掌在桌麵上輕輕撫過。當書桌做好,他用砂紙把整個桌子打磨光滑,然後再上上清漆,等到漆幹透,我就擁有了一張自己的書桌。現在書桌就在我的身旁。樣子已經過時了,但仍然結實溫暖。有時是在夜晚。那時我朦朦朧朧的從睡夢中醒來,聽見它們那些葉子還在黑暗中那張溫和的舊書桌上熱烈的談論著,那時我聽見了,它們在談論著雨,或者那是愛德華的《白楊樹》?托馬斯·愛德華,好像它們還談到了我,用一種輕微的嘲笑的口吻。我仍然記得那首詩,“整日整夜,除了冬天,在各種天氣裏,在客棧,鐵匠鋪和商店的上方,/白楊樹聚集在十字路口談論著雨,直到最後的葉片從樹頂飄落。”是的,還有那些在林火中燃燒的樹。當大火開始燃燒時,那些樹無法逃離,無法擺脫,它們於是就一棵接著一棵的燃燒,使火勢更大,變得無可挽回,無可救藥,直至毀滅。而一切隻是剛剛開始。然後,我就又睡去了。

夜,總太短,
記憶太空渺。
依然能聽見你的聲音,
天空在燃燒。

 

*

剛才我睡得太早了。我真不應該這麽早就上床睡覺。因為,那樣半夜裏準會像現在這樣醒來。醒了就再也睡不著了。在剛才睡時,我迷迷糊糊的做了一個夢。好像在夢裏,我變成了手持武器的一名戰士,正準備奔赴前線,參加一場慘烈的戰爭。但是我仍然是一個孩子,個子很小,站在一個廣場上接受出發前的檢閱。檢閱我們的首長,也是一個孩子。他走到我的麵前,我在隊列中挺起了胸脯,向他敬禮。他則表情嚴肅的為我整理軍裝,帽子,領扣,徽章。太陽在他身後的天空,照耀著我們。夜晚很熱,我一直躺在床上閉著眼。新聞裏說,我們正在經曆澳洲曆史上最熱的一個夏季。

 

*

是的,她曾經對我說過的,她曾經對我說過的。

 

*

有時候,我想一個人在屋子裏擺下一隻搪瓷盆,然後,反鎖上門,燒掉一本書。一個人在屋子燒書,這樣的念頭會讓我激動得顫抖。但我不敢。很多書都已經從世界上消失了,沒有消失的書也隻有很少數的人看過,即便是最流行的著作,也是隻有非常少非常少數的人看到過。一本書,像一個人的身體,一個博物館,一座山。但是,一本書,任何一本書,都會影響到未來的每一個人。一本書就是大海裏的一粒鹽。

那時我們天天見麵,但仍然迫不及待,時時刻刻的思念,思念從每一次見麵的開始開始,然後帶著思念分手,思念從來沒有停止,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她隻有過一次留下了,在我這裏過夜,我們做愛,然後相擁著睡去,不停的從噩夢中驚醒,在黑暗裏恐懼著側耳傾聽,Catherine大街11號公寓樓的大廳裏那扇在燈光中關閉著的門,傾聽那裏發出的最輕微的響動,仿佛他們不久就會在這座陌生的大城市裏找到我們,然後粗暴的撞破公寓樓緊鎖的大門衝到我們的屋子的門外凶狠的砸著我們的門。那時我們將麵臨抉擇,是去開門迎接挑戰,還是從窗口跳窗逃跑,或者,就一直留在這裏,緊緊的擁抱在一起親吻。有過那麽多的愛和記憶,但夜總是太短,一切隻是剛剛開始。

 

五、熱戀中的翻譯們和失戀時的
 

Hummingbird
FOR TESS
By Raymond Carver

Suppose I say summer,
write the word “hummingbird,”
put it in an envelope,
take it down the hill
to the box. When you open
my letter you will recall
those days and how much,
just how much, I love you.


*

舒丹丹翻譯的卡佛是讓人失望的。

這首卡佛的小詩,她的翻譯是:

蜂鳥
給苔絲
——雷蒙德·卡佛(美國)/舒丹丹譯

假如我說“夏天”,
寫下“蜂鳥”這個詞,
裝在信封裏,
帶下山去
投進郵筒。你一打開
我的信,就會回想起
那些日子,還有我是多麽,
多麽地,愛你。

我認為這裏suppose翻譯成“假如”,是相當令人遺憾的錯誤。這裏的suppose應該翻譯成:假定,假設。卡佛在這裏這樣開始他的敘述的:讓我來假設一下,假設我說夏天,……。這再一次回到那個問題上,卡佛的詩在本質上是小說。或許這是舒丹丹翻譯不好卡佛的原因。她不太熟悉小說的敘事,而卡佛的詩歌是一種小說的敘事。一個真正一流的小說家的關鍵就在於他的敘述語氣。同時,卡佛的文字又極為平淡、簡單,不事鋪張形容。因此,翻譯時需要對文字有高度的控製力,不然就極容易翻譯的鬆懈,沒有味道,頂多就是最後抖一個小包袱而已。

這首小詩的每一句話在翻譯上都是值得斟酌的。

然而,最值得推敲的是最後一句的中文翻譯。how much I love you,這是英文中的一種通常的表達法,但是在中文裏我們不是這樣說的。如果你總是對一個女孩子說:那麽的我愛你,那麽的很快的這個女孩子就會不再和你玩了。除非,你愛上了一個女詩人。可是今天一個男孩子親吻到一個真正的女詩人的嘴唇的可能性和有這樣的想法的可能性和一個女孩子親吻到一個真正的馬雲的嘴唇的可能性是一樣渺茫而不可信以為真的。那麽,卡佛的這句詩可應該怎麽翻譯呢?我認為,不能簡單的中國化。按我們的習慣來改寫。

可是,今天一個女孩子在中國遇到一個信誓旦旦發誓說自己將來一定會成為馬雲的男孩子的可能性就要比一個男孩子遇到一個清純的用做夢般玫瑰色的神情說自己未來想做一名詩人的女孩子的可能性就要大的太多了,就像地球遇到一粒輕輕飛揚的塵埃。

而卡佛的這句非常平易的詩句中,還有一個翻譯的難點,就是just。卡佛並不是說:I love you,也不僅僅是說:How much I love you;而是說:how much, just how much, I love you。這樣卡佛就獲得了一種詩的韻律與節奏感,他文字的感情變得更強烈了,而且流露出一種淡淡的傷感。

而這些在舒丹丹的翻譯中都沒有了,變成了一種隨隨便便的小女孩的口吻:還有我是多麽,多麽地,愛你(呢)。

是的,卡佛流露出的是一種傷感。至少對於男人,我是知道的。當一個男人在戀愛時流露出一種傷感,就會有想去寫詩的衝動,這樣他就有了成為一名詩人的危險;而當一個男人在戀愛時沒有流露出傷感,就會很快想要做愛,這樣他就有了成為一個責任人的危險;而當一個男人沒有戀愛就有想要做愛的衝動時,他就有了變成一頭牛的危險。而就我所知,幾乎每個男人都有著這樣的危險。

於是,這就成為詩的意義之一:

避免成為一頭牛。

*

如果一個偉大的民族沒有自己優美深邃的語言,那麽這個民族可能會成為一個很牛的民族,但偉大便是一個滑稽的形容詞。更重要的是,當一個民族放棄了優美的語言,也就放棄了美和詩意,那麽,愛就會慢慢的退化成一種簡單的操。如此而已。

*

我的翻譯:

蜂鳥
給苔絲

假設我說夏天
寫下“蜂鳥”兩個字,
把它裝進信封,
拿下山
投入郵箱。當你打開
我的信時你將會想起
那些日子和那麽多,
隻是那麽多的,我愛你。

*

如果我們把愛情詩簡單的定義為,說我愛你的種種變形,不是僅僅說出我對你的愛或讚賞,而是要說出我愛你,那麽,我們便會發現中國古代有許多情詩、豔情詩,卻很少有愛情詩。我甚至好奇,整個唐朝是否曾有過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說:娘子,我愛你。在唐朝,女人稱娘子;男人叫相公。

那麽,我愛你,這個表達在中文中到底是什麽時候最早出現的呢?它是怎麽出現的,難道會是外來語?

英文中則有過太多的愛情詩。傳統的英文愛情詩非常直接,非常強烈,非常炙熱,非常誇大其詞的誇張,許多也非常的長。這些都是我不喜歡的。對比之下,你能體會出卡佛的現代。而這是我喜歡的。

說到英文的愛情詩肯定是要談談莎士比亞的。“If this be error and upon me proved, I never writ, nor no man ever loved.”如果我說錯了而且有人能證明,那就當我從來沒寫過詩,也從來沒有人被愛過。“But bears it out even to the edge of doom .”但愛將恒久,直到毀滅開始。

然而,“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我可否將你比做一個夏日,而你比她更美。沒有比這句愛情詩更輝煌的了。這可能就是卡佛的假設——假設我說夏天。

奧登的聲音在英文裏是很突出的:“He was my North, my South, my East and West, My working week and my Sunday rest, My noon, my midnight, my talk, my song; I thought that love would last forever: I was wrong.”“I fear no fate/For you are my fate, my sweet/I want no world/For beautiful you are my world, my true/Perfection needs no addition.”這是肯明斯的聲音。當然,我還喜歡愛倫坡的聲音:“Of my darling - my darling - my life and my bride, In the sepulcher there by the sea, In her tomb by the sounding sea ”

由此,你也可以看出卡佛的用力的點和他們是不一樣的。於是,你就看見了在一個夏天一個男人手裏拿著一封信獨自往山下走,那封信裏寫著蜂鳥,那些日子,和那些曾經說過的話。那是關於愛情的一個故事。但是,在這個故事裏,一切又都是神秘的。

不過,我不喜歡葉芝和雪萊的抒情。雪萊的《愛的哲學》這個名字倒是有點意思,Love's PhilosophyAnd the sunlight clasps the earth, 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What are all these kissings worth, If thou kiss not me.噢,關於愛情,我們有過許多哲學,它能讓我們左右逢源。我們說:“愛是唯一真正值得的冒險”,也可以說:愛永遠不會是一場冒險;我們說:擁有愛是我們最大的成功;也可以說:因為愛過,所以便不會失敗。這一切說明:第一,熱戀中的人是什麽都能說的出來的;第二,一個熱戀中的人說的什麽也都是不能當真的;第三,一個熱戀中的詩人,是不能算一個真正的詩人的。就是一個熱戀中的饅頭,或泥瓦匠都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饅頭,或泥瓦匠。因為它,fall in love啦!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們的翻譯是不是都在熱戀中啊?好了,還是讓我來改寫一下雪萊的這首《愛的哲學》吧。雪萊的愛的哲學是一種狹隘的垂頭喪氣的哲學。我不喜歡狹隘。我來寫一種無奈的但還在假裝光明的愛的哲學吧。

Love's Philosophy

And the sunlight clasps the earth, 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
If you kiss not me, There still worth are all these kiddings.

陽光擁抱土地,月亮親吻海洋;
若你的吻不是我,這世間仍有許多愛的親吻。

*

那麽,在中國的古代,比如,在唐朝,那些相愛的男女,當他們感覺到他們之間的愛意強烈到無以複加時,他們會說些什麽?當他們在性愛的高潮,他們又會說些什麽?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他們一定曾經說過些什麽。

*

那麽,讓我們在月光中蕩起漿,從海麵沿著月光向夜空逆流而上吧,天河,月亮,和星光,kissing of the moon light beams, back into the moon, the moonlight and time beams一直劃進過去,消失在那裏,綠葉搖動的影子,回到卡佛的那個夏天。

我愛你,是那麽多
那麽多的和那些日子
你在回想,信從手中
退進信封,
落入黑暗的郵箱。
那時,你在等待
一封信,
像月亮
從塵土中升起,
在我手中,
退向山頂小屋
上方的夜空,
從信封
滑出來
落在桌上,
我看見那上麵
“蜂鳥”
兩個字,從我的筆尖下
消失。
“夏天”,我說。
假設我說:“夏天”
     

為什麽要這樣呢?退回到過去。

詩是人類的挽歌。所有的詩。詩不是在增多,而是在減少。詩是一種在不斷減少的東西。一首一首的減少,變得越來越少。

 

 

六、我是一隻豬

應該如何評論我小的時候呢?我小的時候會經常看見一些不同尋常的事物,以至於有時我就突然笑了起來,或者被看到的震驚得目瞪口呆,這時我就一下子僵在那裏,睜大眼睛,張開嘴伸出手,但一動也不能動了,我的小夥伴們於是迅速圍攏過來,爭先恐後的來喚醒我,有的熱心的扇我的嘴巴;有的使勁擰我的胳膊;我聽見有人在說:再使勁點兒;有人說:丫又犯病了,別理丫的;還有人一邊往裏擠一邊著急的說:嘿,讓我也來兩下呀。

那時,我經常會看見人就變成了豬。粉紅色的長長的鼻子,說話時鼻孔一直衝著你,小而圓的眼睛,大耳朵,呈三角形,很軟,搭在腦袋的兩旁,身體是圓筒狀的,有很多的肉。那些豬有老有小,有的強壯如牛,有的瘦骨嶙峋,還有的美的像一朵花兒。我在鏡子裏看到的是一隻粉紅色的,健康而正派的小豬。大部分豬都很懶,行動緩慢,但有時我也會看見豬跑起來了,是飛快的在跑。我曾聽我爸對我媽說過:哼,我沒有吃過豬肉,還沒有見過豬跑!但是,我媽好像並不相信,她說:你要是真的見過豬跑就好啦!!那時我們的確好像很少能吃到豬肉,但是奇怪的是,有時候同樣的話是我媽在對我爸說,她說:我沒有吃過豬肉,難道我還沒有見過豬跑嗎!!而我爸卻竟然說:哼,你要是真的見過豬跑就好了!那時我非常驚訝!這是怎麽回事呢?好像大人們既會把根本不存在的東西當成真真實實存在著的來嚴肅對待,但又會把真實存在的東西當成根本不存在的予以忽略。介於這種情況,我就不能把我看見豬跑這件事情告訴他們了。有時你很難知道大人們他們到底都看到了些什麽,他們到底在說些什麽,當然就更不可能知道他們到底怎麽想的了。可是,當我問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會把目光從報紙上移開,或者停下談話看著我,說等我長大了就都明白了。好像當一個人長大了,所有怪異的、不合理的事情,就都變得有理了,自然而然,可以接受了。

但是,有一天我不得不把我看到的奇觀告訴大家了。那天,我真的看見一隻豬飛起來了。並不是像一隻雞那樣讓人泄氣。而是真正的飛翔。在高高的藍天上,一隻豬在悠揚的飛著。那時北京的天還很藍,但我認為這和天藍不藍沒有關係,我是看見了一隻豬在飛這樣的一個事實。而且,當豬飛起來的時候,它是那樣的優美,讓人難以置信,也讓人神往,和無法忘懷。

我講的時候看見我突出來的粉紅色的鼻子的末端在輕輕的抽搐著,因為激動那裏麵不時的發出稚嫩的哼哼聲,我還一邊講一邊使勁的扇著我的那對柔軟的三角形的耳朵,試圖讓聽眾也能體會到那種飛翔的感覺。

講完之後,媽媽終於意識到不能再拖下去了。她決定帶我去治病。哪怕走遍全國,也要找到最好的醫生,把她的兒子的病治好。她總是在帶我去看病的路上對我說,如果我總這樣今後怎麽能娶到媳婦呢。這聽起來仿佛她其實是在給一個我所不知道的女人治病。總之,在後來的那些年月裏,我接受了各種各樣的治療。我發現世界上許多人有病,而治療就是要除去某些屬於他們的身體裏麵的東西。我還發現許多人治著治著就喜歡上了被治療,喜歡上了成為病人。至於我到底有沒有病,我也不是太清楚。反正後來我的病治好了。

不過,我並不能肯定這是治療的結果,還是隻是因為我長大了。就像我前麵說的那樣,一個成年人就可以胡說八道了,仿佛上學、努力工作、晉升、成名都是為了能有更大的胡說八道的權利,有更多的人去聽信他們的胡說八道而已。就像現在我也可以擲地有聲的說:我沒有吃過豬肉,難道還沒有見過豬跑嗎!盡管那時我正大口吃著炸豬排,而實際上我已經有一千年都沒有見過豬的樣子了。一千年,會有那麽久嗎?當然這是在胡說八道了。而李凱峰問我和瑤瑤到底怎麽了,我說:煮熟的鴨子飛了。李凱峰竟然若有所悟的點點頭,說他早就預感到這一點了。唉,也是的,瑤瑤怎麽說走就走了呢,我們在一起那麽久。我費了這麽大的心血,煮熟一隻鴨子,但有一天她從盤子裏站起來,整理了整理她的頭發,然後就走了。沒有人質疑這件事情的荒誕。人們隻是來安慰我,說兩條腿的桌子找不到,兩條腿的姑娘那還不到處都是嗎。可是,我需要的不是安慰,我需要的是有人給我解釋一下:為什麽,我辛辛苦苦煮熟的鴨子,一天站了起來整理了整理衣服,然後就飛走了呢?

好吧,我承認其實我想說的是:生活中有些東西,如果大家都不相信,那麽它們就會慢慢的不存在了。比如,文化。如果大家都不相信文化,那麽文化就不存在了。文化就是一隻能飛翔的豬。沒有文化會怎麽樣呢?豬一樣能活得很好。它們就天天趴在圈裏津津有味地大吃著豬食,並覺得自己這一輩子真的沒有白活。

而在我很小的時候,有一次我偷偷的告訴一個我暗戀的很小的小女孩兒,用一種帶著恐懼和略微威脅的口吻,對她說:千萬不要喜歡上一隻豬,更不要去吻那隻你喜歡的豬。這樣這隻豬就不死了。那麽,它就會永遠的……。話還沒有說完,我突然又睜大眼睛,張大嘴,張開五指,僵在那裏不能動了。這時,那個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兒走上來,墊起腳,她吻了我,然後就跑走了。我又感到我的粉紅色的,柔軟的,三角形的耳朵開始輕輕扇動,我看見我的眼睛下的餘光中伸出的鼻子的末端又在激動的抽搐著。我知道我是不死的了。我將永生。當然了,這你自然也是不相信的了。你不相信我所說的這些的事。於是,我就因此而不再永生,而是必死的了。

愛情也是一隻能飛的豬。還有許多能飛的豬。但我們都不相信。算了,我也不會因此而怪你。因為,我還保留著那麵鏡子。鏡子裏有一隻豬。現在,他已經長大,變成了一隻中年的嚴肅讓人失望的很瘦的公豬。但是看久了,我就又看見了那隻仍然在鏡子裏的藍天和白雲間飛翔的粉紅色的小豬。

為了理想,為了愛情。

對,我是一隻被親吻過的豬。我是不死的。我將永生,在今生。

 

*

我是一隻豬

噢,讓我們愛上一隻豬吧!
為什麽不呢?
聖歌,夜曲,a小調
…………

我是一隻豬。
噢,愛上一隻豬的仁慈。
我是一隻曾被親吻過的豬。


一朵玫瑰隻存在於一朵玫瑰之中。
但一朵玫瑰的美存在於整個宇宙。
或是,我隱秘
內心
在那裏焚燒,
冒出滾滾的濃煙,
和烈焰,直至燒成玫瑰的灰燼。
……

噢,愛上一隻豬的仁慈。

我是一隻豬。
心中長滿荒草般的愛。
口中銜著帶刺的玫瑰。
我和你相擁,
在阿根廷探戈的音樂聲裏
跳舞。

你輕盈的舞步,在我隱秘的內心
燃燒,
一直燒成
玫瑰花的灰燼,
濃煙和烈焰,
噢,愛上一隻豬的仁慈。
……


我是一隻豬,
有著一隻豬的憂傷,
邁著阿根廷探戈的舞步
腳下燃燒著玫瑰花的火焰…………

 

七、浮子
 

Bobber
by Raymond Carver

On the Columbia River near Vantage,
Washington, we fished for whitefish
in the winter months; my dad, Swede-
Mr. Lindgren-and me.  They used belly-reels,
pencil-length sinkers, red, yellow, or brown
flies baited with maggots.
They wanted distance and went clear out there
to the edge of the riffle.
I fished near shore with a quill bobber and a cane pole.

My dad kept his maggots alive and warm
under his lower lip.  Mr. Lindgren didn't drink.
I liked him better than my dad for a time.
He lets me steer his car, teased me
about my name "Junior," and said
one day I'd grow into a fine man, remember
all this, and fish with my own son.
But my dad was right.  I mean
he kept silent and looked into the river,
worked his tongue, like a thought, behind the bait.

 

浮子

在哥倫比亞河靠近華盛頓
的地方,冬天的月份我們
在那裏釣白鮭魚;我爸,瑞典人——
林先生——還有我。他們用腹式轉輪,
鉛筆長的墜子,紅色,黃色,或棕色
塞了蟲子的飛餌。
他們需要一段距離所以總要拋過
淺灘的邊緣。
我就釣岸邊的用羽毛浮子和一根竹杆。

我爸用活蟲子而且還要放在
他的下嘴唇上暖一下。林先生不喝酒。
有一段時間我更喜歡他。
他讓我開他的車,取笑我
是個“小學生,”還說
有一天我會長成一個很棒的男人,會記住
所有這一切,並且會和我的兒子一起釣魚。
但是我爸是對的。我是說
他一直沉默不語看著河麵
讓他的舌頭,像停在誘餌後麵的,一個念頭。

*

我不喜歡釣魚。這說明我是一個沒有耐心的人,或者,說明我是一個沒有心機的人,或者,比這些都更複雜,說明我是一個不喜歡釣魚的人。

卡佛好像很喜歡釣魚,有不少詩寫到了釣魚。通常寫釣魚的詩我都沒有去讀。這並不是因為我不喜歡釣魚。我也說不清為什麽不喜歡讀有釣魚內容的詩或者小說。

好像熱愛釣魚的多為男性。反正我見過不少人釣魚,印象中從來沒有見過女人釣魚,也從來沒有女人對我表示過喜歡釣魚。我不認為前一種情況是我的運氣不佳,而後一種說明我缺乏魅力。但我覺得釣魚怎麽也不能算是一種陽剛的運動吧。為什麽女人很少喜歡釣魚,而許多男人卻熱衷釣魚呢?這真有意思。

好像男作家寫到釣魚時文字間都有一種溫馨。而且,好像經常會父親的形象出現。所以,可能喜歡釣魚的男人不是有心機,而是內心具有溫情的一麵。而這或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卡佛。但這本身又似乎和釣魚形成了某種內在的矛盾。這對理解我自己會有什麽樣的提示嗎?是否能解釋我為什麽不喜歡卡佛文字中的溫情?這我仍然說不清。

許多事情是不宜過度解釋的。因為,事物的不可能完全解釋正是事物的本質之一。它也決定了我們對於許多事情是不可能完全理解的。

但釣魚仍然是一件具有許多隱喻的事情。

 

*

曾經有一個非常喜歡釣魚的朋友拉著我去釣了一次魚。我的這個朋友告訴我,說他過去也是一點不喜歡釣魚,結果有一次被朋友拉著去釣了一次魚,從此就迷上了釣魚。而在我看來是中毒,深陷其中了。他家裏的地下室擺滿了釣魚的器材,光是魚竿就擺了一大排,各式各樣的。我第一次看到時非常驚訝,而且相當困惑。釣魚真的需要這麽多這麽複雜的器材嗎?我過去一直以為釣魚是非常的簡單,弄一根竹竿,再彎一個鐵勾就行了。對了,他的魚鉤也多的難以計數。看著讓人肉麻。而且,還有一把非常鋒利的處理釣到的魚的刀。

我覺得,有一些事情一旦你迷戀上了,最終就有可能從迷戀這件事變成迷戀與這件事相關的器材上去了。像許多女孩子愛一個男人,或者,許多男人愛上釣魚或攝影,都是這樣。當然,一些男人迷戀器材,一些迷戀器官。所以,看來還是炒股最好。炒股的人都隻是專一的盯著一塊屏幕,從來不會迷失。在對我的這個朋友總結出“擇友不慎”之前,我已經被他拉去釣了一次魚。當然也是出於好奇。不過,這次釣魚並沒有像我的朋友期待的那樣,我從此就迷戀上了此道。相反,我對釣魚更不感興趣了,再也不想去釣魚了。除非有人願意為此付給我很多錢。我對這位熱衷釣魚的朋友很抱歉,我向他解釋:奇跡從來不會在我身上發生。但他對我說,在他看來,這正是奇跡發生了。

不過,這次釣魚讓我知道了,釣魚可以非常簡單,但也可以非常複雜。而且,在海邊的礁石上釣魚還很危險。釣魚時會被突然打來的不測的大浪卷走。因為有時從海上會突然升起一個巨浪打來,那時人就像一片樹葉,根本無力掙紮,就輕輕飄飄的被打進海裏丟掉性命,或者是打倒在礁石上立刻滿身滿臉是血。你無法判斷這樣的巨浪會在哪裏在何時出現,所以也無從躲避,除非你不向海的深處走,一直在很淺的岸邊,但那樣又釣不到大魚了。

 

*

有一次我的一個喜歡釣魚的朋友,在美國駕車超速被警察扣下。如果你在美國生活過就會知道,美國的警察有多可怕。有一次我駕車並沒有超速,卻被警察攔住。當那個全副武裝的警察走來彎腰敲開了我的車窗時,我突然發現我不會說話了。但是,我的這個愛釣魚的朋友卻很大膽,當他被抓住時他竟然敢質問警察,說路上有那麽多的車都超速,你為什麽不把他們也扣下。而這個警察卻問我的那個朋友:你釣過魚嗎?我的這個朋友就以為機會來了,他竟然跟警察套起磁來,說自己很喜歡釣魚,是個釣魚迷。是啊,我剛剛不是說過,喜歡釣魚的男人可能內心都具有溫情的一麵。

警察抓路上超速的車輛時有些就像在釣魚。他們會把車停在某個隱蔽的路口,人貓在車裏,手中拿著一隻測速儀對準路上的車輛。有時你開的正爽呢,突然瞥見路口有警車,於是拚了命的踩刹車,但還是以每小時180邁的速度衝了過去,在這之後你就隻得心怦怦跳著,以追悔和痛恨自己的心情,一直踩著刹車把車速降到60邁的速度,慢慢開著,不時去看後視鏡,並為你前後的那些同樣超速的車禱告,但願上帝保佑警察把他們扣下。有時,警察還會使用一種像卡佛的詩中寫的那樣的飛蠅釣的方法抓超速的車。他們會開著偽裝成私家車的警車在路上,以上限的速度行駛,等被擋在他們後麵的車子不耐煩的按喇叭,然後換道從他們身邊疾速超過。這時他們才把藏在兜裏的警燈掏出來,安到車上,然後拉響警笛,跟上去。

飛蠅釣,是一種高級的釣魚法。不用浮子。需要很高的技巧。蠅餌很大,用塑料做成小魚的模樣,色彩鮮豔,裏麵塞上香氣四溢的魚食,拋出後就在水麵上快速複雜的拉動。所以,這需要距離,要把餌拋出很遠。那時餌的樣子像小魚在遊泳。這樣水中生性凶猛的大魚以為看到了小魚就會立刻撲上去,一口狠狠咬住魚餌,通常它們會因為用力過猛,一下子讓魚鉤把它們的嘴穿透,再也吐不出來了。

有許多路段的限速的確有些慢。上下班開車時,經常會出現路上的每輛車都超速的情形。不過,超速駕駛的確是非常危險的。不光關係到開車人的生命安全,還關係到坐車的人以及路上其它車輛的安全。所以,警察抓超速也是應該的。

在美國像我們這樣的外國人和警察解釋有時候會有危險。因為,我們的英語有時他們聽不明白。我在的那個實驗室就曾經有過一個意大利的小夥子,一天深夜駕車回家被警察扣下。在他試圖解釋時,竟然被警察用手銬銬了起來,扔進局子裏關了一夜。據說這個一米八長得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夥子,在美國的警察局裏嚇的失聲痛哭。他曾告訴我他是帕瓦羅蒂的遠房親戚,剛來美國時並不會英語。但意大利語和英語很相像。

回到前麵那個故事。我的這位愛釣魚的朋友駕車的確超速了,但他說超的並不多。當時路上許多車比他開得還要快。可他的運氣不佳,被警察扣下了。於是,他那時就指著路上飛馳而過的車輛,質問警察:這些車都超速了為什麽不抓他們?他的英語還沒有我好呢,本來應該被痛打一頓,然後也關進警察局,讓他失聲痛哭一回。但這個警察卻是一個愛釣魚的男人,有著溫情的一麵,那時他俯下身問我的這個小個子朋友:你釣魚嗎?小夥子。我的這個朋友連忙告訴警察,說他很喜歡釣魚。他的確是個釣魚迷,知道很多釣魚的知識,是個真正的行家,也有一屋子魚竿,和一盒子看著肉麻的密密麻麻鋒利的魚鉤,經常晚上花錢乘船出海去釣魚,把相互不滿的老婆和老媽扔在家裏。所以這次他以為他很幸運遇到了一個釣友,聊聊釣魚就可以僥幸逃過處罰了。警察聽過之後,也指了指那些飛馳而過的超速的車輛,然後問我的這個朋友:那當你釣上了一條大魚後,你還會關心河裏沒有釣上的那些魚嗎?說完敲了敲我的這個朋友新買的那輛黑色漂亮的SUV。

 

*

這些一晃都過去許多年了。但我還會經常回想起來。每次回想都感覺有趣,而且回味無窮。這個美國的警察不知道中國曆史。中國曆史上有過一種特殊的魚鉤,可以無痛的專釣一條特殊的大魚。釣魚真是一件越想越讓人著迷的事情。或許我應該把卡佛所有關於釣魚的詩都翻譯出來,研究一下。

釣魚都需要一個鋒利的鉤,無論有形或無形,還要有一個甜美的誘餌。而所有的釣的關鍵,都在一顆鋒利的鉤的兩邊,兩種不同的心思,停在那裏的一瞬間。

世界上有一種非常危險的緣分。

卡佛在這首詩的最後說,他父親的舌頭像停在魚餌後的那個念頭。可他沒有告訴我們,是停在哪一邊的念頭?岸上,還是水中?當這個時候,卡佛就是一個一流的小說家了。

 

八、偶然

關於災難,我們關心兩個問題:
它將何時發生?它會何時結束?
對於這兩個問題,我的答案是:
它會隨時發生;但也終將結束。
——羅伯特·弗羅斯
《關於災難》

翻譯可以成為一場災難。但這不好嗎?不。我要說的是,這好極了。沒有什麽在今天比災難更廣受歡迎,或者被幾乎完全忽略。這也正是我為什麽決定和敢於決定要開始翻譯卡佛的原因之一。

 

*

當然,另一個原因是因為舒丹丹在翻譯卡佛時沒有給出原文,而我讀到她翻譯的卡佛的《我的妻子》這首詩時,對這首詩發生了興趣,準確來說,是發生了異乎尋常的興趣,可是我卻找不到原文,這樣我就不得不去買了一本卡佛的詩集,買到卡佛的詩集後,又發現裏麵竟然一個中文也沒,這樣就覺得如果不看過一遍,好像不好,好像如果買了一本中文書,不看就是理所當然,但如果買了一本外文書,不看就是浪費,這當然是沒有道理的,但以我的英語水平,要看一本英文書必須先翻譯成中文,於是我又隻好硬著頭皮開始翻譯卡佛,結果在翻譯開始不久後,我又驚奇的發現卡佛的一些詩需要修改,我所說的是真誠但不客氣的,不而且是在翻譯成中文時才需要修改,是在英文出版前就應該修改,顯然戈登·利什編輯隻是修改了卡佛的小說,對於卡佛的詩采取了一種放棄的態度,但是現在卡佛已經太有名了,而一個人如果太有名了,往往就不是他了,一些不是他的東西就被附加給他,而許多是他的東西又不被抹去,總之,這或者能說明,名人,就是英文中的那個celebrity,不是個人努力的結果,是個人與社會共同創造的,這樣說來,我似乎完全可以修改卡佛,但是,畢竟修改像卡佛這樣有這麽大名氣的作家的詩讓我感到很不安,因此在修改的時候我總是提心吊膽,心懷憂慮,激情與惴惴不安並存,這種不安攪擾我和我的睡眠,我無法再和從前一樣的生活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再是我,我現在成了一個修改卡佛的人了。所以,舒丹丹在翻譯卡佛時,就已經注定要改變一個男人的身份和那個男人的生活,對此,她在翻譯時是決計不會有絲毫的察覺的。而且,在我看來,即便是在翻譯之後,甚至是在閱讀完我的這篇文章之後,仍然未必意識到這種影響的嚴重程度,即她開始了一個修改卡佛的男人的創造。

所以,翻譯,並不隻是譯者和作者的一場愛戀,而是在構建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開始一次翻譯,無論如何,是一種帶有輕率意味的冒險。有人可能受到傷害,犧牲,或者活活氣死。而每一次幸福,都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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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le Began辛波斯卡說The world is never ready for the birth of a new baby每一個孩子的誕生,都是一種偶然。沒有人能為一個孩子的誕生,做好足夠的準備。可造物卻早為每一件事情的結束做好了安排,而且,給每一個孩子都已經畫好了一份不可更改也無法預料的藍圖。

所以,我們隻把偶然發生的,叫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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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卡佛在成名後小說受到編輯的影響就比較少了,更多的表現出那個本真的卡佛。比如,《大教堂》。可是在讀《大教堂》時我的感受卻很奇怪。一方麵我能時時感覺到卡佛敘事的天才,但我不喜歡這篇小說裏的那種溫情,那種卡佛式的溫情。

卡佛既有冷酷的一麵,又有溫情的一麵。兩種屬性都是真實的。但隻有當他冷酷時,他才是一個一流的小說家。溫情也可以成為一流的小說家,但卡佛不是。可是,卡佛又心很軟,抑製不住他的溫情,這就妨礙他成為一流的小說家。但他偏偏遇上了一個心很硬的編輯,把他辛辛苦苦寫的小說生生砍去一多半。溫情全刪掉了,變成了一種沒有一點希望的小說。而且,充滿了無意義的神秘。這時,卡佛便成為了維納斯,並且,他成功了。其實,很多人都是維納斯,隻可惜沒有人去切他們。卡佛的小說並不是極簡主義。這是關於卡佛最受人喜歡的誤解。卡佛的小說裏有著極為精細的描寫,但事件的連續性被切斷。這樣隻留下了幾塊殘缺不全但刻畫精美細膩的殘片,神秘感便由此產生了。

在這一點上,卡佛和王小波剛好相反。當王小波在他的小說中釋放溫情時,他的小說是最好的,也是最有力的。當他的文字冷酷、荒誕時就顯得有些做作了。王小波在本質上是傳統的。他的現代性是模仿的。或許那也是他真實的方式,但就像卡佛,當王小波現代時,就不夠好了。

“我二十一歲時,正在雲南插隊。陳清揚當時二十六歲。”

所以,我看《黃金時代》的感受也是奇怪的,王小波似乎為了使小說的最後有一種震撼的力量,就在前麵把很多東西都強行抑製、改變,讓整部書中的兩個年輕人行為與話語都變得怪怪的,像兩個蒼老的中年人。並不是像《黃金時代》中所寫的那樣,我仍然記得我的二十一歲、二十六歲,那些青春的歲月。我仍然相信青春有著某種非常強大的東西,不會被任何時代所磨滅。它們是永恒的。這一點我非常肯定,我的記憶很清晰。非常的清晰。

 

*

讀卡佛的詩,我發現一個有意思的地方,就是當卡佛用星號把一首詩分成兩部分時,好像都處於一種矛盾的心態。這樣的詩似乎可以精簡,但他狠不下心來刪。

Prosser
by Raymond Carver

In winter two kinds of fields on the hills
outside Prosser: fields of new green wheat, the slips
rising overnight out of the plowed ground,
and waiting,
and then rising again, and budding.
Geese love this green wheat.
I ate some of it once too, to see.

And wheat stubble-fields that reach to the river.
These are the fields that have lost everything.
At night they try to recall their youth,
but their breathing is slow and irregular as
their life sinks into dark furrows.
Geese love this shattered wheat also.
They will die for it.

But everything is forgotten, nearly everything,
and sooner rather than later, please God—
fathers, friends, they pass
into your life and out again, a few women stay
a while, then go, and the fields
turn their backs, disappear in rain.
Everything goes, but Prosser.

Those nights driving back through miles of wheat fields—
headlamps raking the fields on the curves—
Prosser, that town, shining as we break over hills,
heater rattling, tired through to bone,
the smell of gunpowder on our fingers still:
I can barely see him, my father, squinting
through the windshield of that cab, saying, Prosser.

Raymond Carver, from Fires (Picador, 1986)

Prosser這首詩,最有力的一擊當然是最後詩人父親的那句話:Prosser。但他在寫這首詩時太動情了,沒有控製住,在前麵過早的開始抒情,而且有些嘮叨。

首先,野鵝這一意象,我認為並不一定是必要。放在此處也有些意義上的含混。Geese love this shattered wheat also. They will die for it.野鵝也喜歡碎麥粒,它們願意為它而死。當然這樣的句子很煽情,會有很多人喜歡。但這到底是要說什麽呢?而前麵還有:Geese love this green wheat。野鵝愛這些綠色的麥粒。那時卡佛滿心的愛意和傷感,他發現野鵝即愛這些新生的綠色麥粒,也愛那些衰老的碎麥粒。野鵝熱愛生活啊!很多時候我會感到口渴,這是我就不喜歡喝飲料,隻想大口大口的喝白開水。而接下來那一大段,走進來,走出去,停了一會,又走了,就真的就有些羅嗦了。

小說可以寫的非常簡潔,也可以寫的非常羅嗦。當小說不停的羅嗦時可以漸漸積累出非常強大的力量。但詩歌是經不起這樣的羅嗦的。在詩歌中有時你說的越多,詩歌的力量就越減弱了。當然,這隻是我的非常個人化的觀點。個人的口味。但是現在,我就要依照我的口味,修改一下卡佛的這道大餐。首先,我把那隻野鵝從菜單上劃去了。它太油膩了。我發現我現在口味越來越清淡了。但我要聲明,我並不想成為素食主義者。我仍然喜歡吃肉。

 

*

普羅賽

冬天普羅賽鎮外的山上
有兩種麥田:那些嫩綠的麥田,麥苗
在夜裏從犁過的泥土中鑽出來。
還有是延伸到河邊的麥茬地。
那是已經失去了一切的麥田。
在夜晚試圖回憶他們的青春,
但他們呼吸隨著他們的生命
陷入黑暗犁溝變得緩慢而不均。

所有的事情都被忘記了,幾乎所有的,
那就越早忘掉越好,謝謝你上帝——
父親,朋友,和幾個女人。
他們全都走了,除了普羅賽。

那些夜晚回家開車穿越幾公裏的麥田——
轉彎時大燈掃過土地——
普羅賽,那座小鎮,在我們翻山越嶺時正閃著光,
車裏暖風轟響,疲憊浸透骨髓,
我們手指還遺留著彈藥的氣味:
我幾乎已經看不見他了,我的父親,那時眯著眼
透過車的擋風玻璃看向窗外,正說出了,普羅塞。

最後的saying,在英文裏聲音比say長,而且表示出一種時態。所以,中文不應簡單的翻譯成,“說”。那樣,許多東西就沒有了。

 

*

好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喜歡我的譯本。如果,你覺得我的這種翻譯反而把原詩搞壞了,那麽,你一定要相信,這隻是一種偶然。

偶然

有一萬種理由應該愛上你,
可愛上你仍然是一種說不清的偶然。
所有美好的都是偶然的。
我們偶然來到這個世上;
你偶然翻開一本書;
又偶然讀了這首詩:
蠟燭願為人們燃燒,
人們卻選擇了電燈。
這是現代社會的秘密。
現在這首詩已經結束,
這本書也快要讀完了。
你可該怎麽辦?
但你已經把書合上。
感覺還不錯。
生活,是許多
必然的選擇。
但你總是覺得自己在不停的錯過。
所有美好的都是偶然的。
它將出現在
下一個路口;
下一本書;
明天;
下一次相遇;
或者,分手
或者,回憶
…………。
你也不知道。
有一萬種理由
應該愛上你,
可你仍然相信
所有美好的都一定是偶然的。

 

九、檸檬

關於詩歌的一些隨筆

有一對年輕的戀人,可能十八、九歲或者二十剛剛出頭,他們來到這裏,沿山穀漫步。後來兩個人在一棵大樹下停了下來,他們親吻了。我一直注視著他們。親吻之後他倆又坐到草坪上,這一次他倆沒有靠在一起,顯然這是一對初戀的情人。最後他們又一起離開了。在我眼中這裏滿山青翠,風景秀美,夏天山花爛漫,冬天大雪紛飛。這裏就是我。我是一座山穀。但如果從來沒有人來到過這裏,那麽我就並不存在。但當你反駁說一座山穀即便沒有人知道也依然是存在的時候,我就存在。因為,你已經想到了我。這裏雖然不是風景名勝,但也總偶有人至。有時在節假日甚至會熱鬧上一陣。曾經有過孤獨的遊子,一個人背著雙肩包,在山穀裏遊蕩,一言不發。也曾在周末來過一家人,到這裏燒烤,那個男孩子跑到一棵樹下撒尿,後來他的爸爸也跑過去背過身去解手,再後來女主人也想要解手了,她羞澀的跑到較遠的一個隱秘的矮樹叢裏,四下看了看,才解開褲子蹲下去。燒烤後,他們聊天,在草坪上打球,直到快傍晚時才收拾好東西愉快的離去了。從這裏回去的人們有時會偶爾想起我,在和別人的談話中提到我。於是,現在,我就是一座山穀了。當人們談到山穀時,那就是我。對,it’s me. 山穀。

 

後來我意識到,一件事情隻有被人講述時才是真實的。真相不是存在於事物的內部,而是存在於對事物的講述裏。而且,隻有那些被重述的事情才是有意義的。一件事情如果隻發生過一次而從來沒有被人重述過,是沒有意義的。我們甚至無法證明這樣的事物的存在。所以,後來我開始迷戀上了講述。講述別人的一部小說,或一首詩,或者一個故事。其實並沒有一個作者真正知道他所寫故事在被講述時是什麽樣子,而更不會知道講述之後會引發些什麽。就像現在。我坐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店裏一邊喝咖啡一邊讀卡佛的這本詩集:All of US想找出幾首詩來翻譯一下。但隨手翻開的那一頁上印的卻不是一首詩:Some Prose on Poetry。我快速瀏覽了一遍,是一篇小說或者隨筆什麽的。就在這時有一個人來到我的對麵,問我是否可以坐在這裏。當時咖啡店裏幾乎沒有別人到處是空座,但我當時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因為在思索著卡佛寫的這篇Some Prose on Poetry,關於詩歌的一些隨筆,於是就隨口說:當然可以了。卡佛講的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許多年以前——可能是1956或者57年吧——當時我還是一個不到20歲的孩子,卻已經結了婚,靠給藥房送處方藥掙錢養家。在Yakima,我不知道應該怎麽對你說這個名字,Yakima是華盛頓州東邊的一個小鎮,是個很小的小地方,你肯定沒有聽說過,anyway,我的工作就是開車在小鎮上把藥送到人們家。有一次我送藥的那家主人把我帶進這棟房子最裏麵的臥房。老人顯得很警惕。他已經很老了。一個人住在這棟大房子裏。進到臥室,他請我在這裏等一下,自己緩慢的轉身去取支票本,這有些怪怪的。我倒是無所謂。隻不過通常人們是絕對不會把我帶進他們的臥室裏等著的。不過,anyway,當我一個人留在屋子裏時,就開始打量起這間房間。我馬上就被震驚住了。房子裏到處是書:咖啡桌上,沙發上,床上,床頭櫃上,當然了,還有書櫃裏,還有地板上。到處都能看見書。我從來沒有見過誰家裏有這麽多書,像個小圖書館。他的書櫃是那種很高都就要頂到屋頂上的那種,裏麵放滿了書。後來,我注意到咖啡桌上有一本雜誌。雜誌上放著一包糖,可我注意的是那本雜誌的名字:Poetry,詩歌。我非常震驚。這毫不誇張。怎麽說呢?anyway,我當時就拿起了那本雜誌,先把那包糖小心推到桌子上。這是我第一次看這種嚴肅雜誌,不要說還是一本詩歌雜誌。我當時完全被震撼住了。然後,我開始貪婪的拿起那些書來翻,一本接著一本。我記得有一本叫:The Little Review Anthology我得說那時光是看到書上寫的“edited by”的字樣,就讓我感到神秘。更不消說那個神秘的“Anthology”。“Anthology”是什麽意思?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的人,寫了這麽多的書?然後,我又發現一本很厚的詩集。於是我扔下所有其他的書,拿起這本詩集,一頁一頁的翻,都是一行一行的詩,有那麽多,樣子看著怪怪的。我從來沒有看過整本的詩集,光是這種整本書都是一行一行的向下排開的樣子,就讓我震撼了。為什麽?這是為什麽?為什麽會有人要這樣寫東西?我從來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書,裏麵是全是詩,一行一行排下來,留下許多空白,有些很短,有些非常非常長,一頁一頁翻過去,仍然沒有結束,沒有結束。一本詩集,詩,詩,全是一首一首的詩……。這時,那個老人突然走了進來。

 

終極遊戲

我剛進入這家網絡遊戲公司時就聽人們說,老大是一個天才。他3歲時就能背下100首唐詩。那時,他的父母要當眾炫耀兒子時,就會把他叫來,當老大步履蹣跚的走到客人麵前站定時,父母隻需隨口說出一首詩的名字,就像按下了錄音機的開關,那首詩就吱吱呀呀蹣跚著從老大幼稚的喉嚨湧出。不過,現在老大在談話中好像從來沒有引用過什麽唐詩宋詞。老大16歲考上重點大學,可能是清華或者浙大什麽的,數學係。可是據我在實際中的觀察,現在老大一點也看不出有天才的跡象。但是,有一次老大在某個例會上說的一段話卻把我給震驚住了。他當時說:人類一直在發明遊戲,圍棋,象棋,紙牌,還有體育,舞蹈,雜技,這些遊戲都很好,但都不是最成功的,缺乏終結性和限製性。但是,未來人類最終將發明一款終極遊戲。而我們現在做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從這一點來看,老大仍然是一個天才。他心裏有著很大的野心。老大畢竟是老大。”我說完,夜店突然像肚子抽筋似的笑了一下,“終極問題。”她又在笑:“老大是一個非常世俗的生意人。我們這裏不過是這抄抄那抄抄而已,並沒有什麽原創的東西。”“終極遊戲。” 夜店再次像肚子抽筋似的笑了一下。我微微怔了一下,似乎清醒過來。夜店的話我也承認,簡單來說,的確是這樣的。老大也常說:關鍵不在原創,而在市場。他總愛舉蘋果的例子。當然不是《聖經》裏亞當和夏娃吃的蘋果。不過,老大的那個終極遊戲的概念讓我著迷。那將是一款什麽樣的遊戲呢?以遊戲終結遊戲。我覺得它就像是在一座屋子裏建起一個更大的屋子,把外麵的屋子包含了進來。解開了一個複雜的結的過程中漸漸係起一個更大的結。它並不是像蛤蟆所說的,是生活的本身,而是對生活的模擬,但模擬的結果是一種否定,就像一個人不停的在各種鏡頭前拍照,後來漸漸他的存在被一張張照片替代了。一種黑色的模擬。一個終極問題。它將是把所有的人都聯係在一起,而最終成為生活的本身。因而也獲得了一種規定性。“但是,或許人類早已經發明出了終極遊戲,”我說到這裏時並沒有故弄玄虛的停頓下來,而是繼續輕描淡寫的說出了答案:“那就是語言。”解釋完這些,我伸出了一點點舌頭,舔了舔嘴唇。夜店凝視我片刻,就是因為看見了她的注視,我正在伸出的舌頭突然縮成一點點的小小的尖兒,在嘴唇上舔了一舔就一下子縮進嘴裏。而這時夜店突然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玩弄著我的下巴,輕聲說:“你也是一個天才啊!”

夜店的手很小。

 

我不知道當女人撫摸到一塊布滿胡子茬的下巴時,她們會有一種什麽樣的感受。我每天都要用一把電動剃須刀在臉上不時劃來劃去,把臉上刮得光溜溜的。因為我天生一張娃娃臉,但胡須卻出奇的旺盛,毛發又黑又濃密,長得到處都是,而且每一分鍾都在瘋長。這使得我的麵相,如果不及時刮去胡子,便會呈現出一種相當矛盾而混亂的情景。我曾試著蓄過須,那樣子在鏡子裏看起來相當怪異,像一隻人形的猴子,不像是人但又仍然像人。大學時我的女友時常會在親吻時抱怨我的胡子茬把她的臉紮疼了。她的皮膚非常稚嫩。在我們相愛漸久之後,她首先開始對我的胡子不好了。她不再忍耐我的胡子,有時會在我們熱吻時,會突然把臉閃開。於是,我向前伸出的嘴唇就撲了個空,這才睜開眼睛知道,又忘了提前刮刮胡子。我想蓄起胡子讓我的女友看一看那種奇異的麵相,但被她斷然否決。她仿佛隻愛某種麵相的我。後來她又喜歡上了親自動手給我刮胡子,先讓我坐好,揚起下巴,一動也不許動,然後打開我的電動剃須刀,轟響著在我臉上刮來刮去,我那時就會覺得自己像一隻在被剃毛的小綿羊。有時她刮得會非常悉心,讓我突然間有一種幸福感。但有時她隻是亂刮一氣,同時不時的威脅我,要刮掉我的眉毛,我的眉毛也很重,眉心連在一起。雖然很明顯她是在嬉笑的說出這樣的話,但天曉得她會不會那一天真的在我的眉毛上突然抹上一道。這讓我仰著頭在閉上眼時感覺非常恐懼,所以我總是在極力仰頭的同時大大的睜著眼睛。有一次我在午睡中被轟響的電動刮胡刀驚醒,發現我的女友正在刮我的胡子,嚇得我馬上摸了摸我的眉毛。

 

有時夜店的笑容給我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關於夜店。我應該如何評論夜店呢?夜店的真名叫範夜。她告訴我,這是因為她是在子夜十二點整降生的。一分都不差。說這話時沒有慣常如罩在一層薄紗後麵的笑容,而是表情認真,透出幾分神秘。我於是仿佛在眼前看見,牆上掛的一隻圓形掛鍾。鍾表的指針在分分秒秒的接近著子夜,時針的移動隱秘得幾乎難以察覺,分針在輕微的抽搐,隻有秒針明確無疑在滴滴答答著一刻不停的周而複始的移動。而在這張表盤上我還看見,一間夜晚燈火通明的醫院產房裏一片忙亂的景象,那裏一個年輕的女人雙腿叉開高高的架起,仰麵躺在一張婦科診療椅上,許多身穿白衣帶著白帽子白口罩白色橡膠手套的人圍在她的叉開的兩腿間。子夜鍾聲敲響的一刻,那隻表盤上的時針、分針和秒針同時動了一下合攏在一起,範夜就是在這個時刻被生了出來。但這也很難說。誰也說不清她到底是在哪一天出生的。這個躺在助產士手中的嬰兒,是屬於今天,還是屬於昨天?接著範夜哇的一聲哭了出來,聲音嘹亮,這時產房中所有的人都同時鬆了一口氣,一股喜悅之情彌散開來。

在範夜的身上總有一股妖氣,或者說某種神經兮兮的氣氛。這可能和她是心理學專業的女研究生有關。我們的公司裏有許多形形色色的怪人,就像一個動物園。我覺得這裏除了一半的人是弱智患兒,其他的都是天才。盡管,我們這個公司隻不過是一個為抄襲和拚湊而忙碌的公司,加上一點小打小鬧的發明,然後用像鼻屎一樣的粘合劑整合在一起。但我們的遊戲仍然有足夠的吸引力。比如說蛤蟆吧。蛤蟆的真名叫李雲輝,是學曆史的。但我們都叫他蛤蟆。呱,呱,……。蛤蟆的嘴特別大,當他說到他想要強調的字句時,他會先把瘦削的嘴裂閉上,微微揚起下巴,保持不動,然後注視著他的聽眾再把嘴慢慢的極力裂開,在嘴角擠出一層層深深的皺褶,做出要那個發音的樣子,然後,才用力的、一字一頓的把要說的話說出來。如果他是連續不斷滔滔不絕的議論,那麽他的那張大嘴的運動就又像是在大口的咀嚼空氣。他好像想做每一個人的精神導師,除了老大和夜店。夜店說他有心理問題,嚴重的自卑情結,所以表現出過於的自大。我感覺蛤蟆好像非常害怕夜店。關於夜店。她打扮時尚。她很漂亮,她也很聰明,但和老大不同,範夜仍然屬於我們這樣的芸芸眾生,使她卓爾不群的,應該說既不是她的漂亮,也不是她的聰明,而是比她漂亮的女人都不如她聰明,而比她聰明的女人都不如她漂亮,這是她的優勢。然而,關於範夜,最吸引我的是她的嘴唇。這是一個秘密,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起過。她的嘴唇有一種特殊的質感,既豐滿,又不過分的豐滿,停止在剛剛感覺到豐滿的時刻恰巧就停止了,而她的形狀迷人,總讓我覺得那雙嘴唇像是身體的本身,而不隻是身體的某一部分。那上麵還總是塗著一層更柔軟的唇彩。就這樣在我和範夜閑聊時,我一次次被她的嘴唇不自覺的吸引,隻是專注的看著那對嘴唇,而漸漸聽不見那對嘴唇正在說的是些什麽了。

範夜說,老大的妻子是一名醫生,不僅身材高挑,非常漂亮,而且還喜好文學詩歌和古典音樂。老大的長相自然是沒法評論了,因為,我們既不想惡語傷人,但又不能太不顧事實。他比他的妻子還矮一頭。品味更是出奇的差,沒有任何愛好,除了喜歡開著一輛紅色的越野車跑長途。夜店說並不排除這樣的可能,有一天老大開著他的這輛傻乎乎的像個新郎官的紅色的越野車走了,就再也沒有回來了。那時,雖然我們就失業了,但這畢竟證明老大的確曾經是一個天才,而且現在仍然曾經是一個天才。夜店的觀點是,當天才離開了學院,就沒有任何優勢,如果不能及時的把天才轉變為狡詐。所以,愛上天才的人最終得到的不過是恍然大悟後的追悔莫及。我那時的評論是:這都是些世俗的觀點。而夜店說,她就是一個很俗氣的小女人。夜店在說這些時突然變得非常的嫵媚,但那嫵媚轉眼之間就消失了。夜店在講:有一次,老大把大家招到家中聚會,在聚會上,老大的高跟鞋上的妻子當眾指責我們開發的這些遊戲,是用各種方法引誘孩子,讓他們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像吸毒一樣。她居高臨下指著老大說,這麽做是不道德的。當時老大站在他家裏的寬大到空曠的客廳裏站在她站在他的漂亮的站在後跟末端尖銳的高跟鞋上的妻子麵前,仰著頭,滿臉通紅,張口結舌,竟然說不出話來。而站在他周圍的我們這些老大的員工也都灰頭土臉的。你知道從心理學的角度,這說明了什麽嗎?

 “嘿,你在聽我說話嗎?”

 

 “你一定是失戀了。” 我聽見夜店的聲音透過了夜晚,像一隻很輕的貓的影子。夜店說:我不會愛上一個女人。我隻會讓愛上我的女人最終受傷害。我聽了不置可否。對於這一點我自己也不敢說是或者不是。但她接著說我有同性戀傾向,我就一下子笑得趴在了桌子上。我說:“姐,我受不了你了。我有女朋友。”接著,我趴在桌子上,用嘴放了二百個大屁。然後,放聲大哭。夜店把留著把手放在了我的頭上。

那時已經到了下班時間,外麵的天色變得昏黑,公司裏的燈都亮了起來,人們在紛紛往外走。如果是夏天,下班的時候外麵的天還是大亮的。但現在是秋天了,而且正在進入深秋,下班的時候外麵就變得越來越黑了,如果還下著雨,這個城市的秋天經常下雨,那麽外麵的街道就會顯得更暗,而且空氣和街上的色彩凝重,冷濕,到了冬天下班的時候,外麵就全黑了,但如果下了雪,雪剛剛停下的時候,街上會顯得很亮,那種亮不是白天的那種明亮,或者在燈火通明的公司裏的那種纖毫畢現的清晰的明亮,而是一種光潔的感覺,鋪天蓋地的,像是在一個潔白的夢裏,靜謐,讓人心情平靜,而且還飄著一絲虛渺的愉快感,但如果雪依然還在下著,而且下的很大,紛紛揚揚的布滿傍晚時的天空,雪片像手掌一樣,那樣你的眼前就會變得淩亂而且迷茫,夢境的感覺就消失了,你會看見路上的車開的緩慢,行人都低著頭在走著,步履艱難。我這時聽見耳邊範夜的聲音,像一片帶著露水的草坪,她把兩隻前爪輕輕按在了我的肩頭,一隻玫瑰色的孟加拉猛虎,蜻蜓般躍上草尖,走進草葉上一滴明亮的露水裏,她把嘴唇湊近我的耳邊,“你,一定是,失戀了。” “走開,別煩我。”我坐在那裏沒有動,但心裏奇怪自己為什麽一下子就承認了。我的一邊的耳朵仿佛微微動了一下,似乎感覺到從她濕潤的嘴唇間吹來的氣息,像一陣風吹過蜿蜒曲折的街道。她的嘴唇停在了離我的耳朵很近的地方。我的耳朵好像又抽動了一下,我聽見那對柔軟的嘴唇對著我的僵硬的耳廓說,“你啊,根本不懂得什麽是愛情。”停了停,她的眼睛似乎在看著我的耳朵,然後,她的嘴唇聚攏成一個布滿皺褶的O形,對著我的耳朵輕輕一吹。一個激靈傳遍整座湖水,我使勁一抖肩膀,那個O一下子鬆開,拉直,然後兩邊微微翹起,變成了一根弧線,然後升向高空,兩隻小手也蜷縮起來鬆開了我的肩頭。我感覺到範夜的笑懸在半空裏,然後轉動90度,高跟鞋的有韻律的嗒嗒聲,一下一下,向著門口遠去了,不久就消失在了公司大廳的門外。“你一定是失戀了。”

我的確失戀了。那天下班後仍然坐在公司裏。然後範夜離開時瞥見我,便看透我的秘密。失戀很痛。我的女友脾氣特大。經常會為一些小事大發脾氣。我們的愛戀中充滿了小事,缺乏重大事件。我的脾氣也很不好,但每次爭吵之後,總是我要認錯服輸,反複勸她不要再生氣。她卻總是對我說:我沒有生氣。真的,我沒有生氣。說時還總要把搭在眼前的一縷頭發一甩。她每甩一次,我就是一顫。我記得小的時候有一位李叔叔。那時我很小,記憶中李叔叔好像經曆了一些不幸的事。他經常來我家和我爸喝酒。喝酒時述說往事,漸漸變得醉醺醺的,那些傷害他的往事,我都一點也不記得了,當時很可能就根本沒有理解,但我記得我爸勸他別難過開心些忘掉那些過去的事時,他總是說:哥開心。真的,哥現在每天特開心。一說就是一晚上。並且,他每說過這句話就歎一口氣,而我在一旁心裏就是咯噔的一下。但是沒有人知道。那時已是下班時間,外麵的天色變得昏黑,公司裏的燈都亮了,人們在紛紛往外走。我聽見耳邊範夜的聲音,如潮濕的風吹動漫天冷雨,她雙手輕輕按在我的肩頭,雨滴打落下的兩朵花瓣,像野獸的小爪子在泥上留下的足跡,落在我的肩頭,然後花瓣被風吹走,一陣疾雨過後,在我的白襯衫上染下兩片淡紅色的印記,洗也洗不掉,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你一定是失戀了。”

在夜店的腳步聲消失之後,在所有的聲音消失之後,公司裏安靜下來了,這時我看見旁邊的桌子上有一本詩集。

 

我們所有的人

詩集是英文的,翻開了用一個本子壓著。我從畢業之後就再也沒有讀過英文。而上一次讀一首詩是什麽時候?可能還是在高中。轉眼大學畢業已經許多年,仿佛大學的時光非常非常遙遠了。我突然想到一條河,前方遠處是黑色的森林,身後是一個小村莊,一群長著彎彎牛角的水牛正在渡河。“應該如果結束一個遊戲?”老大說這是每一個遊戲的設計者都要考慮的問題,在“GAME OVER”出現時,應該喚起每一個遊戲者重新開始的欲望。或許,真正應該的是設計一個永遠不會結束的遊戲,但老大說那樣不會成功的,沒有GAME OVER的遊戲是不會長久的吸引遊戲者的。關鍵是GAME OVER出現的頻率和方式。但結束一場遊戲和結束一場生活有什麽相同和不同?那本書是許芸芸的。許芸芸是大學畢業剛分來的女孩子。平時話不多,總愛埋頭看書。和我靠在椅子裏伸直雙腿拿著書歪著腦袋看不同,許芸芸總是爬在桌子上雙肘支住身體聳著肩把頭埋的很低皺著眉頭看,仿佛對身外的一切都不管不顧,“埋頭”一詞說許芸芸看書時的樣子是再恰當不過了。第一次看到許芸芸讀詩時,我吃了一驚,當時隨口做出了一個輕佻的評論。但現在當我探身小心的抽出那本詩集時,我的心中竟有一絲恐懼,我的手竟輕輕的在顫抖。我拿過那本書,我已經很久沒有拿過一本書了。那本書很厚,但拿著很輕,比通常的中文書輕許多。那時候,失戀正讓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我真的要在這家公司裏幹一輩子嗎?一輩子做一個遊戲設計員為人們設計遊戲?然後,這個問題就和失戀一起讓我的內心隱痛,像一首二重奏。我看了看翻開的那一頁,是一首叫檸檬什麽的詩,Lemonade。我的英語不好,那個單詞我也不認識,肯定是和檸檬有關。檸檬?而那首詩讀來不像是詩,每個句子都很長,整首詩也很長,但我突然想把它讀完,想知道這個作者在說些什麽?他為什麽不把它寫成一篇小說,或者散文什麽的。詩好像寫的嘮嘮叨叨的,我讀得模模糊糊,有許多單詞不認識。應該如何結束一場遊戲和一段生活?或者我應該去和老大談談,我應該在遊戲設計一場戀愛。那時老大早已經走了,現在正開著他的紅色的牧馬人在回家的路上,像一個滑稽的新郎官,開始為生活盲目的忙碌,一路車開開停停;夜店坐進了她的那款兩門的mini cooper,發動了車子,她穿著一條時尚的裙子,嘴唇塗著一層閃著金屬光澤的口紅,正將車徐徐開出地下車庫,在要進入主路時把車停下來,小心的探頭看著道路的另一邊;我的那輛白色的本田停在空曠的地下停車場幽幽的燈光下沒有影子。那首印在淡褐色草紙上的詩在向前或者向後延伸著它自顧自的孤獨的敘述,詩裏正在說的是一個美國的小鎮。鎮上的有一個叫吉米的中年男人給詩的作者打一隻巨大的書櫃。是那種通到屋頂的大書櫃,環繞所有的牆。那個詩的作者家裏有許多書。而這個故事就在其中的一本裏。吉米的兒子不久前在河裏淹死了。幾天之後,吉米看著人們用機器把兒子打撈上來,淌著水放在岸邊的一塊石頭上。但是吉米好像是一個非常樂觀、堅強的男人,在為作者幹活時一點也看不出悲傷。可是,後來作者又接觸到了吉米的父親、母親和他的妻子,才漸漸發現真實的情況並非如此。那個男人的兒子的死,對他的打擊非常大。吉米陷入深深的自責。他總是看到人們,在淡淡的褐色的草紙上,用機器把他的兒子從淡褐色的水中打撈上來,放在那塊平坦的大石頭,而且他還總是翻來覆去的思考為什麽這件事情會發生。他不停的和自己的妻子討論。首先,和他有關。是他同意讓兒子去買一個叫檸檬什麽的東西。這個東西其實並不是他們非要不可的。而這個叫檸檬什麽的東西又與一係列的生產、加工和運輸的人有關,與這個超市有關,與檸檬的種植、采收有關,甚至與最早的人類發現檸檬這種植物有關,和人們發明這個過程中涉及到的每一樣東西有關。這樣一來,人類的每一個悲劇就幾乎和每一個人都有關,而且和人類整個的曆史有關。而每一個人的每一天的生活,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都會與現在或許未來甚至是過去的某一個悲劇有關。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製造著悲劇。

這時我翻過書看到那個作者的名字叫:雷蒙德·卡佛,那本詩集的名字叫:All of  Us。我仍然不知道這個Lemonade是什麽意思,但一切似乎都是與檸檬有關的故事。

 

十、見證驚奇的喜悅

“我很想講一講《檸檬》這篇小說完成的經過。大約是在兩個月前,我發了一篇博文,然後有一位叫土豆的網友在博文下留言,說:‘我也不生氣。’我當時看到後突然很興奮,立刻提筆寫了一個玩笑性質的小故事,名字叫:沒有人能傷害你。但我什麽會突然很興奮呢?”

回複之後,多少有些意外,土豆又留言談到了她以前男友甩頭發的一個動作。或許她是在開玩笑,但我不知道。我隻習慣理解字麵的意思。但是,如果那個時候不是我正在準備翻譯幾首卡佛的詩,以此來寫一組卡佛翻譯的文章;如果不是在那時在準備的過程中我恰巧讀到了卡佛的一篇隨筆和那首叫《檸檬飲料》的詩,並考慮用一種重述的方式來一次變形式的翻譯是否有意義,是否足夠的引人入勝,那麽後來發生的事情可能,不,是一定的,將完全不同了。

我或許會就此打住,然後這件事就過去了,再也不會被想起或提及了。然後,就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更不會有人試圖探究這件事的真實性。那麽什麽是真實呢?但也可能我會繼續興致勃勃的把這個玩笑開下去,那麽真正的並不存在的是這篇文字和叫《檸檬》的小說。那麽,我或許會再寫一個留言甚至小說向土豆網友訴說我青春期時謝頂的苦惱,告訴她我還在上高中時就已經嚴重謝頂,隻有腦袋的兩邊長著厚厚的像推起來的耳罩的頭發,中間像溝渠一樣全禿了,光溜溜的。那時同學們都管我叫教授,這個外號延續了許多年,直到我在工作的院校到了應該評教授的年齡才消失了。我真應該把這個故事寫出來,告訴土豆網友冬天下雪時,我是怎樣感覺到冰涼的雪花落到我的那塊謝頂的頭皮上,以及它們是怎麽樣一次次的融化成頭頂上的水滴。可是,實際發生的是,讀到土豆網友的第二個留言後,我忽然意識到在我第一次回複中寫的那個小故事和卡佛的那首詩竟然有著內在的呼應。我很快把卡佛的重述與這個故事融合在一起,寫了一個更完整、更長的小說,名字叫:每個人都在傷害著你。當然,最終這篇小說變成卡佛翻譯中的一章並不容易,我重寫過幾遍並,做了很多的修改。最後小說的名字變成了《檸檬》,它包含了三個小題目:關於詩歌的一些隨筆,終極遊戲,和我們所有的人。我認為這篇小說是這組卡佛翻譯的隨筆的關鍵。另外使我覺得應該把這篇文章放在這個卡佛翻譯隨筆的係列文章中的原因是,即便是小說本身不值一提,它的寫作過程仍然可能是饒有趣味值得玩味的。

當然,實際發生的情況還要複雜些。寫這篇說明性的文字遠比我想象的要複雜和困難。我寫了許多次,一直不能確定用什麽樣的方式、語氣來完成這篇文章,嚴肅的,平淡的,調侃的,把它寫成雜文,隨筆,或者小說,甚至我還考慮過把它寫成一封很長的信。所有的這些嚐試都半途而廢。有幾次我已經把文章寫的很長了好像就快要可以結束了。所有那些文字的內容都非常龐雜。當然我最終放棄了那些龐雜的論述,選擇了現在這樣簡明的形式,原因並非因為其龐雜和敘述的內容與卡佛的翻譯貌似沒有太多的關係,我向來喜歡寫內容繁雜、缺乏明確的主題、關聯和完整故事情節的文章,我寫的這組隨筆本身就一直和卡佛的翻譯若即若離,有時甚至貌似形同陌路,促使我最終放棄的原因在於疲倦。而一個總是感覺疲倦的人是什麽也做不好的,並且最後總是趨於一種心灰意冷的簡單。

在寫完《失去愛》後,我一直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長時間的書寫,一氣嗬成完成很長的文章而不喪失興趣,或者,更糟糕的是,激情。真正的書寫就是一種自我毀滅的激情。如果在當時,如果在當時我還能有更多的一點點的能力,我一定會毀滅的更徹底一些。這樣就不必像現在這樣為書寫時內心的疲倦、手臂的酸痛和靈感的匱乏而感覺煩惱,也不必像現在這樣總是擔心、害怕,害怕那些喜歡過《失去愛》,並因為這部小說而愛上我的讀者終有一日會將我和我的這部小說拋棄。如果是這樣,如果是這樣的事情有一天真的發生了,那錯誤一定不會是在於我的讀者,唯一的罪責就怪我當初沒有毀滅的更徹底一些。我仍然懷念那些毀滅的日子,在那些日子裏,我可以生活在一部小說的真實裏。這好幸福。它可以幫助我擺脫現實生活的真實性。但現在那個世界的大門向我關閉了。現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能夠有朝一日能夠重新開始再寫一部長篇小說,像一個嬰兒一樣的發育成長。而且,這一次我一定要把這部小說寫得足夠漫長。因為,現在我知道,漫長本身就是無比優美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太短暫了,連痛苦都稍縱即逝,留不住。哪有什麽漫長啊!我們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感知到短暫的生命。我們一生中所有的一切都是短暫的。

回到《檸檬》這篇小說的寫作上,它的完成似乎是純粹偶然的。如果那天沒有土豆網友隨手發出的留言,世界上就不會有人能夠讀到這篇叫《檸檬》的小說。同樣,如果沒有卡佛的那篇隨筆和那首叫《檸檬飲料》的詩,也不會有這樣的一篇叫《檸檬》的小說,如果沒有舒丹丹的翻譯,如果沒有,如果沒有,……。事情就是這樣的盤根錯節的相互攀援纏繞的,如果你能一直摸索下去,那麽你將一一數過整個曆史的頭發。同時,至少從表麵上來看,可能從來就沒有過一本必然的小說。但也有可能偶然性隻是人類的一種根深蒂固的錯覺,甚至有可能從來就沒有過什麽是偶然的。或許我們還可以這樣來看待問題,即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都是他所有經曆的總和。是土豆網友之前所有的經曆促使她在那一刻就必然會寫下“我也不生氣”這樣獨特的留言,而我所有經曆的總和使我在讀到這句留言後就必然的要接下來寫出這篇小說和現在的這篇或許多餘的評論。

關於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同樣讓人感到神秘的。偶然性會給人帶來不安,但同時也會給人以希望和生活的動力。盡管人類在曆史上一直在追求更大程度上的對必然性的把握,但幸好生活,至少在表麵上,仍然不斷的以偶然的形式呈現,為我們帶來驚奇,讓我們從中感到快樂或悲傷。而這些正是愛的基本的要素。痛苦是必不可少的。沒有痛苦的幸福就是廉價的,可以被忽略的。而快樂與痛苦都可以轉化成一種內心深處的更深沉的喜悅。寫作,和所有藝術的本質,在我看來,都是一種分享。分享見證驚奇的喜悅。

而這就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用意:分享見證驚奇的喜悅。

閱讀與寫作,是兩顆心靈間的親密接觸。它可以是毫不重要的。但對於某些人也可以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成為我們閱讀和翻譯卡佛的原因,甚至可以成為我們願意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的一個理由。用一支點燃的蠟燭照亮另一支點燃的蠟燭,尤其在這個到處亮著電燈的時代。一起活下去,不斷見證生命中的驚奇。

我也喜歡,“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是我們所有的經曆的總和”,這樣的表述。這樣的句子聽起來有一種詩的凝重,也使我即將要說出的對於土豆網友以及所有在我的博客中留言的網友的感謝聽起來會更動人一些。那是我所有經曆的總和。語言和文化,使我們每一個人都變成一條河,不僅可以使我們一起流向海,而且還使每一條河都連通了每一條河。語言和文化,使我們可以生活在死人當中,並且變成一種聲音。而詩呢?詩是一個過程,一種未完成的聲音。沒有人能夠寫完一首詩。詩人充其量不過是為一首詩寫下一個開始。而然後呢?然後,

一首詩就開始了。

 

佳佳的雞湯

噢,佳佳的雞湯做的味道可真美!
開始我隻嚐了一小口,
然後,一口,一大口,
然後,我端起碗,
喝了一碗,
又一碗。
噢,佳佳的碗很大!
噢,我的肚子像隻鼓。
咚咚咚,咚咚咚。
噢,佳佳的雞湯味道可真美!
佳佳長的也美。
我喝佳佳的雞湯也很美。
噢,我還在佳佳的雞湯裏看見了我自己。
佳佳的雞湯味道可真美。
裏麵有雞精,香油,和許多的水。
還有一隻雞。
一隻看不見的雞。
公雞和母雞。
母雞和公雞。
咚咚咚,咚咚咚。
手機,飛機,電視機,
收銀機,呼吸機,
噢,
詞不達意,
聲音的相似。
噢,佳佳的雞湯味道可真美!

 

十一、一千零一夜

他坐在書桌前寫著。臥室關著門。然後,他停下來,思考。然後,又繼續寫。中間他放下筆,拿起杯子,喝水。然後,又放下杯子,繼續寫。後來,他又放下筆。他開始讀他剛寫過的那一段。然後,在中間,他拿起筆,開始修改。然後,他又停下筆,把筆拿在手裏,重讀修改的部分。然後,他繼續修改。在一個地方,他開始不停的玩弄著筆一邊思考。然後,他放下筆,靠在椅子裏。然後,幾乎是剛靠到椅子裏麵不久,他又移向桌麵,拿起筆,修改。之後重讀。之後又放下筆,這次他合上了筆帽,靠進椅子裏,閉上了眼。他睜開眼。然後,向前伏在桌上,點開電腦,等電腦重新開始運行,他開始上網,瀏覽網頁。看了一會兒,他就離開電腦,拿起筆,繼續寫。然後,他放下筆,站起來,去衛生間。衛生間就在臥室裏。他走進去,關上門。然後,解手。然後,衝馬桶。然後,在水池洗手。然後,把手擦幹淨,走出衛生間,回到書桌前。繼續寫。他還在寫。然後,他放下筆,他站了起來,他開始在臥室裏踱步,然後,他在一盆一帆風順前停下來,他看著一帆風順茂盛的綠葉,然後他打開陽台的推拉門,他走進陽台,然後他在陽台拿起一支空礦泉水的塑料瓶,走回臥室,然後他走進衛生間,接滿水,然後又回來,開始給一帆風順澆水。澆完一瓶後,他蹲在一帆風順旁看了一會兒,然後站起來,走進衛生間,再把礦泉水的瓶子放在水龍頭下,接滿水,然後回到一帆風順旁澆水。這一次在澆到一半時,水開始從花盆下麵滲了出來。他停止了澆水,把裝著半瓶水的礦泉水的瓶子放回陽台,然後回到臥室,轉身關上了陽台的推拉門,然後,又轉回身走進衛生間,洗手。在關上水龍頭時,他抬眼看了看鏡中的自己,然後又擰開水龍頭,伏下身,用涼水洗臉。洗過後,他又關上水,用毛巾擦幹臉和手,然後走出衛生間。他坐在書桌前,拿起放在書桌上的一本書翻了翻,然後把書合上,扔到桌子上,然後,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水,然後放下水杯,拿起筆,重新繼續寫。臥室的門始終關著。那本書現在已經放在一個和剛才完全不一樣的位置。他低著頭在寫,一直沒有去看那本書。他坐在書桌前寫著……

 

十二、某夜出軌

 

*

當一首詩特別短時,想要讓人喜歡,就必須具有某種特別強大的東西吸引著你,而一旦你喜歡上了一首特別短的詩,就不會是一般的喜歡,而是特別的喜歡,那是一顆真正的鑽石,而不會是別的其他什麽東西。這樣的詩不是苦心經營的結果,隻是偶然撿來的,當然,有時還需要許多打磨,有時則連打磨也不必了。這裏說的你並不是你,而是我。但也可能是你。如果恰巧是你的話,那麽就有這樣一個維度,在那個世界裏,你就是我。

所以,每一首這樣的詩,都是神秘的。

 

*

Quiet Nights,
by Raymond Carver

I got to sleep on one beach,
wake up on another.

Boat all fitted out,
tugging against its rope.

在許多寂靜的夜裏

我在海邊的一條長椅上睡著了,
在另一條長椅上醒來。

醒來時看見從夜晚的海上
漂來一條船。

我喜歡卡佛的這首小詩。但是,這首詩有兩個問題:首先,“I got to sleep on one beach”,我在一處海濱睡著,在另一處醒來。原詩的好處是場景變化非常大,但不好的地方也場景的變化太大。這反而會削弱了這首詩敘述中的神秘感。讓人一聽就覺得像是夢,而非真實。其次,第二句寫的非常精彩,可惜這一句用中文翻譯不出來。隻能用中文解釋。那種動詞的應用是非常英語的。

 

*

我承認我對於卡佛的翻譯到這裏就已經完全的出軌了。它喪失了翻譯所需的忠誠和信仰,或者起碼的“就這樣湊合下去”的持久而又持久猶豫的想法。這是一種背叛,道德的敗壞。所以,如果你不承認這還是翻譯,那我也可以接受。而且,我還會更加開心。因為,你或許永遠也不會知道,在出軌的那一刻,我所看見的天空翻轉向腳底時的喜悅。

某夜

我在海邊一條長椅上睡著了,
在另一條長椅上醒來。

醒來時看見從夜晚的海上
漂來一條船。

 

十三、所有生命的一瞬間

酒精
——雷蒙德·卡佛

那是一天下午,八月,陽光撞擊著
一輛滿是灰塵的福特車頂棚
車停在加州你房外的通道上。
車的前座上坐著一個女人
正遮住她的眼睛在聽
一首收音機裏的老歌。
你站在門廊上看著。
你聽到了那首歌。那是很久以前。
你在回想陽光照在你的臉上。
但你想不起來了。
你真的想不起來了。

*

這又是一首卡佛的帶星號的詩。我隻翻譯了一半。是後一半。我不知道前半部裏都說了些什麽。對我而言,後半部已經足夠了。我很喜歡這首詩,或者是這半首詩。是一種特別的喜歡。讀時,我想到了一個句子:

所有生命的一瞬間。

於是,這又讓我想起布考斯基在生命最後寫下的那些詩了。我一直想把它們都翻譯出來。是啊,我曾想把它們全部都翻譯出來的。

 

*

卡佛和布考斯基都喜歡喝酒。但在說卡佛時,我會說他曾長期酗酒;而在說布考斯基時,我會說他是嗜酒如命。如果反過來,我們說卡佛嗜酒如命,而說布考斯基酗酒,我就會覺得不恰當了。因為,卡佛並非是嗜酒如命。他曾酗酒,但成名後就戒酒了。而布考斯基不是酗酒。我相信他也從來沒有想要戒過酒。他的腦子裏沒有那一小塊細胞團兒。所以當他看到“戒酒”這個單詞時怎麽也不能理解:這是在說些什麽?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兩個詩人骨子裏是根本不同的。盡管兩個人都喝酒,但喝酒並不能讓兩個不同的人變得相似。而且兩個人都曾經長期生活在社會底層,幹過各種各樣薪水低廉的工作,但這同樣不會讓兩個不同的天才變得相似。

卡佛在他最早的詩集《那些火》裏寫了一首很長的詩,作為詩集中間獨立的第二章。詩記錄了他在一天晚上和布考斯基喝酒。布考斯基比他大近20歲。詩一開始寫道:“你不知道什麽是愛情布考斯基說/我今年51歲了看著我”。後來,卡佛最有名的一篇小說就叫《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麽》。這篇小說卡佛在談論愛情的時候偶然間寫下了這個可以被稱為人類最深邃的思考之一的名字。從此人們可以分為兩類:一種人在談話的中途會突然開始困惑,自己正在談些什麽呢?另一種人則繼續高談闊論,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談論中有什麽異樣的事情正在發生。

 

*

在骨子裏卡佛是學院派,屬於正統和經典。後來他做了大學教師,再後來獲得資助辭了職,可以做專職作家了。卡佛其實是個好孩子。而布考斯基是個壞小子。他一直在工作,但一直經常曠工。他不熱愛工作。他是反文化的。雖然後來也有了名氣,但他不會成為經典,也不會成為傳統。卡佛成名後,出現了為數眾多的模仿者,但你無法想象作家們都像布考斯基那樣寫詩。如果他此時孤獨,就讓他在永遠中孤獨吧。而且,你千萬不要以為喝了兩瓶貓尿有些暈暈的就可以像布考斯基那樣寫詩了。

會有人不喜歡卡佛的詩或小說,但不會有人厭惡、反感卡佛的詩或者小說。而對於布考斯基,總是有一些人厭惡、反感,甚至仇恨他的詩或小說的。當然,仇恨說的有些誇張。並不是人類沒有過仇恨一本書,而是今天的時代畢竟進步了,而另一個原因是今天文學已經沒有什麽重要性了。沒有人會仇恨一件不重要的事或者一個不重要的人。

布考斯基的詩寫得烏煙瘴氣,自得其樂;卡佛的詩則永遠是安靜的,平實的,簡單的,但也永遠是矛盾的和複雜的。他具有現代西方式的思維和中國傳統文人山水畫的意境。他的詩的表達是冷的,但內裏是溫的,像夏秋之交的天氣,有無盡的溫情,但從來沒有過激情。而且,卡佛非常缺乏幽默感。而布考斯基很幽默,他總是充滿激情。在中國他被定義為失敗者,這有些怪。今天,成功的概念在中國變得也很怪異。

*

布考斯基的詩很硬朗,他的幽默也是硬朗的,非常生猛,完全沒有王爾德那樣花花公子式的冷嘲熱諷和玩世不恭。而讓我吃驚的是,在生命他最後的時刻所寫的那些詩。那裏麵的聲音完全變了,仿佛變成了另一個人的聲音,特別的柔軟,那裏麵充滿了對於生命的柔情的眷戀,當然還有無奈,但不是恐懼。那時布考斯基已經患白血病晚期了。我無法說清我對這些詩的喜愛,無法說清它們是怎樣的打動了我。

而卡佛呢?他竟先於布考斯基死了。死於肺癌。年僅50歲。不能說太早。對於所有偉大的作家,沒有人死的太早,也沒有死人的太遲,他們是不朽的。而對於一些默默無聞的人來說,他們總是或者生的太早,或者生的太晚。博爾赫斯說過:“我的生活缺乏生命和死亡。正是這種缺乏使我勉為其難的喜歡一些瑣碎的小事。”又一個失敗者。那些瑣碎的小事。我希望我能發現它們,並盡可能的接近它們。這樣,我就能離我的生命更遠一點,離死亡也更遠一點了。我曾經那麽的年輕。

現在麽?
——查爾斯·布考斯基

那些詞語來過又走了,
我仍然病著。
電話在響,貓在睡覺。
琳達在吸地板。
我在等著活下去,
等著死掉。

我希望我能鼓起勇氣。
有病真糟糕
但屋外的樹不知道:
我看著它隨風搖動
在傍晚的陽光裏。

這裏沒什麽可說的了,
隻是等著。
每個人都要獨自麵對它。

噢,我曾經年輕,
噢,我曾經令人難以置信的
年輕!

*

在生命最後的日子裏,卡佛長時間的對他的妻子談論契科夫。他的文學上的父親。那些瑣碎的小事。也是在這些日子裏,他給一直陪伴他的妻子寫下了一首詩。

不需要了
——雷蒙德·卡佛

我看見了那張桌子上的空虛。
這是誰的?不是誰的?我是在和誰開玩笑?
船在等我。不需要漿
或一陣風。我把鑰匙
留在老地方了。你知道在哪兒。
記住我和我們一起做過的那些事。
現在,抓緊我。就是這樣。吻我
使勁吻我的嘴。那邊。現在
讓我走吧。我最親愛的。讓我走。
我們今生不會再見了。
所以,現在我們吻別吧。這兒。再親親我。
再來一次。那邊。好了可以了。
現在,我最親愛的,讓我走吧。
是該上路的時候了。

我相信我已經把這首詩完全譯出來了。你喜歡這樣的詩嗎?

卡佛和布考斯基都結婚離婚,再結婚離婚,好幾次。

布考斯基在晚年的一次讀詩會上,朗讀了他的詩。在那裏,他遇到了一個女人。會後,他開著他的那輛破舊的二手寶馬車,來到這個女人的家門前,送給她一首他為她寫的黃色的小詩。後來,這個女人嫁給了他。女人是一個雕塑家。她給布考斯基做了一個頭像。那個頭像做得非常棒,比布考斯基本人都要棒。滿臉皺紋,又深又粗,比布考斯基本人臉上的皺紋都還要更粗更深,樣子硬朗,比布考斯基本人看著都要硬朗,像石頭一樣的硬朗。那些皺紋不會更深了,也不會更多了,而且它們也不會鬆懈下去了。

布考斯基在生命的最後也給陪伴他的女人寫了一首詩。

懺悔
——查爾斯·布考斯基

等待死亡
像一隻貓
正要跳上

我感覺如此愧對
我的妻子

她將看著這堆
東西
白色
軀體
搖晃它,然後
或許
再搖一下

“漢克!”
漢克不會
回答了。

我擔心的並不是我
的死,是我的妻子
留在這裏
一無
所有

我想讓
她知道
盡管
在每一個夜晚
睡在
她的身旁

甚至那些無益的
爭吵
都是一些
曾經的輝煌

還有那聲很難的

我曾經害怕
說出
但此刻正被
說出:

我愛
你。

生命中的愛最終隻是一小段陪伴。我相信這首詩我也已經把它完全譯出來了。你喜歡嗎?

如果你是一個女人,你會更喜歡哪一首?卡佛的?還是布考斯基的?如果你是個男人呢?可別告訴我,兩首你都喜歡。因為,如果你說兩首你都不喜歡;你說你從來就沒有喜歡過詩,那麽,我還知道應該如何向你保持一個微笑。

鮮花與晚霞

我不喜歡鮮花的枯萎。
我喜歡晚霞
最後的一躍
在遠方的天際
發出華麗炫目的光彩
從黯然失色的世界退
場。但
我也喜歡鮮花的枯萎。
當鮮花凋零,
世界依然那麽美麗,壯觀,
奇跡正在發生。
而她漸漸凋零下去了。
不再關心,
且義無返顧。

*

卡佛在生前留下了最後一首詩,叫Late Fragment詩很短。可這個名字應該怎麽翻譯呢?這樣的猶豫源於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個題目。晚期的碎片?或者,遲來的碎片?難道是說,這是一段來遲的文字?人生應該從哪一頭來看?如果,現在我正說出那句話,而你已經轉過身,走進未來,那麽,所有過去的話語就都在你的身後,變成了遲來的碎片。

後來,這首詩被刻在了卡佛的墓碑上:

來晚的碎片

那麽你得到了
這一生你想要的嗎,即便是這樣?
我得到了。
那你想要的是什麽呢?
叫自己親愛的,去感觸自己
在這世上曾經被愛過。

在我手頭的這部布考斯基的詩集裏,最後一首詩叫:If we take——。我也把它翻譯出來了:

如果你接受

那麽他們為我們留下了一點音樂
還有小醜在電視裏大叫,
一小杯威士忌,一條藍領帶,
一本辛波斯卡的小詩集,
一匹白色的馬跑過,好像魔鬼握住了
它的尾巴,
二十六個字母表,五個元音,一堆方塊兒字,
跑過藍色的草坪,溪水,然後尖叫,跳躍,然後,
再一次相愛,
兩個紅頭發的小鬼,和烈火,還有冰塊,
一杯雞尾酒,
一塊小蛋糕,
像一部街車在街道的拐角
及時的轉了一個彎,
第一次親吻,
很多次愛戀,
還有一首歌,
一座城市在等待,
紅酒和花朵,
水流過湖心,
然後就是夏天了然後是冬天然後是夏天然後又是夏天
又是夏天又是夏天
然後就又是冬天了。

當然,我沒有忠實原作。這一次我又篡改了布考斯基。是的,我並不喜歡忠誠。一點也不。在我準備翻譯卡佛時,我就已經隨時準備好了背叛。現在是布考斯基。但我需要的是一個好的背叛,要足夠的精彩。因為,我不僅僅想翻譯卡佛,翻譯布考斯基,我更想讓你看見。

不過,我還是把原文附上吧。讓想讀到原汁原味的讀者滿意。但因此我也就不需要翻譯了。

But they`ve left us a bit of music
and a spiked show in the corner,
a jigger of scotch, a blue necktie,
a small volume of poems by Rimbaud,
a horse running as if the devil were
twisting his tail
over bluegrass and screaming, and then,
love again
like a streetcar turning the corner
on time,
the city waiting,
the wine and the flowers,
the water walking across the lake
and summer and winter and summer and summer
and winter again.

 

*

卡佛說:當我們談論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些什麽?引起了世界上那麽多的人的共鳴。在生命的最後,他在他的最後的一首詩中又問道:你得到了這一生你想要得到的嗎?這是在問誰?他自己,還是我們?有人會回答,是的,得到了;有人會回答,沒有。但我覺得這個問題,在這個時刻,可能是最不需要再關心的了。那些一生中的得與失。真的還有什麽意義嗎?或許還有吧。卡佛說他得到了。它們是,或曾是:叫自己親愛的,去感觸自己,在這世間曾經被愛過。但這些都是真實的嗎?是我們曾經以為的那樣的真實嗎?一個作家的每一次寫作,都是一種臨終的狀態,寫下的都是一些來晚的碎片,Late fragment。當然,這是指那些真正的寫作者,那些把生命變成紙上的文字,而今天可能僅僅是網絡中無窮無盡的聒噪中的一小串2字節的碎片,Late fragment2-bitstoo late and too fragmented“不把作品變成鉛字是件壞事,因為重寫這些作品是消耗生命的。”——阿方索·雷耶斯《貢戈拉問題》。對於一些作品,不是這樣的,它們隻可能在宇宙中出現一次,在整個的漫長的時間裏,直到一切都湮滅時,也不會再有了。因為,不會再有那樣的生命所迸發的火花落到紙上燒灼出同樣的一串文字了。它們都是一些Late fragment。如果此時沒有被寫出,就永遠不會存在,永遠也不會被人們知道、看見,那便是一種神秘。而顯現神秘,即是造就奇跡。一切都是早已存在在那裏的,而不可思議的隻是看見。在布考斯基的墓碑上刻著:Don’t try。這是他的最後的一首詩,Late  fragment. Too late and too tiny.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個夜晚,酒吧裏,布考斯基坐在燈光中對卡佛說:你不知道什麽是愛情。我今年51歲了。你看著我,孩子。但是,卡佛沒有活到那一年。他在50歲時就去世了。後來布考斯基也去世了。當我們談論那些事情時我們到底在談論些什麽呀?而我有什麽希望呢?在臨終的那一刻,再一次做一個夢?我曾是那麽的喜歡做夢,仿佛做夢就是我的全部的人生的意義,仿佛那些夢才是最真實的,我做過那麽多的夢,許多都忘記了,一定有許多都被我忘記了,在最後一個夢裏,我希望能再次夢見我所做過的所有的夢。但即使如此我也不知道這個小小的心願在那個時刻是否可以被滿足,或者仍然不過是一個夢。我不知道那個時刻將是什麽樣的,將會以怎樣的方式到來,但它來到時一定是無比壯觀的,而且是一生一次,每一個生命的所有奇跡中最大的奇跡。

臨終時刻

做最後一個夢
夢裏我又夢見了水和
我曾做過的所有的夢。

 

*

那是很久以前。
你在回想陽光照在你的臉上。
但你想不起來了。
你真的想不起來了。

 

*

所有生命的一瞬間。

 

(完)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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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很佩服自己看到了底 -米可- 給 米可 發送悄悄話 (302 bytes) () 08/28/2018 postreply 12:26:06

貌似讀一遍還不夠 -星光華逸- 給 星光華逸 發送悄悄話 星光華逸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30/2018 postreply 06:28:02

文字深刻而富有詩意。是我們這個時代最缺乏的冷峻之筆。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31/2018 postreply 11:00:23

喜歡你的譯筆,不過,Old Crow好像威士忌,而不是啤酒哦。一邊開車一邊喝啤酒和威士忌還是有小小區別的哦,哈哈 -92m- 給 92m 發送悄悄話 92m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7/2018 postreply 0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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